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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rmin 的售後服務真的揪感心嗎 ?

不只這個版對這樣的主題有爭議啦 別的板也這樣

但是每個覺得自己有委屈的使用者 如果把標題定為消費案例討論 這樣比較中性的名詞 可能不同意見的討論者都比較能接受

這裡是一台小小的導航 別得版上還有液晶電視和汽車的消費投訴咧

我自己也新購買一台 代理店在成交的時候 也提醒過非人為操作更換非常容易

將心比心啦 如果你是老闆 碰撞刮傷都要老闆承擔 公司何以為繼? 假定這家是台資的公司 可能還不會期待他有甚麼售後服務咧 只等待用得不順上新聞台修理他

台資的公司落到這種境地 跟公司員工都把消費者當賊看的心態也不無關係

問題是台灣人真的到這種賊行的地步了嗎?



rio0925 wrote:
問題是台灣人真的到這種賊行的地步了嗎?


應該說樓主是衝著這種服務才買

但是買了又享受不到

這就是目前最夯的產品

也就是台灣人最喜歡的 -- 花錢買一個希望
lion32504 wrote:
應該說樓主是衝著這種...(恕刪)


應該說樓主是衝著這種服務才買

但是買了又享受不到

這就是目前最夯的產品

也就是台灣人最喜歡的 -- 花錢買一個希望


我看了這麼多年的文章。

沒有一個人分享說::只是螢幕刮傷,就可以換螢幕的。

只有被車輾過,跳車摔壞,洗衣機洗壞。跳下去洗溫泉。完全無法使用,才能有這種維修服務。

好像沒有一個人分享說。螢幕刮傷。就可以換螢幕的

反而是工程師建議不需更換,等到真的無法操作。再回來更換即可。

那倒底樓主是看到哪一篇文章說::刮傷就可以換螢幕??




skyhark wrote:
所以傳說中的揪感心是當真...(恕刪)

我的案例您參考一下,上週六我拿205W的吸盤去服務站,
進去就跟服務小姐講,這吸盤都不會吸耶,那耶安捏??
那小姐看了一下確定是garmin原廠的,就請我等等,然後
轉頭進去倉庫拿了一個新的給我。
我問:就降子?不用填資料?
小姐回:就降子~~
我問:那如果還不吸怎辦?
小姐回:繼續給你換,換到OK為止~~
我走出店門:心想....實在揪感心..
我的HCX防水膠條脫膠,寄回garmin維修順便要求處理刮傷鏡面,garmin回電處理鏡面刮傷要報價,我答覆不處理鏡面刮傷問題,一星期後收到一支全新HCX(免費),足感心。
真該對 garmin 的揪感心服務宣傳降溫一下,版上越來越多揪感心的案例,
是不是可能讓一些原本是人為因素,或只是小問題還不至於要送修的情況,就因為想體驗一下 garmin 的揪感心,就試著送修,
若剛好沒體驗到揪感心,說不定還打客服應要凹個揪感心才行。(機子用個十年壞掉,送修,沒零件,再換一台新的??)
這些維修或是換新都是要成本的,那天 garmin 覺的這樣不是辦法,而改變他們的策略,那最後吃虧的不還是消費者。
個人認為只要報價合理就是"揪感心"
不能東西人為損壞的要廠商買單吧
就看大大家對服務品質上來說應該算不錯了
以現在3C產品來說只要有碰到刮到他都說你摔到不保固
在很多時候人家多給你的大家就認為理所當然
當別人把這方面福利收回大家就認為怎麼服務這麼爛

向左向右 wrote:
真該對 garmin 的揪感心服務宣傳降溫一下...(恕刪)

我個人認為如果這樣的揪感心能夠讓garmin提升市佔率到八、九成,或者
榮登股王寶座,那我想garmin老闆也會樂的繼續提供這樣的服務,就如同
apple走的是強勢品牌路線,臭屁到在TW連維修據點都沒有,消費者還不是
照樣買單,若garmin用這種服務品質來取得大家認同,我想這是一種雙贏,
以我為例,一個吸盤才多少錢? 若我是因為吸盤問題而導致機子掉落摔壞,
試想garmin要不要賠我一台新的,我想是一定要的,如此它了更多,而且我
想他公司內部也有一些服務的規定,什麼能給,什麼不能給,一定都有規範,
不然他這種走國際品牌的企業,所有服務條款一定要一致,不可能獨厚特定國家,
否則也很難再混下去,所以我個人是支持的,至少我的下一台GPS一定也會是
Garmin.....因為實在是太感心了XD
自己弄壞當然花錢維修~ 機子自己壞? 當然要GARMIN負責~
會想買GARMIN的人我想也是看上GARMIN在機器穩定, 圖資好
誰會希望買到問題連連的瑕疵機器呢? 真的是機器發生問題才
會跑去找原廠來處理囉! 原廠處理的態度讓人覺得糾甘心服務
是面對到發生問題的機器, 面對消費者的服務流程, 安撫消費
者, 讓人覺得糾甘心, 但是不能無限上綱啊!
先前我的60CSX也曾經發生同樣的刮傷問題,打電話去問,當然也是要報價。雖然沒有免費維修,但是自己弄壞了,是該負責任的。但是GARMIN的人員建議我,可以不用維修。

結果,過了半年,機子不小心摔到了,開機有聲音沒有畫面,我想這也是自己使用不當,跟GARMIN聯絡,他們請我把機器送回去,原本以為會是打電話跟我報價,沒想到卻是收到全新的機器。還把我申請下載地圖的帳號內的機器號碼也都更新了。

GARMIN所作的是超越他們合約上所要履行的,這從來不是在GARMIN的銷售廣告裡面出現,實際上也不能成為消費者要求他們旅行的一部分。今天就算是GARMIN說要費用,我也沒有任何法律上的理由說他們不應該這樣收費。

大家所感謝的是GARMIN所作的常常出超越他們應該負的責任,而這些實際上不應該消費者去要求的。
因此,即便GARMIN對任何消費者收取費用,那都是合法合理合情的。


如果GARMIN收費修好機器,那麼我們會說他們盡到該有的責任。
但是我們之所以感謝,就是因為人家根本就沒有義務這樣作(更換新機)。
人家額外提供的好處,我們卻希望變成他們的義務,這樣就有點不合情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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