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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R-One 定位嚴重落後問題




針對退費問題~ 晚上又收到回覆了~
 只能說無言~
 也沒錯啦~ 覺得不好用~七天內就該去解決~ 拖這麼久~只能說自己活該~~!!

 還有怎麼看都覺得第二點話說一半~
 是不是應該是說 新版及修正程式會出~但無明確時間~
 少了 " 會出 " 二字~ 是故意的嗎~ 果然是官方語言~

 接下來該怎麼辦~看來研勤沒什麼大反應~ 有人有建議嗎...!?

===============================
 親愛的客戶您好:

1. 七日鑑賞期為目前消基會對於所有消費者的保障,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2. 新版本及所謂修正程式,但目前並無明確時程

祝 順心

感謝您的來信,客戶服務小組很高興為您服務!
======================================

cchan wrote:
有人說不再理我了,怎麼???說話當放屁啊...
恕刪)

上面這一排字,我已經以『版規第八條: 發言若有損及本網站利益,或涉及攻擊、侮辱、影射或其他損及社會善良風俗、社會正義、國家安全之言論,版主將逕行移除。我已回報給版務了,就等著版務怎麼處理了。

沒人說,不用VR-one就不能看討論串啊。請你在仔細看看我前面的PO文,我也沒叫你不能回啊。我只是說你沒用VR-one還能回這樣的文,而且你回的會不會文不對題啊?一開始就針對人家的話有意見這算是討論VR-one嗎?,而且重點是,你並不是因為VR-one的使用問題來做回文的。你是針對3990這個數字加上正版這二件事讓你很感冒來做回文的,這才是重點。
版規第4條, 發表及回應文章,請不要文不對題、或是故意離題,選字要正確並且請使用標點符號。

而且針對你說的,我在幫科思達打廣告的『不實指控』我也已經回報給版務了。
而且,我也打電話詢問過Mobile01:關於廣告的定義。

Mobile01客服回答是:有詳細的解說...產品優點、特點、使用方式、購買地點、購買電話,這才算是『廣告』。貼出廠商的客服電話,以及客服地址(公司地址).....並不算是廣告。就算是貼上了拍賣地點,也是Mobile01的購物廣場。
請問這叫做替科思達打廣告嗎?那....GPS綜合討論區,貼出一堆產品的.....不就是都再打廣告了嗎?
版規第14條. 請不要在討論區內發表商業性質廣告或是為特定網站宣傳;如果是討論上需要也盡可能避免引用購物/拍賣網站資料或連結,請盡量使用官方的資料或圖片。請問我發表的文章哪一個用的資訊不是官方的?客服電話、客服地址、購買地點(Mobile01的購物廣場),每個都是官方...請問有圖利到個人嗎?

ok啊,若是你想被刪除文章的話,那就請你把我傳給你的私人訊息全部PO出來吧。
你看看我會不會以"版規第4條.發表及回應文章,請不要文不對題、或是故意離題,選字要正確並且請使用標點符號。來檢舉你的文章。私人信息的定義,就是說雙方有問題、有爭執就用私人信息解決....以免破壞討論的風氣。你要把它PO出來,那我也不介意啦,以為我會怕嗎?到時候就看是誰被刪文+停權吧。

在此在請問你一下,請你用正常人的反應來看,『一個人用正版的,別人出來問是不是因為XX版的原因』的時候....這個人反應會有這麼大,這是正常反應嗎?如果你覺得是正常反應的話,那就請你解釋一下,你為什麼會有這麼大的反應,而別人沒有呢?

再者3990為甚麼會讓你很感冒呢?你是忌妒別人錢太多嗎?莫名奇妙麻,連買個東西花多少錢你都要管。
cchan wrote:
GPS接收器只不過是把衛星訊號轉給手持機器而已,
傳的快不代表手持機器的反應就跟的上,
只是加重手持機器的運算負擔而已

這一段字你怎麼老是說不懂呢?我是說那是針對我自己使用的PDA手機『才能做的設定』,其他版友要設定之前要先查明自己的機子支不支援。這是我PO的原文『這個要看你的藍芽GPS接收器上面的使用說明書來設定,每個藍芽GPS傳輸速率都不一樣』,人家HTC的客服中心也跟我說了,TyTN II可以設定到115200沒問題。而你一直硬要把我的設定說成是要別人跟著我做一樣的設定。這不是很爐嗎、這不是很莫名奇妙嗎?這不是不可理喻嗎?這不是無理取鬧嗎?

哦,對了,突然想到,為什麼你的6110Navigator會送兩套PaPaGO!呢?奇怪了,有版友買6110Navigator也是送兩套PaPaGO!,R15跟VR-one的嗎?有的話,可以出來幫忙解說一下為什麼會送兩套嗎?

這不是懷疑你用XX版喔,這是很尊重人家,所以先詢問看看為什麼會送兩套而已,你不要再自己『此地無銀三百兩』了,當然啦,也歡迎你自己說說看怎麼會送兩套呢?你跟店家特別好?所以店家送你一套?


唉~ 身為開文者~ 是不是可以麻煩二位就不要戰下去了~
因這已都偏離主題了~

若真要戰~ 那就請另開主題吧~

我想這篇還是回歸 VR_one 定位落後之問題作討論~

感恩~!
frc01 wrote:
唉~ 身為開文者...(恕刪)


對不起了,開板大大。我本身也不希望在這個討論串在繼續『戰』下去,所以我才會用私人訊息跟他『約戰』,可是他本人並不願意用私人信息來戰.....

他非得要擾亂討論串他才甘願,你沒看到他還揚言要把私人信息PO在這個討論串嗎?原本我也不想理他,可是不回應他提出的疑點,他好像以為我都在誤導別人。不理他...他也好像以為人家裡虧都怕他似的.....

※還有啊,要是有自知之明、或是你還有點良心的話,那就用私人信息來戰吧,別擾亂了人家的討論串了。私人問題就用私人信息解決....這是最好的方法。
cchan wrote:
我不用私人訊息的,就...(恕刪)


你那邊文章,我又用版規第4條:發表及回應文章,請不要文不對題、或是故意離題,選字要正確並且請使用標點符號。來檢舉了。

你要的話就再繼續多PO幾次這種離題文章,你到時候再看看你的帳號會不會被停權。

版務請問你有看到了嗎?別人規勸他不要再PO這種離題文章了,有事情、有爭執、要吵架的話就用私人訊息,可是他老是說不聽耶,這該怎麼處理呢?
frc01 wrote:我相信很多人...(恕刪)

該文部份討論已違反版規,所以先設成唯讀,稍後依序辨別與處分:
4. 發表及回應文章,請不要文不對題、或是故意離題,選字要正確並且請使用標點符號。
13. 本站非發洩負面情緒的管道,發表言論時請本著『互敬互重』的立場,並以理性的態度將事情原委說明清楚。若有蓄意攻訐、挑起戰火等挑釁行為,均將從嚴處理!
17. 違反上述規定情節嚴重者,站方會視狀況施以天數不等之停權處份,情節重大者得砍除帳號!請各位發言前務必先閱讀板規,謝謝各位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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