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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20080708 TomTom map【如沒有了傳說】景點分享

諸葛彬 wrote:
今後如有提供分享則採...(恕刪)




著作權應屬於原文作者所有,
除非原作者同意,
01 網站官方亦不能拿去從事商業行為.

例如我曾分享的測速照相點
沒經過我同意
01 網站官方亦不能拿去從事商業行為.
諸葛大您真是委屈了
站長此舉真是扼殺了大家分享的心



01一定是商業網站,不然誰會那麼有嫌有錢去弄網站???又不是慈善事業!!
但是站長大人,這次有點太過火了,這件事TOMTOM使用者也沒有所謂的商業性質,但是卻阻止人家用01的景點書(說穿了絕大部份的景點書,都是這些網友一點一滴弄出來的),如果搞到有一天大家都離開了這個網站,另起爐灶,01可能就掰掰了...
Max-Ha wrote:
思考了一天我決定寫出我的看法!!
坦白說這句話對於Mobile 01的殺傷力很大..
驚訝的是...這句話真的是蔣大講的嗎??
生氣的是...原來我們PO的文都是屬於M01的嗎??
難過的是...只因TOMTOM沒有和M01配合...所以TOMTOM版的使用者是二等公民嗎??
無奈的是...我們不是VIP也不是站方人員...我們只能由管理者決定去向!!
婉惜的是...M01真的變了...這個站真的給了我許多的知識和方向(敗家的方向)


我只能說 , 事情不能只看表面跟對自己有利的一面

建議看看這篇吧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30&t=690163&p=9#7061509
茶包式的留言,只是看了無言。
熱心的大大並不是利用檔"M01的景點書"來給TOMTOM使用者使用吧~
他是用"M01上的網友所分享的景點文章"來給TOMTOM使用者使用吧~
這一篇有寫到啊~難到我誤會了嗎?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30&t=690163&p=1#7026422

當然..如果如01所說..連網友分享的文章、內容都屬於01所有..
那也許利用"M01上的網友所分享的景點文章來給TOMTOM使用者使用"就有侵權吧..
但也相繼有許多的網友引用了著作權法的條文推翻了景點文章內容歸01所有的這個論點..
所以應該沒有什麼侵權行為才對
是吧
這個問題鬧得太大了吧...
諸葛大您也別這麼硬,消消氣,還是等站方出來公布討論結果吧~~~
這樣搞下去,受害最大的是tomtom的使用者

站在分享者的立場,我是支持您的無私!!

來分享是不求啥回報,不過也不想惹禍上身~~
odieboy wrote:
熱心的大大並不是利用檔"M01的景點書"來給TOMTOM使用者使用吧~
他是用"M01上的網友所分享的景點文章"來給TOMTOM使用者使用吧~
這一篇有寫到啊~難到我誤會了嗎?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30&t=690163&p=1#7026422
當然..如果如01所說..連網友分享的文章、內容都屬於01所有..
那也許利用"M01上的網友所分享的景點文章來給TOMTOM使用者使用"就有侵權吧..
但也相繼有許多的網友引用了著作權法的條文推翻了景點文章內容歸01所有的這個論點..
所以應該沒有什麼侵權行為才對
是吧



1.沒有直接轉檔
2.沒有使用文章內的文字創作、照片
3.請問整理出資料的大大只有使用地址、店名、電話這有在算智慧財產嗎?


地址、店名、電話如果可以變成智慧財產的話,那如果有哪家gps公司把我家的地址
加到地圖裡去那是否要經過我家同意呢?
十一郎0507 wrote:
我只能說 , 事情不能只看表面跟對自己有利的一面

建議看看這篇吧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30&t=690163&p=9#7061509


十一郎兄!!
感謝您的提醒!!
不過說真的...那篇我也有看...針對於我所寫的感想也是看了那篇才有感而"發"
事情總有個平衡點...只是這個平衡點什麼時候會失去!!就不得而知了!!

我一直相信水能載舟亦能覆舟.....
到底是雞生蛋還是蛋生雞呢??
感謝指教!!
諸葛彬 wrote:
攪到現在敝人仍然被以一蓋全的問題壟照著,我仍然弄不清頭緒,所以還是把話題說來:
1. 本版並未使用Mobile 01 景點書---看清楚這個「書」字. 把景點書和景點檔 搞混了一談.
2. TOMTOM的機器並不支援景點書的功能(按鍵) .
3. TOMTOM的機器取得的所謂美其名 Mobile 01 景點 分享,來源是由papago區Wei_1144大大
抄寫01站上公開的景點資訊,整理後做出來的"景點檔 ",他個人也認為:「把01站上分享的景點資訊 整理後用來支持 01也支持的TomTom 或 PaPaGO,我看不出來有什麼不妥」。
4. 美其名 Mobile 01 景點 的名稱說法,問題可大可小有嫖竊之嫌,是不是改名稱即可,不再為01打廣告.
如果連Wei_1144大大辛苦整理的自煉資料,都屬於Mobile 01 擁有,那誰人將為會員服務,
5. 站長給吾等的看法 似乎是Garmin'papago'...就是任何資訊不得給TomTom機器分享.
6. 亦及連帶所有會員只要是在Garmin'papago區,提供分享的其他景點(例如食尚玩家..)都不行的意思.
7. 吾等所幸依述,將所有非自製項目移除,會員之間竟無形中各自成幫成派,離政治表像也有點像.實在傷感!
8. 自始至終 吾等認為同為01會員,使用站內Wei_1144大大授權同意資料,實無抵觸嫖竊Mobile 01景點書之嫌,如果有....,則在此網站中每一個人都有.....。
9. 請站方事情有所段落,請針對景點問題細部指出,什麼可用? 請不要以一蓋全含糊朧統說說.
謝謝.


請問諸葛彬等人在製作"TOMTOM景點檔"中有向分享的會員們拿到授權嗎?

再說來源是Wei_1144的景點檔,

請問諸葛彬等人有向Wei_1144拿到授權去製作"TOMTOM景點檔"嗎?

以上都有拿到嗎?

有人可以回應一下嗎?


"自始至終 吾等認為同為01會員,使用站內Wei_1144大大授權同意資料,實無抵觸嫖竊Mobile 01景點書之嫌,如果有....,則在此網站中每一個人都有.....。"

說得明一點, 對岸的偷圖, 偷分享文, 會不會跟諸葛彬等人製作"TOMTOM景點檔"是一樣的事情?
不同的只是"盜取"自M01,再放上"M01" ?

我十分尊重諸葛彬對"TOMTOM景點檔"製作的熱心
但是請不要把"網站中每一個人"都變成共犯
773 wrote:
請問諸葛彬等人在製作...(恕刪)

=.=|| 你引用他第8點 裡面不就說了有徵詢Wei_1144同意授權嗎?

至於你認為偷圖 偷心得文與製作TomTom景點檔是相同等級...
有偷圖者還註解作者且徵詢作者同意的嗎?
閣下的理解能力實屬上乘....小弟望塵莫及~~
那為何Papago的討論區,就可以用Garmin討論區的資料轉成給Papago使用?而不見同樣的警示文,難道Garmin與Papago是同一公司或關係企業?要可以用,就要一視同仁,不可以用,也該有同樣的標準,不平之鳴,來自於不相同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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