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ang wrote:
停權是處理版務的一種方式,被停權的人也可以到站務版申請復權,只要告訴管理人員知道自己違規並且保證將來不會再犯相同的問題就有可能獲得解除停權狀態,會員連署並不會讓站方改變處理的結果,這問題還是要當事人自己提出申請解決。...(恕刪)
收到, 現在有了處理方向, 3618 大大趕快申請復權吧!
tony02201510 wrote:
看了蔣大列舉3618的回文,我覺得還好啊,有這麼嚴重到停權嗎?他是被激的!但有點好笑唉!!
十一郎0507 wrote:
因為您所說的是255w"無法"定位
個人使用上到目前為止 , 並沒有發生"無法"定位一事
而以版上其他USER也沒有發生過"無法"定位
當下也有其他版眾都建議可以寄回GARMIN以便享受他們完善的售後服務
但若是說定位誤差的話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