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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將不會提供任何廠商景點書的服務?請大家給予蔣大與01最熱烈的支持!

十一郎0507 wrote:
說真的~我不認為這次...(恕刪)


說真的大哥你不知道諸葛大是不是用手動輸入的方式,那我也是不知道,當然01站剛也不知道!!!!

但是諸葛大既然說是了大家也只能先暫時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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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說的是,各位先進分享在01的景點資訊是要給01所有的會員分享的,並不是單獨專門授權給01和GARMIN 然後別的牌子都不能用!!
01站方它可以哪去做商業跟非商業活動但是沒有單獨授權給01--


個人認為諸葛大事不是用01景點書轉好像已經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我如果自己製作TOMTOM景點資訊但是是參考01旅遊美食版資料來用的這樣也算是侵權嗎????

例如:我在美食版看了幾百各景點和店家都覺得不錯,雖然我沒去過,但是我都將它輸入成景點然後也上傳到01分享給TOM版網友,那這樣01會不會也會說我是抄襲它的景點書的--就算是數量跟分類方法都不一樣,但是只要店家名子跟座標都一樣就認定我抄襲了!!!


PS:01景點書的資訊都是來自美食版,當然小弟如自己做的景點資訊也是來自美食版!!
我想網站的經營確實不易,但是網站成立的初衷呢??
GARMIN版友認為:
TOMTOM版的網友一直在鬧,害GARMIN版的版友沒有景點書可以用。
景點書是01的,GARMIN有贊助,TOMOTM沒有所以沒有資格用。

TOMTOM版友認為:
景點書都是網友上傳的,01為何偏心??只因為TOMTOM沒贊助??



其他我就不知道了,但是我覺得,要是當初01都有再上傳那邊說上傳以後就歸01了,不論法條的爭議性!
01現在走到這樣,真的做的不漂亮,很不漂亮,TOMTOM轉過去用其實可以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姑且相信他是自己打的、且有徵得作者同意),人情留一線、日後好相見不是嗎??弄到這樣、GARMIN形象受損(個人覺得),01也受損很大。
我覺得如果01當初不要搞的那麼僵,並且把TOMTOM景點書做的像GARMIN一樣做的很精美,就算TOMTOM不贊助,也會為01帶來龐大商機(小額付費下載)!!但是這樣一切都不可能了!!
諸葛大發的M01景點說實話我這邊也有
記得當時他發的就已經是到了差不多跟01同步了
(印象中是到六月多的樣子)
以我自己在TOMTOM ONE手動輸入的經驗 , 要把這麼大量的資料輸入機子
除非是很久以前就開始做 , 否則只能依靠軟體
所以自然不認為那是很有可能這麼熱心持續去完成的
我是沒看到哪篇是有寫說是一篇一篇KEY的
不過我記得爆發後 , 諸葛大有說皆有向當初發文的人要求授權一事
這部份我是持保留態度~畢竟如前文所說 , 那牽涉的人及範圍太廣了
但若未經該授權(漏了一個也不行)及自行用軟體轉檔並分享 , 自然就會發生像這樣的事件
個人是覺得TOMTOM版的眾多USER 反應相當激烈且過於自我
再來就是站方的角色與USER的角色
說實在些 , 各位 , 包含我自己 , 都只是 guest
但即使如此 , 站方給我們的功能一樣也沒少
包括景點的資訊 , 又沒限定VIP才能觀看
但各位卻把自己的權利給無限上綱
一開始蔣大的提醒也並沒有惡言相向或是以命令式的口吻
反倒是TOMTOM版的各位就沒給過好口氣 , 最後還相約出走
當然 , 在我看來 , 是要走就走啊
反正我各家的GPS都用過 , 也都還在持續更換著用
所以沒有對某家特別好感或是特別不爽的
TOMTOM版的某些USER倒是容易以規劃快速 , ,說什麼導航的邏輯或是OOXX的最人性化而自居自豪 ,
並以此攻擊其他的GPS USER , 似乎是把其他 GPS USER當白痴 ?
縱使回應的口氣很好~在我看來就只是捧TOMTOM而損其他~
(當別人回說TOMTOM的規劃上及導航上的好 , 並以其他牌來做比較並說該牌不好時更容易發生~問題是~這些人都有同時間拿兩部導航機測試?還是只是人云亦云?)
這是我在TOMTOM版看到很常見的狀況~也很不滿這樣的狀況
你可以講TOMTOM的好 , 但是若要講別牌的壞時 , 請先確定自己有同時使用過
而不是別人怎麼說你就聽聽就跟著這麼說
這樣的情況在TOMTOM版很常見 , 我不愛逛TOMTOM版就是如此
以某項長處而自HIGH~然後以攻擊他牌而自豪
偏偏他牌有的T牌沒有~卻又說著不需要~但是新版軟體有又喊著期待
怪怪?這些東西都是他牌早有的~不是說不需要?那幹嘛又說期待?

