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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2531 wrote:
所以這件事Mobile01應該是站得住腳.

天啊!
這是我第一次仔細看"Mobile01 服務條款",我開始擔心之前所有貼的相片,文章等版權問題.
如果我要將自己的文章集結成書出版,我還要不要跟Mobile01買回,我之前的無條件授權.

有人能幫我回答嗎??



01上是這樣寫
但是有幾個人注意看

最後.......最重要的是
當他與現行法律相違反時
是以哪邊的為基準呢??
郭紅人 鍋弘人 鍋紅仁 這三鍋人到底差在哪我也搞不懂
我是不太懂這個法律拉
只不過
PO上01應該是著作權屬於個人
但上傳就代表同意01使用
如果非營利的讓人下載 應該就不違法
但是轉檔的人並不同
轉檔的人應該要有01的同意 因為拿了01的東西 或是拿到內容所有的著作者同意
所有的著作都是網友發表的沒錯
但是在上傳的時候已經授權給01 所以才有這個景點書
這個景點書應該是01的 如果拿來營利 就可能會遇到問題
但是拿了贊助 只做一個版本 可是公開給大家下載 這樣有違法嗎?
沒查過條文是不清楚 但是應該機會不大
至於抓了人家的景點書下來自己改 改完之後如果放到01上公開 這是否要經過所有的著作者同意
我想這應該是需要的
昨天看了蔣先生在另一篇文章"分享:20080708 TomTom map【如虎掰咖傳說】景點分享"第398篇回文提到的狀況,我發現不說還好,一說可能讓一堆人氣死

文章裡面提到,景點的由來,裡面提到的是過去01自製景點要與廠商合作,但是成果不佳,這邊要注意是"01自製景點",這跟網友上傳的景點是不同的,如果是"01自製景點"蔣先生要主張所有權在01絕對沒有問題

但是現在站方是把"01自製景點"跟"網友上傳景點"混為一談,所以連網友上傳的部份都變成站方的資源,作為一個公共分享平台這不合理

基本上網友上傳資料已經支付vip費用,站方已經收費,結果資料還要屬於站方?而且分享者皆已知會原發佈者,站方也干涉這部份,這法律上站得住腳?
現在我們要不要來檢視一下01提供給廠商的資料裡面是否有其他網友上傳的資料?

站方要儘快弄清楚,"01自製景點"與"網友上傳景點"的差別!除非站方說其實很多網友都是01的人!

這種魚幫水,水幫魚的狀況,裡面的細節大家看看多少會有感觸,商業化的過程並非如此!
我想補充幾個地方,因為站方或持不同看法的人,都有點一知半解的。

首先是著作權的歸屬問題,這牽涉到所謂著作的範圍,不同型式的著作,有不同的定義與保護,也就是說,「景點書」與「景點」是不同意義的著作。

就單一簡單景點資訊(名稱、座標)而言,可能是沒有著作權的,這樣的單一筆資訊沒有創作性。然而,收集這些資訊並且集結成景點書的01(其他如網站資料庫,如Mysql;景點書,如POI檔案;概念類似),可以主張「編輯著作」,屬01所有。

其次,較複雜的單一景點資訊(含有簡介、照片),便受著作權保護,每筆資訊,均由創作者享有著作權。而網友分享出於自願,因此01保存並提供下載,並不會有問題。有問題的是,01能不能拿這些資訊集結成景點書(編輯著作)?這裡,我的看法是,由於不違背自願上傳者的意願,應該還是可以,理由在於,這只是另一種形式的提供下載,與上面同,01享有景點書(編輯著作)的保護,原作者享有景點(一般著作)的保護。

要爭論01仍有重製的行為,當然沒錯,問題在於,著作權的侵害,要與原本的無侵害狀態相比,如果重製的結果並未對原始著作權人造成額外的、無預期的損失,便成為合理使用。

然而由於相關授權條款不明,若01出售景點書,或是以其他方式營利,則會處於灰色地帶,取得明確的授權是上善之策。不過在灰色地帶時,01仍可主張景點書屬於編輯著作,取用01的景點書轉檔,自然造成侵權。

