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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era0414 wrote:
記得有大大回過這樣的話
「當我們一發言,立場就沒有所謂的客觀」
就像yuxian大一樣
一直試圖用很公平的角度來看
但在語句中
可能因為筆誤或文字表達不通順的關係
所以容易造成誤會

科科~你有沒有看完這邊跟G版討論串..其中yuxian一系列的發言~
假如都看了 我想你應該不會還抱持著現在這種想法....
有沒有看過超強推理的那篇.....
以及一些被糾正的發言....
其後發言對一對就可以知道...什麼較選擇性省略...
以及將自己主觀意識包裝成"客觀 公正"角度....
為什麼會這麼說呢 很簡單~
因為不論T版還是G版 都有人針對T版使用之檔案型式及內容作解釋~
但Y某總是一貫地維持自我的認知....
然後開頭總是 "保留 客觀 不偏某方"之類的自我認知態度~
但所論述的總是~
到超強推論那篇已將自我謬知包裝成客觀公正看法至極致~!
這跟任何比誤與文字表達不通順牽扯不上一點關連的.....
怎麼標題改了

竟然是著名是提醒文 為什麼要讓文章沈下去

為什麼標題又要來個文不對題?

基本上 站長不負責任的丟一句:想批的就批吧,我的回應到此為止。

就龜起來了

跟一開始那種不可一世的感覺相差太大了八

這件是已經不是版主管理討論區手法 或是版規 站規的問題這麼簡單了

竟然之前敢站出來大剌剌的指控別人侵權

就應該要把事情說清楚

我相信很多人都在等站長的最後說明


\( ̄︶ ̄)>...
其實有的網友論點是TOMTOM景點座標跟01景點書都一模一樣,依此來論定分享的先進們是用01景點書來轉的,所以認定他侵權!!!!


但是大家有沒有想過,01景點書的資訊幾乎都是旅遊版那邊過來的,TOMTOM參考的資訊也是旅遊版,這樣大家資料的源頭都一樣當然座標名稱也會都一樣阿!!!!

難道01景點書上面有建立的景點,外面的旅遊書就不能刊載那些地方了嗎???

例如這一條---座標跟景點名稱是否為著作權所保護範圍

單純的我們可以看做為著作文字之一
也就是說座標跟景點名稱以及介紹內容同時間寫出時
那麼整篇文章即為著作權法保障


這樣我如要採訪店家,是不是要請她換招牌跟店名阿!!!!!

而且01自己也有說過景點書資訊是可以提供給會員使用的,更何況整合分享的先進們又不是像01一樣用景點書去做導航機的促銷,它只是幫助TOMTOM版的網友可以更方便的使用TOMTOM建立資訊,這樣也是侵權嗎????

TOMTOM版的會員就不是01的會員了嗎????
樓主的標題改的真是好...................阿

從事件發生到現在很明顯的有三派人馬

第一派:認為TTM的分享者是錯的(反正就是引用01景點書)

第二派:為正反雙方兩派好言相勸

第三派:認為TTM的分享者也沒錯到哪去(就跟特別費/機密費一樣是法律架構的一些小漏洞)

大家各為了自己所認為對的那一方互相往來你一言我一語..............這樣發展下去有用嗎?

你/妳爭贏了又怎樣?蔣大說關閉景點書分享....關閉了就是關閉了!

會因為認為說TTM錯的比較多就開放~還是到後來覺得TTM其實也沒怎樣~所以後來又開放了!

電視上不也是這樣的戲碼嗎?

慣竊就是慣竊偷東西被關了~出來後會偷就還是會偷!

會賭博的就是會賭博~把自己的家庭/兒女/老婆賣了都不覺得心痛~還是會繼續賭的~連一杯水都可以賭!

弄到最後結束自己~也結束掉別人!




反TTM的朋友認為TTM的分享者是錯的就是錯~會因為挺TTM的朋友幾句話就會改變嗎?........我想還是堅持己見!

認為TTM版上分享者所分享的景點是違反版權/違法的朋友們....對不起是我們錯了~因為我怕被告~我俗辣!

認為TTM板上分享者所分享的景點根本沒錯的朋友們.........你們的意見~我們有看到~!(我還以為自己是錯的)




為何會選擇在上開文分享~理由很簡單:

第一:01的資訊相當多 電子 兩性關西 收藏品 運動 遊戲 攝影................真的太多數不完了(其實也看不完)


第二:我的文章可以讓更多的人看到!

如果可以的話她們可以選擇到破解網站去分享不是更好~但很容易被盜文轉帖那種想分享的喜悅會完全消失!

反正就是那種名不見經傳小網站也是可以PO的阿~為何要選01就因為可以建立01的價值!


第三:有如此膨大會員數的網站我的心血是安全的!(據說有十幾萬的會員)

如果分享者的心血被盜文轉貼到其他網站且不註明出處的話以的觀念(上傳者的資料皆屬01所有)

是否可以對盜文轉貼的網站及其發文者提出法律上的訴訟呢?

