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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將不會提供任何廠商景點書的服務?請大家給予蔣大與01最熱烈的支持!

Spsb wrote:
這跟主題無關,可是忍...(恕刪)


小弟受教了!!
或許小弟舉例不夠好,因為小弟非法律系專業
小弟想說的重點是惡法亦法,雖然必須要去遵守
但遊戲規則是01訂出來的,01可以選擇執行
或是適度開放限制
畢竟也不是法律上的公訴罪
選擇執行或開放
一切由01

小弟猜想或許01已經意識到爭議的問題點
但無奈的是也已與相關廠商簽訂好保障條款
改不得
不得已而暫時先將景點書下架,避免爭議
這是小弟的猜想
只期待01能帶來令網友振奮的好消息!!
首先先感謝yuxian等大大在此不厭其煩的參與討論.
(抱歉無法一一詳述所有熱心的大大...)
這件事情到目前.似乎已經演變成為意識形態之爭.
就算本身從沒為01付出些什麼!
支持方還是永遠站在捍衛自己權益的一方.
好像01是應該欠你們的.
本來小弟只是好意.
希望01站方還能感覺到01版眾還是有溫暖.
但是這個社會還真是如人飲水冷暖自知呀...
所以僅在此感謝所有理性討論的01朋友們.

但是捍衛自身權益的朋友們!?
也請你們想一想.為何不嘗試尋求管道向你們的廠商反應?
難道你們花錢買了東西.之後所有的一切都只能靠自力救濟?
你們會向01爭取權益?怎不向你們的廠商爭取權益?
在使用者付費的原則下向廠商爭取贊助01.
或發行屬於自身產品的景點書.(以上兩點僅供參考)
廠商不理?!就變成01及分享的大大應該付出?
而願意真正為了這個領域付出的.
卻成了眾矢之的?

很抱歉...
因為我不懂法律.所以無法針對法律面發表看法...

辛苦了yuxian 等大大.
相信您們真的花了很多時間在這個問題上.
也讓您們承受了許多壓力.
在您們的文章裡.讓小弟多吸收了很多知識.
辛苦您們了~

因為01也因為所有熱心的朋友.
讓我更能了解我手上所有產品!
01加油~
Spsb wrote:
解釋只看對錯,不看身份...(恕刪)

這跟主題無關,可是忍不住想求教於Spsb大大

解釋只看對錯, 不看身份..
那對錯的依據是什麼
你說對我說錯, 那聽"誰"的
對錯"誰"來仲裁 判定 或服眾
沒有身份的問題嗎
法律工作者? 檢察官? 法官? 匿名網友?
應該會有所差別吧

另外一個疑問
在網路上以匿名身份, 大肆解釋法條
若有扭曲, 偏頗, 錯誤之解釋
誤導他人對法條的認知
甚至導致他人因誤解而觸法或損及自身權益
有沒有法律上的責任?
似乎是沒有?
只能任由他們亂說(言論自由?)?
閱讀者只能自求多福 自己小心求證 判斷囉..

解釋只分對錯 , 不分身份
我想它的原意應該是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不因角色或身份權貴貧賤而有所不同
這樣的意思吧
另外
誤導一詞
只能說每件事每個人看法不同
上面那個只分對錯~不分身份~不就是一個例子?
就端看你怎麼想嘍
不然~知識家上面也常看到一堆誤導的回應
發問者或是其他看到的人~就看你們怎麼去判斷嘍~
不是嗎?
我們不能求別人給我們的知識一定都是正確的
就像小時候學的東西~科學知識~你怎麼知道數十年後會不會被推翻?
茶包式的留言,只是看了無言。
---以下引用自台灣法律網 劉孟錦律師主持(http://www.lawtw.com/)作為註解參證之用---

問 投稿

在報紙或雜誌上,我們經常看到讀者們投稿的文章,投稿之後,對著作人的著作財產權有沒有影響?著作人會不會因為投稿的行為,而喪失著作財產權呢?
著作權法規定,著作人投稿後,對著作還是享有著作財產權,除了投稿的著作人與出版單位另有約定的情形之外,出版單位只有將著作刊登一次的權利,意思是說投稿人只授權出版單位利用一次。
有些出版單位在稿約上註明一稿數投的話,不付稿費,這項註明並不能算是授權契約的內容,出版單位和投稿人都不受拘束。而且法律上並不禁止一稿數投,所以出版單位不能以一稿數投為理由,主張不付稿費。

