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0911 wrote:
一開始也是照它們客服講的拍照附上漏液電池及損壞遙控器的照片E-Mail給金頂.可是金頂的客服在收了照片E-Mail後藉口照片不清楚堅持要本人交出電池才願意談賠償.閣下能僅靠照片E-Mail就能讓金頂賠償.只能說真的真的是幸運...(恕刪)
您誤會了!!! 我可是有交出漏液電池跟損毀的車燈還給金頂的客服喔~~

當你打客服電話給金頂消費者服務專線 : 0800-001-266 通報時,就必需
告知金頂客服人員漏液電池數量及損壞電器還是遙控器的狀況,然後她才會
問你買不買的到一模一樣的商品或是改款的新商品!!!
我要大家拿起相機拍照留下漏液電池及損壞電器還是遙控器的照片 E-Mail
給金頂的客服存證,就是要大家自我保護用的。除了避免日後賠償糾紛外,
還可以讓金頂的客服儘速處理後續賠償~~
然後她捫會請你先去買損壞的電器還是遙控器新品,接下來再把漏液的電池
及損壞的物品連同新購電器還是遙控器的發票寄去金頂~~
請注意把漏液的電池及損壞的物品繳回金頂,除了證明是其生產的電池造成
毀損之外,也才能有憑有據讓金頂的客服結案幫你辦理補償事宜!!!
這樣金頂公司不僅會賠新的電池給你,也會開張你新購的電器或者是遙控器
的支票賠你!!!
我寫的SOP標準索賠程序,這樣有清楚嗎??? 有就感心謀???

金頂消費者服務專線 : 0800-001-266
「能受天磨真鐵漢,不遭人忌是庸才」
aredfish wrote:
從上面的文章看起來金頂會負責並不會放管啊, 如果是這樣我覺得還好不是嗎??
...(恕刪)
我有兩支絕版遙控器被金頂電池漏液搞得半毀,
雖然發現得早搶救得快, 但還是造成部分功能失效.
一個日規水貨衛星電視接收器用的,
另一個是進口高級音響前級擴大機用的,
前級擴大機全新時購買的市價約十多萬元,
因原廠已停止生產該型擴大機, 接收器與相關遙控器.
所以上述兩款遙控器現在都已無法再取得替換品.
除此之外, 高級音響都有二手價行情與價值,
假設我這台音響在二手市場還有五萬元的價值,
因為遙控器受損又不可能買到新品來替換,
使得音響的二手價值跌落到三萬元甚至更底,
請問這樣造成的價值減損, 金頂能負責嗎?
我看八成是不會, 也不容易客觀估算吧?
離譜的是金頂惡名昭彰的漏液又不是今天才造成的,
消費者反映都已經好幾年了, 竟然不檢討原因與改進,
還繼續販賣它們的瑕疵產品來為害消費者的電器.
如果有心改進, 幾年的時間難道還不夠改正嗎?
如果無法改善產品瑕疵, 但真有心負責,
那就應該立即停止生產與販賣, 避免繼續再害人.
一邊在賠償, 另一邊瑕疵產品卻繼續在賣,
這算是哪門子的負責? 真要負責的話,
能幫我把那絕版遙控器買一支回來嗎?
我機器都好好的啊, 就死在那遙控器啊.
所以我現在就跟前面的某位網兄說得一樣,
不會讓金頂的產品再進我家的門,
Never & forever!!!!!



zulutsai wrote:
你誤會了!!! 我可...(恕刪)
既然閣下認為自己的東西損壞被理賠方理賠是對方負責任的表現.那閣下就繼續用它們的商品吧.因為在下跟許多人基本上應該都不願意.讓金鼎一而在.在而三的對我們消費者行使這樣的"負責任"
630911 wrote:
既然閣下認為自己的東西損壞被理賠方理賠是對方負責任的表現.那閣下就繼續用它們的商品吧....(恕刪)
這您又誤會我了喔!!! 我可沒說在金頂賠完我漏液電池及車燈後,我還在繼續使用它家的電池喔,
我現在可是有愛地球響應環保,都改用三洋低自放充電電池了~~

至於我會把金頂電池漏液或者是漏液造成電器還是遙控器故障的處理方式,寫成標準程序回文告訴
大家,主要是要讓大家記得爭取自己的權益,不要在電池漏液或者是漏液造成電器還是遙控器故障
的時候,選擇幹譙一番自認倒楣就認賠了事,至少可以索賠的還是要讓金頂給賠回來嘛!!!

我不是金頂員工也沒親朋好友在該企業任職服務,我只是善意提醒大家在消極作為下大家該如何去
爭取,至於是否該在積極作為上鼓勵大家去串聯投訴消保官、消基會或是各大媒體,讓社會輿論去
監督金頂公司改善,這點我沒有任何的意見。這樣您清楚了嗎???

「能受天磨真鐵漢,不遭人忌是庸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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