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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RMIN感謝文,啾感心,請問保固好跟機子品質有何關聯呢?

scott9282001 wrote:
因為GARMIN官方從來也沒有正式承認這個免費服務
終身保固寫進條款,有用嗎??一大堆隨身碟都是終身保固,還不是只是保固到有料而已。沒料還不是換一個其他你不想要的替代品。


產品終身保固本來就是以還有備料為前提,GARMIN現在做的就是~
任何電子產品的零件備料本來就是會有期限的,國外一般都是五年,我又沒要求GARMIN無期限備料?

何況讓保固資訊更透明對消費者也是好

全球化時代即使相同產品在不同國家本來就有不同的保固條款,也不是GARMIN首創,不懂上面一些網友說詞,不要又把單純的商品保固跟GARMIN在台灣好似在做功德扯在一塊,版面才會亂。

scott9282001 wrote:
至於很多消費者不知道,我想這是消費者自己要去做功課的。

s0256 wrote:
做GPS廠商有很多家,選一家你喜歡的去用就好,不認同就換家沒有人會攔你,


先回答我本身就是2585R的使用者,不用誰攔。

類似上面兩篇的言論,我記得之前某篇討論就有位資深網友被我噹,因為01這裡一堆這類的言論,我現在已經懶得再噹了~

我只是希望不要連自己的角色都混淆了~

最後
寫了很多,不過就是希望GARMIN的保固資訊及政策能再透明一些,對這裡的車友不好嗎?還是不做功課就沒了優越感?消費族群裡的弱勢本來就應該被照顧

我仍記得先前有網友提到,如果是照正常門市通路程序送修如燦坤,過保固就會有費用產生,要按照01的討論直接自己寄回去GARMIN,這是真的嗎?

若是事實,所以是內規?半公開的秘密?懂01上網做功課網友的福利?
teabox wrote:
我仍記得先前有網友提到,如果是照正常門市通路程序送修如燦坤,過保固就會有費用產生,要按照01的討論直接自己寄回去GARMIN,這是真的嗎?

若是事實,所以是內規?半公開的秘密?懂01上網做功課網友的福利?


資訊本來就是有價值的。

如果你要說這是懂01上網做功課網友的福利也沒錯。

很多的優惠或是好康都是要自己去發掘的。

跟買車子買房子買任何電子產品都一樣,貨比三家就是要知道哪一家比較便宜。

不想比較的人,就直接進去直營店用很高的牌價買,因為他買得起也不想花時間。

這是個資訊不對等的時代,懂網路或是知道哪個管道可以找到便宜貨這是自己要去找的。這也是一種賺錢的管道,

你透過門市送修,收得錢是燦坤門市的費用,不是GARMIN的費用。
當然你直接送GARMIN是不用錢的。
就跟你車子想回原廠修,或是在家附近修。都是不同的價格。

很多資訊你不去找,他就無價值,你有去找,他就有價值。

至於你提的是否可以要求GARMIN公開免費維修保固政策。

對不起。GARMIN從來沒有正式聲明這項服務。也就是說從來沒有寫進說明書或是聲明稿內。

要不要公開是GARMIN得自由。

而且當一項五年或是十年免費保固要寫進說明書內,背後要付出的成本可是超大的。

今天GARMIN不想過保固免費維修了。只需要一句對不起沒料了。就可以解決。

但是如果他有寫進說明書內。今天只要有一件客戶沒有料了。馬上就會被大家圍剿抱怨。網路馬上延燒出來,媒體馬上會上電視。
導航機有螢幕有電池有一堆元件
列終保絕對是蠢事
這些電子元件的生命週期只會愈來愈短

Logitech早期的高價鼠也是終保
後來變五年
再來變三年

中和小黃 wrote:
導航機有螢幕有電池有一堆元件
列終保絕對是蠢事
這些電子元件的生命週期只會愈來愈短


因為電子元件會不斷的研發更新,而且無法用在舊的基板上。五年前的電子元件有可能都不生產了。

新一代的電子元件反而更快更便宜 去庫存那些料件反而是不明智的做法。

以前需要用三個舊晶片做得功能,三年後只需要一個新晶片就夠了。那我還要去庫存那麼多舊晶片嗎??