出版單位也常常會在徵稿的時候,註明投稿一經錄用,版權或著作權歸出版單位所有。這類文字也同樣不能拘束投稿人,除非投稿人另外與出版單位約定,願意把文章的著作財產權讓與出版單位,否則,絕不會因為投稿的行為,造成喪失著作財產權的結果。
總而言之,出版單位對來稿,原則上只有刊登一次的權利,事後,如果想把已經刊登過的稿件,結集出書的話,由於稿件的著作財產權,仍然是屬於投稿的作者所享有,因此出版單位必須再徵得投稿人的授權,不然將會造成侵害重製權,而違反著作權法的結果。


作者簡介
(本文內容經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同意利用)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地址:臺北市辛亥路二段185號3樓
服務電話:(02)2738-0007
傳真:(02)27352656‧27352920
網址:http://www.moeaipo.gov.tw/

---以上引用自台灣法律網 劉孟錦律師主持(http://www.lawtw.com/)作為註解參證之用---

依據以上"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解釋說明
1.
yuxian wrote:
當初在M01 po景點時..就已經間接授權給M01處理...(恕刪)

所以沒有這回事 請不要誤導閱聽大眾

2.
yuxian wrote:
而內容授權也都沒問題.各篇文章著作權依舊在各篇作者手上
但已經授權給M01彙整起來..而整理出來的的這個外掛POI
是GARMIN格式... 也就是說
M01在這方面是沒什麼太大問題的..站的住腳...(恕刪)

站不住腳..

網友PO文時僅授權01刊登一次(即於景點分享)
並未授權01再次編輯出版(01景點書G版) 除非01再次徵得投稿人的授權
這可能也是01 將G板景點書下架 以及 將某條款拿掉 的原因

3.
yuxian wrote:
不管如何
禮貌上就該先知會一聲..
經過M01同意後再來發行不同系統的版本...
如果M01不同意就徵求到M01同意為止...(恕刪)

所以沒有這回事 請不要誤導閱聽大眾

不管"G版01景點書" 或"T版景點檔(如果用到網友著作權的部份)"
都要各自徵得投稿人的授權
01 跟 編輯T版景點檔大大 地位是平等平行的
沒有什麼要徵01授權同意的問題

再者
T版景點檔僅收錄景點店家名稱地址座標等
尚有討論是否屬公開資訊而無需授權之空間
而G板01景點書則是紮紮實實觸碰到網友的文章照片等著作權部份

十一郎0507 wrote:
不然~知識家上面也常看到一堆誤導的回應
發問者或是其他看到的人~就看你們怎麼去判斷嘍~
不是嗎?
...(恕刪)

感謝大大, 受教了

其實小弟該文的原意
也是想提醒大家
對於網路上各種言論 資訊
要謹慎求證判斷 也不要人云亦云
否則
誤信了一些 似是而非 "y"曲解釋的言論
可能會傷害到自己或無辜的第三者
得不償失呀

poyangsu wrote:
誤信了一些 似是而非 "y"曲解釋的言論
可能會傷害到自己或無辜的第三者
得不償失呀


我對號入座一下.
請不要針對我一個人

(以下文章同步於TOMTOM版) (沒辦法.他就一次頂兩邊)

另外你所提出的那點我早就看過了
裡面解釋的都是屬於投稿範圍內

相關網路規定還沒有一定界線
為了保護網站架設者自己的權益

網站架設者通常會註記只要一po出文章來
本站就可以加以利用.如果不想被架站合理運用
那麼就請不要Po文章

你或許可以放大範圍到很多討論區網站
如果照你這樣子說的話

那麼該文章Po出就是僅限於登出網站一次
也就是網站如果另收精華區.就是屬於侵權

那每個討論區.BBS都倒光光好了

那麼再來擴大範圍好了.想想搜尋引擎也是重製使用者的文章進入他們伺服器
也是未經授權
可是國際觀點是認為合理使用

你要知道有所謂的合理運用

違反著作權跟合理運用僅差在一線之隔
而這一線之隔在於法官之判定是否為合理使用

今天M01編輯景點書.是否造成侵權等等
原則上我放寬來看待是一般使用合理運用..
當然如果有分享者去告M01侵犯重製權
那我會很樂意去看待法官是怎麼判定..而我尊重判定結果..
(當然..使用者文章有註記不得轉貼重製例外)

可是其他分享者非網站架設者
如沒經po文者同意
就以侵犯重製權看待
這點倒是比較沒有模糊界線在...