TOMTOM版的各位 , 當你們取之於01時 , 是否曾經用之於01 ?
還是無限上綱主張自己的權利 , 讓其他多方的權利跟著你們一起受損 ?
雖然我是TOMTOM USER , 不過 TOMTOM 版的損他牌風氣一直為我所不太能接受
再加上TOMTOM 更新圖資太慢 , 已經有越來越多路是我走過~TOMTOM卻沒有的
主打的 MAPSHARE 也沒啥用
我決定要跳到GARMIN及其他品牌陣營使用
目前國內的導航系統 , 除了TOMTOM外 ,還使用過PAPAGO~ GARMIN ~路易通等
大概就NURO的N19及MIO我還沒用過
手邊的TOMTOM近期將低價丟出給親友使用
日後將入手的可能就是GARMIN 255W或760 , 及MIO MOOV 330 或Altina A850 其中兩部
TOMTOM喔..等他圖資更新週期提早 , 不會再半年更新一次
以及車架設計變更 , 電池能待機四個小時再說
連中低階的機子,日夜間模式都要靠外掛才能自動切換的機子品牌
掰掰了
茶包式的留言,只是看了無言。
十一郎0507 wrote:
諸葛大發的M01景點...(恕刪)


基本上景點書事件已經是各說各話了,站方也不回應!!!

至於這位大哥你所說的TOMTOM版的所謂的缺點,小弟也在各區都看過!!!
畢竟大家都有自己的品牌擁護,所以也不能說什麼!!!
當然我很明顯的小弟是TOMTOM使用者,但是我可以很大聲的說PAPAGO和GARMIN我都用過,但是到最後我還是選擇TOMTOM,不為什麼就是比較過後我覺得他比較符合我的需求!!!

我在別篇也回覆過了導航自己用習慣最重要,至於這位你要去用什麼牌子你高興就好!!!

十一郎0507 wrote:
說真的~我不認為這次諸葛大,將M01景點書做成tomtom格式的~是一筆一筆key的

沒有人認為資料一定是一筆一筆key的,況且,一筆一筆自己打跟授權完全兩回事
人家已經說過了,轉檔自PAPAGO,而且得到PAPAGO作者同意;如果TOM授權有問題,那PAPAGO有沒有問題?但是站方只禁止TOM使用。
之前看到很多人回文請別人整篇看完的,就是在說這句話

yuxian wrote:
各位知道景點書多大嗎?
光這塞選過數千筆景點書就要1.36GB
...(恕刪)


請各位平心靜氣的去想,一個1.36G,一個只是一般USER權限能貼的"附件",內容差了十萬八千里。
不了解有些人可以自己看景點書,包含景點資訊、電話地址、圖片、網友的文章
卻不容許別人只有景點座標用.....

別人也只要地圖上有秀01 LOGO就好了,他們同樣的會介紹親朋好友:你看,這是01網友才有的喔
這是分享的喜悅,也是01網友所樂見的
目前這種熱情消耗殆盡,所以才會有人出走
這是一個指標,也是一種警訊。

試想,如果站方沒有把GARMIN景點書下架,部分網友會那麼生氣嗎?
還是隔岸觀火,看TOMTOM版的劇情發展呢?反正事不關己,看別人笑話

至於01拉贊助,以小弟之前跑社團的經驗,這東西是你情我願,拉不到只是理念不合,不能怪別人
說別人小氣、死不吐錢出來,那就真的太膚淺了。別人不是生下來就是要給你錢的
如果你去拉一家早餐店的贊助,人家不給你,你會耍些手段去搞那家店的客人嗎?人家畢竟是無辜的

十一郎0507 wrote:
TOMTOM版的各位 , 當你們取之於01時 , 是否曾經用之於01 ?
還是無限上綱主張自己的權利 , 讓其他多方的權利跟著你們一起受損 ?


