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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申請移至資源回收桶中

照這樣一說, 網友 post 市售 CD 轉成 mp3 上 01, mp3 就屬 01 所有嗎?

著作權應屬於原文作者所有, 01 網站官方亦不能拿去從事商業行為.
請 01 人員關注一下著作權法.
上傳景點內的所有文章及圖片之版權皆歸原上傳者本人所有,但須同意將景點資料內容,包含文章及圖片,授權Mobile01網站與其合作廠商使用於商業與非商業用途。

就算是照這條規定,上傳的網友也只是授權M01可以使用,並不是專屬授權,所以網友自己的文章或資料,還是可以授權給其他人使用,或是po到其他網站上。被授權使用的人,也不會因為利用這些資料而侵害到M01的權利。充其量,大家不過都是一樣平等的被授權人而已。

M01想要玩著作權法,自己先搞懂吧。
square.chen wrote:
怎麼感覺將資料上傳後01就可以拿去做商業以及非商業用途?違反著作權法也要作者自己負責?非商業用途小弟可以理解,那01將這個資料拿去做商業用途所得金額是否有回饋給原上傳作者呢?
感覺很矛盾,晚一點我在問問我們公司的法務部,看看這種條款是否得當
..(恕刪)


的確,mobile01這樣的規定雖不令人意外,也讓人好奇.. 期待大大問後結論..

這樣的條款似乎有點不負責任.. 上傳的檔案出了問題mobile01可以撇清責任,如果有網友要下載來使用,這時又有網友侵權mobile01的問題.......orz .. 真的是好樣!

峰玲 wrote:


的確,mobil...(恕刪)


確實讓人好奇
期待專業人士的解答

我想01的想法是
1.上傳的資料是由原PO提供,提供者必需確保沒有版權問題,否則責任自負
2.資料上傳後,已屬01資產,任何下載的人,皆必需取得01的授權

所以若想使用景點資料,得取得01與原作者的授權才可以?
但原本大家把景點分享出來,本著的是分享大家知道的好意
上了01的平台反而讓大家使用上變得困難了
這是否違反原本的精神呢?

而且這條文相當的不公平
01使用了別人提供的資料,從事商業行為而獲得利益
風險則由原作者自行負擔,01完全沒有任何的責任
更不用將獲得的利益分享給原作者
不太符合社會期待及公平原則吧
小弟覺得這個討論挺有意思的......
想推一下......
不知01高層該如何處理呢!?
蠻期待處理的結果哩!!
bruceGTV wrote:
所以若想使用景點資料,得取得01與原作者的授權才可以?...(恕刪)


只要取得01"或"原作者的授權即可!
原作者po文章時,並未授權01"專屬(exclusive)"的著作財產權。
對這個討論串好奇起來了..
尤其是著作權法.. 所有權歸屬的部份..
D80 + NIKON 18-200 VR + Nikon 17-35 f2.8D(IF) + SB-800 + Slik Pro 614 CF
同意jaensch大的說法~
字面上看起來是作者同意後授權01使用...
但原作者應該還是保有著作財產權吧~
意即可以再作其他用途~

不過小弟不懂法律....不知法律上"授權"的詳細定義~:P

jkokomo wrote:
看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恕刪)


這倒有意思了
從智財局的解釋來看
01若將作者的作品拿去做商業行為
則必需再一次與原作者取得授權
否則也屬侵權行為
侵犯了重製權

不知道這理解對不對?
有沒有專業人士提供一下意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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