兩者立場完全不一樣..


對了.當你要批評我時.那先謹慎自己的言論
不要整天說我誣告.毀謗.曲解.最後又是看到別人引用後
再來拿別人找到的資料套在我身上後說我怎樣
我倒很懷疑你自己有沒有去仔細研究過整件事情的相關法律

夠了喔
不要我不回文就越來越過分了

你一堆文章對我冷嘲熱諷還不少嗎
就沒看到你究竟對這件事情真的懂多少.研究多少...

請停止吧

(本篇文章禁止任何引用及轉貼)
google "標題 + yuxian" 或 "yuxian.yy" 有非常完整評測
唉~
本想讓這篇也在G版安靜的沉下去就算了.
都沉到第二頁了.何苦T牌瘋狂支持者又要挖出來喇低賽...
怪哉?
所有G牌的使用者因為T版莫名的行為.
也莫名的沒有景點書可用了.
非得鬧的沒完沒了?
不是一堆人很有個性要出走?就走呀~
還爭啥?已經沒糖吃了還不走?
01對妳們來說還值得留戀麼?
如果有.為什麼一定要搞的得雞飛狗跳?
難道是覬覦01龐大的資源?
大家就不能安安靜靜給01加油~
默默等待事情結果...

這樣又代表什麼?

唉...

抱歉了~說話有些重...

也對yuaian大大抱歉了.讓您千夫所指還惹了一身腥...

01加油!

(本篇文章禁止任何引用及轉貼)
這一篇我只想在這邊回
就算被批我都要講出這些話來

這篇就不講法律..只想說出我的看法
文章屬於個人主觀意見.非客觀
老實說我也被 TOMTOM 版友惹毛了..
如果沒被惹毛.還真的很不想說這種主觀文章

之前無名架站者無力支出大量金錢
所以賣掉無名

今天Mobie01就我來看.
其實他們購物跟廣告怎麼看都覺得收益不足以維持網站運作
尤其線上購物..(憑良心說..買的人不多吧)

如果沒有贊助者
如何支出不斷運轉的伺服器.以及成名後大量的資源損耗
這可是幾百萬的燒錢
(以為無名憑幾個學生無限付出就可以維持的嗎...)

如果沒有贊助廠商幫忙支出.我看不是倒閉就是換手

今天Mobile01架站免費提供版友分享交流園地
各位版友才可以看到四面八方朋友的分享

用的是Mobile01的資源.得到的是每個版友都可以去接收到訊息
無論景點是誰Po的..每個版友都可以得到這個景點的訊息


今天我們知道了一件事情.也是最近才知道的

GARMIN贊助Mobile01
TOMTOM拒絕贊助Mobile01

也就是說.各位用的網路資源.有一部分來自GARMIN的支持

使用者付費...相信Mobile01很大方
是我看過非常大方的討論區

無論上傳幾張照片..都不計較...
相對於其他討論區限制一堆.還要自己找圖床

以為這些享受都不是用錢堆出來的嗎 ?

今天Mobile01說出遊戲規則跟廠商討論
TOMTOM拒絕

如果今天每一家廠商都拒絕支援Mobile01
請問景點分享這些巨大的伺服器支出
是不是就因此而維持不住了...

有人說了..我就架設一個景點伺服器
那麼我只能說..先準備幾百萬出來準備讓錢燒光吧
而且燒光金錢後..要用這些景點資源還得在那邊被龜毛東龜毛西
重點是分享出來的景點根本就不是收費的東西