這就說明了一點,人基本上是自私的。
同樣的想去用景點書,其實根本不在乎是誰分享的景點,有沒有授權沒關係,我能用到就好
別人能不能用?who cares....
不要檔到我就好.....檔到我再來yy,再來找理由反駁


要買什麼導航機,都是自己的使用習慣,有人習慣TOMTOM的操作方式,有人習慣GARMIN的
而不是從意識形態上面去分G版友,T版友
我也許車機我會用TOMTOM GO720,但是單車我會用EDGE 705
分這分那,有甚麼意義嗎?
大家都只是消費鏈的末端而已,為這些事情爭論,值得嗎
(或許有人不苟同,因為站方禁景點書,不能下載,抓不到了。)
肚子空空 wrote:
TOMTOM轉過去用其實可以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姑且相信他是自己打的、且有徵得作者同意),人情留一線、日後好相見不是嗎??弄到這樣、GARMIN形象受損(個人覺得),01也受損很大。


有一點你要知道
今天如果你是網站架設者
有人贊助你且維持住網站可以持續運作

如果今天你有辦法整理出一個景點書
但卻供給每家廠商使用

贊助商會怎麼想 ?

版友出走事小..網站還可以維持
(尤其僅僅只有TOMTOM部分版友)
贊助商出走事大..網站勢必倒閉

給你參考


肚子空空 wrote:
我覺得如果01當初不要搞的那麼僵,並且把TOMTOM景點書做的像GARMIN一樣做的很精美,就算TOMTOM不贊助,也會為01帶來龐大商機(小額付費下載)!!但是這樣一切都不可能了!!


沒辦法小額付費下載
要知道..M01取得的是一般授權
他可以做出格式提供免費下載

但絕對不可以加以收費

了解這其中的差異性嗎 ?

TOMTOM贊不贊助沒關係
今天這資源是M01的
連TOMTOM自己本身都不會提這件事了
何況TOMTOM使用者 ?

請問...立足點在哪裡 ?

suaaa wrote:
至於01拉贊助,以小弟之前跑社團的經驗,這東西是你情我願,拉不到只是理念不合,不能怪別人
說別人小氣、死不吐錢出來,那就真的太膚淺了。別人不是生下來就是要給你錢的
如果你去拉一家早餐店的贊助,人家不給你,你會耍些手段去搞那家店的客人嗎?人家畢竟是無辜的


今天不耍手段

論語˙憲問:
或曰:以德報怨,何如?子曰:何以報德?以直報怨,以德報德。

TOMTOM不贊助.那麼頂多景點書沒有TOMTOM格式
各位版友要私下去用..隨便..看不到

Mobile01從來也沒強調過一定要TOMTOM贊助.也從沒說過TOMTOM不贊助會如何吧

但TOMTOM版友全部都用站方資源.卻連商量告知都沒有.就加以用網站資源上傳給眾人下載
請問這哪一點說的過去 ?

我也不希望把焦點模糊到Mobile01強迫TOMTOM贊助
沒有人有這個意思在..再度澄清

只是免費吃住飯店..還要將飯店的東西拿回家自己用...這說不過去吧
拿回家自己用就算了..
還拿著這些東西在飯店公開擺攤
說這些請其他有需要的客人也一起拿回去用
這是不是太超過了 ?

今天只是飯店提醒不要這麼做..
請問擺攤的人無辜在哪 ?
請問飯店手段在哪?

然後我就看到一堆人說.."這樣子做是為了幫飯店宣傳"

請問這種道理在哪 ?
google "標題 + yuxian" 或 "yuxian.yy" 有非常完整評測
我目前是tomtom的使用者.我用過幾乎市面上的gps系統.我最候選tomtom.只因為她目前最能府盒我的需求.每一種系統絕對有各自的優缺點.有不同的需求就會造就不同的廠牌產品.這是千古不變的.

至於這件事件吵吵鬧鬧.說實在的在我看起來.是站方處理問題造成的擦槍走火.如果真的有違法的事件就大方刊登警告文.訴諸法律行動.為何會緊急取消自己原先信謺旦旦認為01專屬版權的景點下載.最後還來個不作任何回應.說實在的.這不是一個這麼大的網站處理事件的方式.要嘛就已和為貴.要嘛就乾脆下重藥.直接把tomtom廢了.一了百了.
phill98 wrote:
我目前是tomtom的使用者.我用過幾乎市面上的gps系統.我最候選tomtom.只因為她目前最能府盒我的需求.每一種系統絕對有各自的優缺點.有不同的需求就會造就不同的廠牌產品.這是千古不變的.


