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玲 wrote:
的確,mobil...(恕刪)
確實讓人好奇
期待專業人士的解答
我想01的想法是
1.上傳的資料是由原PO提供,提供者必需確保沒有版權問題,否則責任自負
2.資料上傳後,已屬01資產,任何下載的人,皆必需取得01的授權
所以若想使用景點資料,得取得01與原作者的授權才可以?
但原本大家把景點分享出來,本著的是分享大家知道的好意
上了01的平台反而讓大家使用上變得困難了
這是否違反原本的精神呢?
而且這條文相當的不公平
01使用了別人提供的資料,從事商業行為而獲得利益
風險則由原作者自行負擔,01完全沒有任何的責任
更不用將獲得的利益分享給原作者
不太符合社會期待及公平原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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