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是我大意, 把它放在我那破車的手套箱裡,
以為板金凹那麼多地方的車車應該沒人會想到裡面會有一台60CS...
沒想到竟然被破窗取走....真是...晴天霹靂..
現在問題是, 我該做什麼, 能做什麼呢?
無助中....
2套桌上型電腦+2印表機(只剩下滑鼠墊/連6孔插座都被帶走)+筆記型電腦~通通偷光光~(當時市值至少20幾萬)
明顯隔壁有翻牆腳印在我們牆邊~
警察來了~還採指紋?
結果?
"蛋"啦!
我的10年破舊嘉年華也很破啦~
短短2個月侵入3次~沒有財物損失~只是沒被開走~
如何?
明哲保身~不要放值錢的在車上~
不要省小錢(如防盜傳訊鎖之類)而失去大錢(新/舊車)
不要給喪心病狂的宵小有機會(看得到的值錢東西)....
寄望這種小損失會被條伯伯幫你?等啦~自救而後人救之!
節哀~自己不要給宵小有誘因啦!
連死人住的墓地鐵門/活人住的公寓鐵門/大家沒注意的電線/水溝蓋~都會被偷~
看到有機可乘的東西?死小偷不會想要?唉~
學我~排檔鎖/傳訊鎖/方向盤內建角度鎖(不知道?問一下!)/車內音響拆面版/車內不要放值錢東西給看到!就能防止死小偷"想要"!!【我現在買屋有車位了~照樣這樣做!】

其實程序上是這樣走的…
分駐、派出所(分局)受理→刑事組(隊)到場鑑識採證→偵查中(指紋比對)。
當然沒前科也就沒指紋啦(慢慢等破案),等到警方破獲其他犯罪或竊盜嫌疑人後
再比對前(他)案的鑑識結果是否有所符合。
題外話…
所以早先內政部才會力挺全民捺指紋,然又卡在所謂的【人權】上,所以兩難吶。
當不幸自己成為被害人的角色時,還會在乎加害人的人權嗎??
hung0802 wrote:
我10:00出門~下午1:00回家~短短3小時~
2套桌上型電腦+2印表機(只剩下滑鼠墊/連6孔插座都被帶走)+筆記型電腦~通通偷光光~(當時市值至少20幾萬)
明顯隔壁有翻牆腳印在我們牆邊~
警察來了~還採指紋?
結果?
"蛋"啦!
我的10年破舊嘉年華也很破啦~
短短2個月侵入3次~沒有財物損失~只是沒被開走~
如何?
明哲保身~不要放值錢的在車上~
不要省小錢(如防盜傳訊鎖之類)而失去大錢(新/舊車)
不要給喪心病狂的宵小有機會(看得到的值錢東西)....
寄望這種小損失會被條伯伯幫你?等啦~自救而後人救之!
節哀~自己不要給宵小有誘因啦!
連死人住的墓地鐵門/活人住的公寓鐵門/大家沒注意的電線/水溝蓋~都會被偷~
看到有機可乘的東西?死小偷不會想要?唉~
學我~排檔鎖/傳訊鎖/方向盤內建角度鎖(不知道?問一下!)/車內音響拆面版/車內不要放值錢東西給看到!就能防止死小偷"想要"!!【我現在買屋有車位了~照樣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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