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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很好奇 這個結果是什麼
以我一個不懂法律的人來想
製作自己的景點書的人  得到了原始發文者的同意 製作自己的景點書
跟01 好像沒什麼關係
就好像 我在別的地方發過的文 拿來01發    01拿來做景點書 那是不是01有侵權嫌疑了
以上我只是假設 
希望有大大能夠解釋了 
我是不懂這些法條
但我覺得這樣很不合理
如果有人貼 firefox 在01上
那版權也是01的........

一般而言,集眾人力量making & Share的軟件,都會Free的,Linux就是代表.
如果POI是01自行探勘製作,那就沒任何意見.....
.
那下次把POI貼在別的網站上,提供下載&轉檔
再到01貼上網址,這樣還會有疑慮嗎?

還是只要從01出去的,版權就算01的......
Hello April
突然看到這則討論

中午噴飯!!

哈哈哈~

這裡居然發生了"當賊的喊抓賊"現象

真是超好笑~
純推一下..對這篇討論蠻好奇的..

想看看後續的發展
弟也來頂一下..........

關於01站方的這種說法,
弟有稍微與上班地點隔壁的律師事務所簡單詢問過...
似乎有些問題....

當然細節待釐清,但就算無違法也造成站友某種程度上的"心靈傷害"了.........
希望能有好的處理結果....
謝謝大家的關心,很多事都有一些時空背景的因素跟原因至於這些故事我想改天有機會在說,關於授權的問題我們也正在跟01的律師討論研究中,我們會先將所有已上傳的景點都先關閉,擬好授權書後會重新跟所有上傳的作者取的完整的授權,等我們完成所有手續會在跟大家報告詳細的作法,先謝謝大家的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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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所有景點都關掉 看來01已經發現嚴重性了

不過小弟很懷疑的是 01拿網友分享的東西 去跟人家談合作 (例如GARMIN)

那網友有分到任何的好處嗎?

就法的論點,法治社會還是要依法論法,但這方面我不是專家,還是留給專家討論.(....廢話還用說)
就理而言,
M01上的景點資料畢竟是網友無償上傳分享(當然M01提供這個平台也有貢獻)
它的精神應該是"無償分享",
不知道M01站方是不是這麼想的,如果不是的話,那是不是要給予上傳者相當的酬勞,
所以說,網友自行在M01上匯集而成的景點分享檔案,
個人觀點倒認為只要是非商業行為都不應該禁止,反而應讓給予鼓勵,
才符合無償分享的精神,
否則利用網友無償分享的精神來成就M01的商業利益似乎有點說不過去,
但是如果利用M01站方製作的檔案來轉檔,就不對了,
畢竟這個檔案除了網友提供的景點資料外,M01必須投入成本才能匯集成景點檔,
相對這個檔案也增加了景點資料外的附加價值(如.可供x牌導航機景點書使用,這是原始的景點資料所不具備的功能),這些檔案拿來賣也還說得過去,拿來當談判籌碼也不無小補,
所以要利用M01製作的檔案前應徵得M01站方的同意是必須的,
M01要持續運作也有它的成本甚至是獲利的考量,
畢竟M01的員工也是上有老母下有妻小,每個都是嗷嗷待哺,
要拿景點這些content來營利,只要能提供相當的附加價值,個人也不反對,(只能賣你的附加價值!景點資料本身要賣$我可不買帳!)
話說回來,站上分享的Tomtom景點檔充其量只是地址座標檔.
禁止分享帶給M01的商業利益,跟流失的(網)民心比一比,值得嗎??
結論是,如果M01要禁止這種非商業行為的分享,當然給予尊重,也無從反對,
但個人可能要調整一下對M01的評價(感覺M01快可以改成M$01了)
或許!也不少人需要調整吧!
另外補充一句!大律師可不可以留著你的商業談判用,不要拿來對付我們這些單純的小網民!!

陳慶之 wrote:
把所有景點都關掉 看來01已經發現嚴重性了
不過小弟很懷疑的是 01拿網友分享的東西 去跟人家談合作 (例如GARMIN)
那網友有分到任何的好處嗎?

會關閉是不想讓不知情的網友隨之起舞,引起不必要的口水跟討論。

至於上傳景點的部份我們有提供購物的折扣優惠(點數兌換)將來重新授權應該會改為稿費,所以網友權益不用擔心,至於跟廠商合作的部份,01景點區這個一個服務本來就是廠商贊助的,營運的硬體跟頻寬都有廠商支付,所以廠商在這個地方也付出不少,基本上兩者的權利我們是都會顧慮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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