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葛彬 wrote:
今後如有提供分享則採...(恕刪)
著作權應屬於原文作者所有,
除非原作者同意,
01 網站官方亦不能拿去從事商業行為.
例如我曾分享的測速照相點
沒經過我同意
01 網站官方亦不能拿去從事商業行為.
諸葛大您真是委屈了
站長此舉真是扼殺了大家分享的心
Max-Ha wrote:
思考了一天我決定寫出我的看法!!
坦白說這句話對於Mobile 01的殺傷力很大..
驚訝的是...這句話真的是蔣大講的嗎??
生氣的是...原來我們PO的文都是屬於M01的嗎??
難過的是...只因TOMTOM沒有和M01配合...所以TOMTOM版的使用者是二等公民嗎??
無奈的是...我們不是VIP也不是站方人員...我們只能由管理者決定去向!!
婉惜的是...M01真的變了...這個站真的給了我許多的知識和方向(敗家的方向)
odieboy wrote:
熱心的大大並不是利用檔"M01的景點書"來給TOMTOM使用者使用吧~
他是用"M01上的網友所分享的景點文章"來給TOMTOM使用者使用吧~
這一篇有寫到啊~難到我誤會了嗎?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30&t=690163&p=1#7026422
當然..如果如01所說..連網友分享的文章、內容都屬於01所有..
那也許利用"M01上的網友所分享的景點文章來給TOMTOM使用者使用"就有侵權吧..
但也相繼有許多的網友引用了著作權法的條文推翻了景點文章內容歸01所有的這個論點..
所以應該沒有什麼侵權行為才對
是吧
諸葛彬 wrote:
攪到現在敝人仍然被以一蓋全的問題壟照著,我仍然弄不清頭緒,所以還是把話題說來:
1. 本版並未使用Mobile 01 景點書---看清楚這個「書」字. 把景點書和景點檔 搞混了一談.
2. TOMTOM的機器並不支援景點書的功能(按鍵) .
3. TOMTOM的機器取得的所謂美其名 Mobile 01 景點 分享,來源是由papago區Wei_1144大大
抄寫01站上公開的景點資訊,整理後做出來的"景點檔 ",他個人也認為:「把01站上分享的景點資訊 整理後用來支持 01也支持的TomTom 或 PaPaGO,我看不出來有什麼不妥」。
4. 美其名 Mobile 01 景點 的名稱說法,問題可大可小有嫖竊之嫌,是不是改名稱即可,不再為01打廣告.
如果連Wei_1144大大辛苦整理的自煉資料,都屬於Mobile 01 擁有,那誰人將為會員服務,
5. 站長給吾等的看法 似乎是Garmin'papago'...就是任何資訊不得給TomTom機器分享.
6. 亦及連帶所有會員只要是在Garmin'papago區,提供分享的其他景點(例如食尚玩家..)都不行的意思.
7. 吾等所幸依述,將所有非自製項目移除,會員之間竟無形中各自成幫成派,離政治表像也有點像.實在傷感!
8. 自始至終 吾等認為同為01會員,使用站內Wei_1144大大授權同意資料,實無抵觸嫖竊Mobile 01景點書之嫌,如果有....,則在此網站中每一個人都有.....。
9. 請站方事情有所段落,請針對景點問題細部指出,什麼可用? 請不要以一蓋全含糊朧統說說.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