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7402 wrote:陶瓷加溫大大是Gar...(恕刪) 您誤會摟!~小弟只是剛離職的公車駕駛而已!~在開車之前從事過行銷企劃相關工作!!~也是Garmin的愛用者!~只是不忍心看新品還沒上市!~就被自己錯誤的決策影響未來即將上市新品的牌價!~新品還沒上市就有破盤的壓力!~(雖然數量不多)這樣情何以堪!~!~您說是吧!~換個角度想或許是小弟多慮了!~若許是另一項假破盤的反市場超作銷售手法爾已!!~
siku wrote:感謝分享 :)我想官...(恕刪) 看到這個錄一個小時要到10G的容納那麼大我覺得感覺很不實用,出一趟遠門不就要準備很大或者很多的記憶卡才夠用真的不太方便,而且沒有G sensor,這樣檔案一直被覆蓋過去感覺很不安而且為了吃導航的電,為了行車紀錄還要一直開著導航因為有時候只是走自己常走的路,不需要開導航,只要行車紀錄器就好這樣感覺很耗電(耗油)
dw wrot採用不破壞壓縮影片格式Motion JPEG應該也是有法院採證的考量。...(恕刪) Motion JPEG仍然是破壞性視訊壓縮,只是沒有inter-frame壓縮,所以儲存最沒有效率,空間要求大,但不代表畫質就一定好唷!inter-frame壓縮從MPEG-1年代就開始廣泛採用了,如果因為H.264有inter-frame就不能作為證據,從壓縮演算法角度看那是多慮了,誠心請問,大大有任何H.264影像不能作為證據的國內外的判例可提供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