也因此,01所有的,是景點書這種整體的「編輯著作」權,而單一景點資訊,則歸屬為每一個原始創作者所有,兩者在內容上當然有所重疊,權利則是分別獨立的。「授權」跟「轉移權利」是兩回事,「授權」代表被授權者與創作者都能使用,但是被授權者原則上不能「再授權」,除非有約定,原作者則不受影響。「轉移」則代表原作者不能使用權利。

因此,01是有理由將自己提供平台而收集的資訊,集結成編輯著作,而主張獨立著作權。然而,網友個別分享的資訊,如果是開放的,其他人也可以自行收集,自行集結成別種格式的編輯著作。要求01開放平台,讓會員可以下載、分享,是合理的;但是責備01不肯開放自行集結好的景點書(編輯著作),則理由不足。

所以如果不弄清楚到底爭議的著作範圍、型態是哪一種,那只會淪為各說各話而已。
【網路法律論壇】 http://www.ilf-tw.com/ 【網路法律部落格】 http://lawblog.ilf-tw.com/
看這篇看了好久
心裡真的有很多的感觸
我也是沒有加入VIP的過客
雖有加入會員
但是我並不覺得因為我沒繳費用而得到的比較少
今天大家都習慣了免費取得分享
而認為這裡是一堆大眾朋友的分享
所以站方不應該要去限制
但我記得我之前有過站方發過的一篇文章
好像有提過其實M01不是只有給GARMIN
而是找過很多間廠商
但是就只有GARMIN有合作意願
願意釋出程式碼
其實很多廠商就跟現在的人一樣不想再去多付出
就認為反正可以去類似01的地方就會有人去提供
他們就不想去付出成本
而GARMIN願意去付出
所以大家只認為M01為什麼偏心只給GARMMIN
那位何不去想想其實廠商的想法跟那些現在一直感覺是在護衛自己的權利的那些人一樣
今天並不是說不用GARMIN的人就是該死
而是說那些製作景點書的人
你們會願意向M01的管理者一樣花那麼大的心思心力去維持製作一個網站讓人分享嗎
相信不管是誰
都很難做到
今天不是一要收錢就好像十惡不赦
因為就像我一樣我可以選擇不使用裡面的付費權利
我所知道沒有一個網站能夠永遠都沒經費但是卻可以永久經營的
網站月大會越走向商業化我想是必然的
大家都是自私的
都希望什麼都不要付出就能得到
記的以前來M01的人都真的是很熱心不去計較
就只是很單純想把許多資訊分享給別人
包括你我大眾
今天M01為了方便大家
而去製作了景點書
而免去了許多人要一個一個去輸入的麻煩
也許TOMTOM沒有自建景點這個功能
但是就像很多人自己提出的著作所有權的問題
那請問那製作景點書並分享的人是否有知會這個網站的管理者呢
你真的有一個一個去問當初發文的人嗎
而每個發文的人真的都有給你回覆可以使用嗎
還是你只是發各文認為自己有通知對方就好了呢
當一直主張自己的權利的時候
為何不去為別人想想M01的管理者他怎樣把這個網站做起來的呢
今天如果你也是他們的一份子的話你會在這樣說嗎
你為何能去做這個景點書出來
你也只是利用了別人的平台

今天很多人一直提出法律的問題
但是我只是想到的是你要求的越多到頭來損失的是誰
當初來M01的人真的是因為要得到什麼而分享嗎
法律人人會講會玩
但就只是各自表述
也許大家都覺得同意條款有問題
但是你也有權利選擇不要去上傳分享阿
這樣不就是更保護到自己的權利
然後卻來越多人都這樣自私
大家都不願意去分享
那是你還是我所樂見呢

就好比有個人霸佔一塊由很多人擁有土地所有權的奇零地組成空地

在空地上收停車費

又因為是奇零地所有人也懶得出聲

就這樣 $$ 收入自己的口袋

ps;我對著作權法不了解``淡大多數人的觀點應該差不多``這樣只會產生大多數人對01的負面想法
maxboss wrote:
就好比有個人霸佔一塊...(恕刪)