如果可以的話~我會努力去收集TTM被盜文轉貼不註明出處的網站及作者!
(01的所謂的經費不就有了~不無少補嘛!)



不過小龍還是希望這篇討論最後...最後....的結果是站方這邊能夠給個清楚的說明(因為有對的說法也有錯的說法)

如此可以止住後續喋喋不休的話題才是重點!
知識和經驗是需要勤快的去探索嘗試而得來的,沒有一樣產品是萬能的,只有你才是萬能的~共勉之!
我想應該還是要蔣大出來說說話或發表個聲明才能平息這場風波吧~~

畢竟M01 如果是以分享的精神為主~~

事情發展到現在是大家最不想見到的結果~~~

主人不出來講話大家講再多也沒用囉~~
看到大家一直討論,彼此對立,怒罵,感覺到很心痛
原本分享是件好事,搞成這樣
尤其許多人更本不了解事情源由就開砲了
我先申明,本人純粹就了解的來講,本人不偏坦任一方
結論各位自行判斷

chiang wrote:
如果網友提供的資料都是從01上轉檔的一樣屬於侵權的行為。



ememem wrote:
至於Mobile01景點檔,也是取自站上網友製做分享的。景點的內容、數量、表現方式都與官方的景點書不盡相同;一個是官方就景點的整理,另一個則是網友就景點的整理,二者應該是完全不同的東西。我取自網友整理的檔案,並獲得著作人同意,所以個人認知上是沒有違法的問題啊!如果我的認知有什麼不周到的地方,還請多多指導喔!謝謝!!

在01景點區的,在上傳的時候就已經將版權授權給01了,如果沒得到授權都屬於侵權的行為,並不會因為網友重新包裝或是修改數量跟資料而改變,我想針對這個部份我會請負責景點資料的同事重新檢視一下這些檔案的內容。

那現在下面這條文已經取消了,是否還算所有權人??TOMTOM是否還算侵權??還有POI只有座標,店名,地址,電話算侵權嗎??
上傳景點內的所有文章及圖片之版權皆歸原上傳者本人所有,但須同意將景點資料內容,包含文章及圖片,授權Mobile01網站與其合作廠商使用於商業與非商業用途。

chiang wrote:
在上傳資料的時候就已經有告知了,01當然是很樂意分享,但是別忘了要支撐運作這些分享都是有成本的,這些成本是否應該讓想要使用這些資源的廠商一起負擔? 不應該是少數的廠商願意支援,但是卻讓沒支持的廠商使用? 我想這樣的分享是不公平的,最少在我經營01的角度上看是沒辦法接受的。

我知道網友們是站在熱心分享的角度,所以我們也很積極的推動這項服務,甚至在營收還是虧損的情況我們仍然苦撐了好幾年,我想會有這個動力也是網友給予的支持跟鼓勵。


目前可使用的廠商有GARMIN,MIO,PAPAGO其餘均無法使用,因為之前有幫助過
之前NOVOGO也是無法使用景點書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29&t=414224&last=6701064

如果說侵權,那其他版的是否也侵權
如果其他版的不算侵權,那TOMTOM版有徵求編者同意,何來侵權說

目前只能說TOMTOM沒有景點書使用權

=======================分格線

其實事情相當簡單,大家想知道的,應該是景點座標相同算不算侵權??
標題內容改了剛好給站方有機會可以鎖文

這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啊
龍傲天下 wrote:
不過小龍還是希望這篇討論最後...最後....的結果是站方這邊能夠給個清楚的說明...(恕刪)

辛辛苦苦的分享,卻沒得到站方的尊重。
若小龍等其他大大要出走的話記得通知TT友,不過這邊TT區也可以關起來了。
haneskuo wrote:
看到大家一直討論,彼...(恕刪)


不.不.不TOMTOM的確沒有景點書使用權,但是如只是在旅遊美食版紀錄座標和店家資訊,然後將資料轉成TOMTOM可用之座標資訊和店家住址.電話等等..這應該不構成侵犯01緊點書喔!!!
因為它不是直接從01景點書轉過來的!!!!

而且網友上傳文章和照片也只是授權01可使用於商業和非商業活動,並不是說只有01可以專用喔!!!!

不知我的理解可對嗎???



而且TOMTOM它的景點顯示資訊並不是像GARMIN 一樣圖文並茂,它只能顯示店家名稱和電話住址還有座標這些資訊!!!!

所以說侵權這真的有一些模糊地帶!!!!
總覺得還是用最簡單的方式吧
不要在01分享相關資料
因為在這個"平台" 就必須遵守這平台的使用協議(暫且不討論法條)

在其他地方分享的話 只要來源並非01 也就沒問題了

世界大同....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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