今天Mobile01只是很簡單
雖然景點分享靠著眾多版友分享才有
但最重要的還是這伺服器要用錢去運作

最基本的..版友無條件分享出自己的分享
我相信都不為過吧
mobile01就算只是整理景點書...
這架站者都得一筆一筆的去詢問給錢嗎

Mobile01不是報紙雜誌..一份賣你多少多少
今天從來沒有從閱讀者收取任何收益

今天他只是要整理出來景點書
免費供給有購買贊助商的機器的人運用這個景點書

因為沒有這些贊助商
我看連大家其中一起Po景點的集散地都不見了
沒有這種po文的地點..哪來的景點書

各位知道景點書多大嗎?
光這塞選過數千筆景點書就要1.36GB
更不要說沒塞選過的景點跟其他討論區的資料
上萬GB的資料運作跟備份檔案
(各位看看自己硬碟.無論幾百GB都爆..以為這種伺服器光幾萬GB夠用嗎 ?
我只是簡單提出一些小數據..詳細硬體請詢問Mobile01)
請問維持這些機器運作的網路跟伺服器成本要有多大

今天Mobile01只是
"免費"提供給有購買贊助廠商機器的各位使用

我是認為一點都不為過..
我取自這個網站的資源..回饋給這個網站一點小東西
何況各位還是擁有著作權的..那有什麼地方吃虧了 ?

給他整理去精華區..給他整理成景點書
只要免費提供各位使用..請問有什麼問題 ?

今天

我倒要問問TOMTOM各位使用者
你們到底付出了多少給Mobile01 ?
或者是你們去問問你們支持的TOMTOM
究竟為什麼要拒絕支持Mobile01的運作 ?

對於這個站的運作維持一點貢獻都沒有
請問這無料的景點為什麼要另外提供給TOMTOM的機器使用 ?

那邊批評了一堆東西
我倒是看不出來究竟這些人在批評什麼

每個人都在Mobile01買TOMTOM導航機
錢給Mobile01賺嗎 ?

用的是Mobile01的資源..得到的是從mobile01傳出來的訊息
這些從來沒人跟你說

要看文章要錢喔
要傳大量圖上來..超過幾張就要收錢喔

並沒有..
但我看到的是有很多討論區都是變相的收取費用

當然那些是合理的..收取費用回饋給使用者身上
買更多硬碟.加大更多頻寬..讓付費的使用者使用

但今天

Mobile01從來沒有跟各位收什麼鬼錢
各位享受到的福利也跟VIP差沒多少

圖有上傳數量限制嗎 ?
有文章因為沒付錢而不能看嗎 ?

沒有吧


那今天... 各位TOMTOM的使用者們
憑什麼在那邊大吼著請Mobile01也做出TOMTOM版景點書?
(自己製作的當然是未授權的..前面已經聊過就不多說了)

今天沒有贊助商
依照Mobile01這種大方程度
(用過網路資源的應該都知道.有付錢跟沒付錢可是差很多的)
早就周轉不靈倒閉了

還有機會讓各位在版上寫說
"我要離家出走了!!我不要繼續呆在這裡了!!"
?

那為什麼TOMTOM版友不去問TOMTOM究竟在景點方面
付出了多少 ?

我不敢說Mobile01完全是對的
但TOMTOM版友說的話.我也不怎麼認同

好好想一想吧

此篇文章
禁止未經同意轉載
google "標題 + yuxian" 或 "yuxian.yy" 有非常完整評測
說真的~我不認為這次諸葛大,將M01景點書做成tomtom格式的~是一筆一筆key的
就我自己的使用方式而言 , 我要將公司的特約廠商一筆一筆key
特約廠商就七八百家~我key了兩三百家就已經花了我兩個星期了
當然我並不是無時無刻都在做這件事
但是至少我一次也是一兩個小時在做
即使它轉過去後~並不像garmin那邊的資訊那麼豐富
那也只是因為~tomtom能顯示的就那些東西~
至少我手邊的tomtom one是如此~
若是用軟體將景點書轉成tomtom可用之格式
那種感覺就像用軟體將CD音軌轉成MP3一樣
即使MP3的音質跟細節拿來跟CD比~有被壓縮破壞
但不能說不是同一首歌啊
有沒有侵權?自行轉錄使用的話~應該是在合理備份使用範圍內
但若散佈呢?
況且原來轉檔的諸葛大是不是真的有一個一個去跟當初PO文的人確認並得到認可與授權?
我猜是沒有~
印象中M01到現在的景點~應該有四千多筆的資料了吧
這個的話~要自己純手工做~又要跟每個當初分享的人要授權
除非真的是異常有心~不然~
相當不可能
茶包式的留言,只是看了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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