這種舉例還真是不倫不類~~可以重新寫過
歡迎使用 FON_IS_FUN 連線囉~~
建議站方可以趁這次的機會把類似的問題思考一下
基本上我對於站方商業化的態度是支持的,但是類似的爭議應該避免

或許可以考慮把餅做大,而非是斷然的關閉
M01可以考慮開始提供第三方服務機制
過去01要單獨跟其他公司談,但是否可以考慮直接成為各家的第三方服務公司
直接提供景點資料,並酌收年費或月費,用類似Tivo的機制
另一面對於提供景點資料的網友也可以透過交換機制讓網友允許M01使用內容
而針對部份彙整景點資料的網友,M01也可以與他們合作
當然這點必須要看M01與其他廠商的合作方式,包含合約內的約定事項
或許可以考慮廠商那部份採季或是月更新,而非即時
而M01的付費使用者則可以即時更新景點資料

我相信多數的網友都願意提供這樣的資料
而且也願意盡一份心意協助M01持續營運
如果這樣的第三方服務機制可以成型,未來或許是各家廠商來跟M01談

商業化並非是錯誤,而是應該要大大的鼓勵
只是方向上要思考如何能兼顧網友及站方的利益
過去看過太多優質的網站因為燒錢的問題,要嘛搬家,要嘛收掉,除非像某小站那樣

既然M01已經走出自己的路,而且也有一定的基礎
開發content內容服務這塊也許是不錯的想法
而且不只是景點資料,像一些S60的資訊也可以透過這樣的方式呈現
希望M01能找到另一塊市場,M0bile01加油
網友上傳景點的美意是讓眾網友無償分享, 並未限制是否僅適用於某一特殊品牌導航機
M01是否可將網友上傳的景點整理後僅提供特定品牌使用(Garmin)---這就有極大的問題了(M01的景點書提供Garmin算是營利商業行為, Garmin的廣告單亦明白的標示出可享用此景點書)
在M01未強調出"Tom系列導航機無合法授權可使用M01景點書前", 算是處於灰色地帶

(A) 眾網友們也不是太在意M01將大家所上傳的心血結晶, 整合後以營利商業行為供Garmin使用
(B) 眾網友們也不是太在意為何M01不提供TomTom or 其他品牌導航機專用的景點書(反正許多網友皆知M01算是Garmin的大本營了), 所以網友自會使用轉換格式轉為他牌導航機可用的
(C) 務必記得, 許多景點上傳著, 並非Garmin的使用著, 網友會願意上傳景點供分享給大家, 其目的無非是認為M01是公開的社群網站並非專屬於某一品牌的網站, 所以大家願意將心血上傳提供分享給大家.
若在上傳前, 既有提醒[所有上傳景點將僅供M01整理後僅提供給 Garmin專用], 那網友在上傳前既會自行判斷是否願意分享
Garmin 與M01有合作關係, 所以M01提供更多的支援給Garmin, 其他品牌不願提供任何支援, 所以M01不提供支援, 基於商業上考量也無可厚非
若所有景點皆是M01自行搜尋/整理, 版權也歸M01----就沒太大的問題了
但目前的狀況, 那些景點可都是眾網友提供分享的, -----僅限制Garmin 獨用, 恐有非常大的爭議
Naviman wrote:
網友上傳景點的美意是讓眾網友無償分享, 並未限制是否僅適用於某一特殊品牌導航機
M01是否可將網友上傳的景點整理後僅提供特定品牌使用(Garmin)---
這就有極大的問題了(M01的景點書提供Garmin算是營利商業行為, Garmin的廣告單亦明白的標示出可享用此景點書)...(恕刪)



重點終於有人說出來了.......
01網友提供景點,但他們不會下意識的覺得:我提供的就只給GARMIN用,其他家去死吧。想用?門兒都沒有......
網友沒有這種考量,站方就不能用其他方式去替別人擅作主張....不管你是要經營還是有其他理由

很多人看不慣的是這點,跟站方經營模式沒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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