我對GARMIN的批評絕對多到令你吃驚
GARMIN導航建議以及問題小小整理

Garmin 非常詭異的導航且嚴重的問題...

對Garmin的愛與恨

60CS機車導航使用經驗


GARMIN改了沒? 有的有改.有的沒改
但是如果以新機來看.新機已經改善很多缺點
如果以舊機來看.韌體跟地圖都有持續更新

為什麼抱怨多還持續留在GARMIN版幫忙說話?

因為這廠商值得去支持

不可否認的.我也可能跑票到TOMTOM
屆時我也是沒Mobile01景點書可用.幫忙Mobile01官方說話有用嗎?
說不定到時候反而讓我TOMTOM機器沒有合法M01景點書可用
很多東西說出來不是對自己有利才說的
但只有不想到自己說出來的話才是客觀的

很多TOMTOM使用者只是想說為什麼我們不能用
一定要爭執到可以用...這樣子的話會客觀嗎?
會合乎道理嗎?

只是想跟你說
現在的消費者沒有哪台機器一定比較好
也沒什麼所謂的忠誠度可言

但是哪家廠商比較用心.消費者都看的出來

爭論到現在.一堆事實浮出檯面..沒有哪一方是真正的贏
但至少看的出來..哪一邊使用者比較有品

phill98 wrote:
至於這件事件吵吵鬧鬧.說實在的在我看起來.是站方處理問題造成的擦槍走火.如果真的有違法的事件就大方刊登警告文.訴諸法律行動.為何會緊急取消自己原先信謺旦旦認為01專屬版權的景點下載.最後還來個不作任何回應.說實在的.這不是一個這麼大的網站處理事件的方式.要嘛就已和為貴.要嘛就乾脆下重藥.直接把tomtom廢了.一了百了.


Mobile01不想要有任何瑕疵
要顧到TOMTOM版友的觀感.做出來的緊急處置

個人認為是非常正確的

著作權法不是要將每個人定罪.而是要每個人去互相尊重

現在站方無論出來說什麼都是錯的
連我局外人只是出來說說法條就被罵的不成人樣

你認為現在那些人是理性的嗎?

而你認為你這段文章是理性的嗎?
廢了一了百了?

就好像欠債的人說
乾脆死了一了百了.也不會有人跟我討債了

但是影響的是什麼

是另外一群根本跟這件事情無關的版友
他們只想討論TOMTOM機器..有沒有M01景點書..跟他們無關

廢了版..是相當自私的一種建議
google "標題 + yuxian" 或 "yuxian.yy" 有非常完整評測
這邊的炮火真的猛烈,不過感覺是~一夫當關~

其實大家心理有數,法條大家會引用,解釋如何
大家看了笑一笑就好了。

用的例子其實大家也不用想太多,也是笑一笑就
好,那些例子有些只是想扭曲大家的想法,導向
一個錯誤的觀念。

上面105樓大大引用的那篇律師文章其實滿有參考
價值的,只是被某些人又以一些~特別~的想法給
扭曲了。

其實從01把景點書移除不提供給特定廠商使用,大
家其實可以想一下為什麼要移除?
01不是有版檔權嗎?
法律上可以站的住腳?
嘿嘿嘿~~~~大家想想吧!


以上純屬猜測哦~~哈哈

只是為啥不出來說清楚啊~~讓大家可以使用景點書啊
自已不用的話,也出來說清楚為啥大家不能用!
沒事搞個玉石俱焚
miss1002 wrote:
上面105樓大大引用的那篇律師文章其實滿有參考
價值的,只是被某些人又以一些~特別~的想法給
扭曲了。


連引用出處都寫的不清楚..讓人誤會

原文根本就是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的著作權小百科第二十一則
http://www.tipo.gov.tw/copyright/copyright_book/copyright_book_28.asp

律師文 ?

哪來的律師文?

是律師引用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的文章才對吧
連引用出處都寫的不清不楚

miss1002 wrote:
其實大家心理有數,法條大家會引用,解釋如何
大家看了笑一笑就好了。


我笑了

miss1002 wrote:
只是被某些人又以一些~特別~的想法給
扭曲了。


不好意思..特別的想法是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裡面提到的例子
包含精華區的問題以及搜尋引擎

網路著作權相關修法都還在草案當中..
是否合理使用或者侵犯重製權.
這裡界線理當由司法機關判定

google "標題 + yuxian" 或 "yuxian.yy" 有非常完整評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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