Garmin"台灣專屬"的保固服務未明載於條文,但藉由受益者專文宣傳,本質上與賣藥電台藉由聽眾call in講述療效的的狀況相類似。比較值得爭議的是:此項服務並非無差異性及可預測性,所以才會有"被卡車壓過可換新"與"保固內面板摔破須付費"正反的各自表述。而由於此類事件無從判斷真假或發言者角色,原本是無法監督與訴諸公平會或消保官處理。

然而,去年年底提案修正的公平交易法第21條,認定職業寫手推介也是廣告行為,如果不實,也應負連帶賠償責任。如果誇大廣告效果卻「故意裝作不知情」,與廣告業主有「共犯」結構,或是廠商內部的員工自己發經驗文與純粹分享經驗的素人,但廣告如果不實,則要看民事法庭如何認定,如果有違反行政罰法的故意行為,還是會開罰。

部分消費者或許會因廠商的略施小惠而感激涕零,但多數理性的消費者應該看的是產品的本質與售後服務。修正的公平交易法第21條還有一些灰色地帶,尋常消費者下次為文為特定廠商宣傳最好謹慎為之,以免觸法!
stone6132 wrote:
Garmin"台灣專屬"的保固服務未明載於條文,但藉由受益者專文宣傳,本質上與賣藥電台藉由聽眾call in講述療效的的狀況相類似。比較值得爭議的是:此項服務並非無差異性及可預測性,所以才會有"被卡車壓過可換新"與"保固內面板摔破須付費"正反的各自表述。而由於此類事件無從判斷真假或發言者角色,原本是無法監督與訴諸公平會或消保官處理。

然而,去年年底提案修正的公平交易法第21條,認定職業寫手推介也是廣告行為,如果不實,也應負連帶賠償責任。如果誇大廣告效果卻「故意裝作不知情」,與廣告業主有「共犯」結構,或是廠商內部的員工自己發經驗文與純粹分享經驗的素人,但廣告如果不實,則要看民事法庭如何認定,如果有違反行政罰法的故意行為,還是會開罰。

部分消費者或許會因廠商的略施小惠而感激涕零,但多數理性的消費者應該看的是產品的本質與售後服務。修正的公平交易法第21條還有一些灰色地帶,尋常消費者下次為文為特定廠商宣傳最好謹慎為之,以免觸法!


那去檢舉garmin不就得了
中和小黃 wrote:
那去檢舉garmin...(恕刪)


+1


有理說不清.

東西自己弄壞了,修理要錢是正常,修理不用錢是驚喜,
就是這麼簡單.
不要把別人給你的方便當隨便,
好像免費修理是種罪過?
還要形諸文字?
Garmin 很明確的將保固一年寫於使用說明書,超過一年後所提供的超額服務,有享受到算賺到,沒享受到本來就是正常的,何來反變成要將這樣的保固政策白紙黑字寫清楚.

附錄D 產品保證說明
產品有限保證說明
台灣國際航電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品牌「Garmin」,自行生產行銷全球衛星定位系統接收機,產品面涵蓋航空、航海、資源調查、個人攜帶、陸上及應用系統等。
本公司已通過QS 9000 品質管理認證之要求,所有產品在出廠時,均經過嚴格之品質檢測合格,並負責產品之售後服務工作。若本產品在客戶正常使用情形下發生故障,經鑑定為產品本身之問題,在保證期限內,本公司負免費維修之責任,保固期限為一年
注意事項:本產品若屬在下列七種狀況下,導致故障發生,則不在本公司保證範圍內,請注意:
1. 天災、火災、地震等不可抗力之災害及人為處理上之疏忽。
2. 對零配件等加以不當修理及改造或調整。
3. 使用本公司指定的消耗品以外之物時。
4. 零配件與消耗品之自然損耗。
5. 購買後因運送移動、掉落所產生之故障或損害。
6. 保證期過後之故障或損害。
7. 塗改本保證書之字句。
另外,產品送回台灣國際航電股份有限公司的運費,由使用者自行承擔;回送使用者的部份,則由台灣國際航電股份有限公司負責。
請您仔細填寫、並寄回客戶資料與問卷調查(已付郵資),我們將妥善保存及建檔,做為產品的保固依據,您的寶貴意見,是我們未來開發新產品的重要訊息與方向。謝謝您的協助與支持。
請自行填寫下列資料保存:
產品型號: 產品序號:
購買日期: 購買地點:
看到現在.......怎麼有一種"法匠"的感覺?

w7402 wrote:
看到現在.........(恕刪)


好文雅的說法 不愧是讀過書的人 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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