PAPA, 圖資是貴公司的命脈,大伙是用白花花的鈔票跟你們買到使用權,相對的你要求使用者回報圖資,是不是你們也該拿出點誠意,難不成翹著二郎腿,就有人付錢給你,還幫你賺錢?????另外!這篇我覺的商業氣息明顯,是不是在有條件下<如贊助01>讓這篇存在。要不然就當一般的廣告砍了吧這裡可不是papa的官網。
看來大家對這家公司的怨念挺重的,不知道有沒有啥懂法律的朋友可以研究看看,看有啥法律途徑可以解決的,不然找消基會還是水果報處理一下也可以吧?要不就集合各位朋友看要集體訴訟還是請願或者找民代解決怎樣之類的,畢竟大家都花錢買東西了,不然光是在這邊抱怨半天人家公司也不會理你們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