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omax_ker wrote:
分成兩種版本的可能性(300M 及 @時速) ...(恕刪)
這個...我想想
時速的部份,高速公路的警示範圍是設定 500M,國一泰安以北是 @100,國四是 @90,國三也有@100、@90
如果只是把國道流動有速限的部份分開,目前大約 80支左右
流動的部份很難有回報刪除,除非像是 愛立刻大大 回報很多的新建資料,也回報過很多他曾經回報過的最近又沒看到所以可以刪除的資料,又或者是常走否些路段的人經過兩三個月的確認才回報刪除
其實,這一年下來,流動的資料已經減少很多了,我也特別將市區那些 應注意而不可能未注意 的部份分開來,比以前應該好多了
對於發現不存在的警示點,我個人的作法是和建立新警示點一樣,經過該點附近一樣按螢幕建立警示點,名稱寫不寫無所謂,回家後把座標找出來,一比對就知道哪支了,我想,一天出門經過的範圍內能找到兩三支新增或刪除的就很厲害了...
只要回報給我路段或座標,大概就能判斷是哪邊或哪支警示點了,編號,不是很必要
因為這是用景點書的方式去做的,只有警示範圍而沒有方向性(也可能有隱藏參數我不知道吧,前輩們出來指導一下吧...),沒法像 TOMTOM ,所以使用上會造成一些不方便,忍著點用吧,聊勝於無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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