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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C的LCD保固合理嗎?在高雄安瑟買到mio 169亮點瑕疵品>

我在敗家第一篇文章居然不是分享敗家的快樂,
而是分享慘痛的經驗
希望大家都能一起注意到這個不合理的問題,

前天狠心敗下mio 169 ,卻在高雄安瑟買到亮點瑕疵品,
3.5吋花比17吋LCD還貴的價錢卻還能買到亮點瑕疵品
(國內LCD的水準這麼低嗎?小尺寸高單價卻還能拿亮點瑕疵品來賣?)
當場我就眼花了,而位置大約是在中間偏右,
由於當時我沒有辦法拿影片來測試(除了GPS我最常用的會是播放影片),
而在使用GPS下並不明顯(背景偏亮非暗點不明顯),
回到家後馬上拿出影片試播,果然不出所料,畫面上明顯看見藍點
加上亮點並非在角落,所以相當影響觀看影片時的心情,
馬上要求店家處理但只得到淡淡回應
雖買到亮點品實屬運氣,而安瑟也不是罪魁禍首,
但店家是和客人直接接觸的,也是面對廠商最有力的角色,
而不只安瑟網拍,就連安瑟店家對顧客的抱怨也置之不理,讓我倍感心寒
最後自行送到聯強處理,工程師回應,一點亮點無法處理,再次感到一陣錯愕
難道買到亮點是我自己的原因嗎?15、17吋螢幕有一個亮點可能還不太有感覺,
但小小的3.5吋有個一顆明顯的亮點,要放輕鬆看也很難不看見吧
3.5吋LCD共有320*240=76,800個畫素,而15吋LCD共有1024*768 (786,432)個畫素,
本站 dhung 大大「依照台灣各家 Notebook 廠商對於 LCD 暗亮點的保固維修標準」提及
======================引用========================
15吋在ISO所規定的可容許瑕疵為:
容許亮點不超過百萬分之2(0.000002*786,432=1.57個)。
容許暗點不超過百萬分之2(1.57個)。
容許紅、綠或藍色色點不超過百萬分之5(3.93個)。
因此ISO規範下的15吋螢幕最多允許:1+1+3,總共5個有問題的畫素,或是最多是1個亮點、1個暗點與3個紅、綠或藍色色點。
=================================================
同理,
3.5吋LCD在ISO所規定的可容許瑕疵為:
容許亮點不超過百萬分之2(0.000002*76,800=0.1536個)。
容許暗點不超過百萬分之2(0.1536個)。
容許紅、綠或藍色色點不超過百萬分之5(0.384個)。
得ISO規範下的3.5吋螢幕最多允許:0.1536+0.1536+0.384=0.6912,總共0.7個有問題的畫素。
因此1個問題畫素已明顯超過規範問題最大數了。

事隔三天還沒解決,或許真的要我去找消保官吧。
若再繼續讓廠商用小面板商品大尺寸面板標準來對待客戶的話,
既然廠商長期不願意改善不合理的保固標準,那小蝦米們是否也該用行動來反應了?
或許到最後我的事件也是無法解決,只能自行承受
但希望我是那最後一個,期望有朝一日,能讓不合理變成合理,
3.5吋的成本絕對沒有15、17吋的高,而PPC的價格又不便宜,
無法對面板保證是廠商本身品管的問題,是廠商該改善該檢討,不是消費者的問題,
在那之前,大家就盡量參考HP或DOPOD有面板保固的廠商吧,
當廠商感受到市場壓力他們才會檢討成長,才能體會市場佔有率絕對跟消費者滿意度成正比。
最後以我的經驗得到一個結論,大家買PDA絕對要謹記一個原則,「試機前絕不付錢」,希望大家都能拿到一台滿意的PPC。
2006-02-22 22:26 發佈
唉~ 大大節哀!!
順便問一下,你找安X的哪位買的??
我之前在那邊找一個姓"顏" 的店員買N50,
他的服務態度就超好的! 很有耐心,我買了車架,他還跟我去車子那邊幫忙裝...

Kennath wrote:
事隔三天還沒解決,或許真的要我去找消保官吧。(恕刪)


大大,據我所知....似乎你要先寫個存證信函給店家或是廠商,
證明你在購買後,有跟他們接洽過相關問題!! 這樣也不會因為消保單位處理太慢,
導致你的權益受損~~ >"<

我想這樣的事情越快處理會越好!
消保單位會幫你發文給廠商,然後廠商會有人出面跟你協調....
我想這樣的事情對廠商來說應該是會換給你的啦!!
前提是 : 你願意花時間精力去爭取!!!

加油!! 期待你的好消息~~~ ^_^


Kennath wrote:
3.5吋的成本絕對沒有15、17吋的高,而PPC的價格又不便宜,


原來PPC的主機板/CPU./RAM/Flash/OS 都不該有成本啊?
如此推論正確, 一台PPC不該賣超過3,000元!
Vic Liu wrote:
順便問一下,你找安X的哪位買的??

這部份礙於針對人身問題,我想我就不特別提出了。
但為什麼我會在那邊購買,也跟大大同樣覺得那邊服務態度不錯,
因此我並未提及他們在處理亮點機前的態度,
發現亮點後,真出乎我意料,PDA界知名的安X居然如此無力,不能為顧客出頭,
大大您沒遇到亮點問題,因此無法得知他們對於亮點機的回應吧

Vic Liu wrote:
大大,據我所知....似乎你要先寫個存證信函給店家或是廠商,

還請大大明示如何寫個存證信函給店家或是廠商?
第一次遇到這種狀況,不太會處理

或許對很多人而言小小一點亮點無傷大雅,但這次的交易真的讓我心情相當不愉快,
畢竟正如我提一台PPC並不便宜,甚至比我的BenX 17" LCD(無亮點保固)還貴,
這樣的比較或許有些大大認為有問題,
但簡單來想BenX真的將每片不良率做到低於1/1277952的水準嗎?
我想的和大家想的都一樣,不太可能吧,
那既然不可能,不良的面板呢?丟了嗎?沒這麼好野吧
我是認為應該轉成小面板(使損失降到最小片的成本)
或將品質較差的面板搭配在不需LCD太清楚的商品上,EX:MP3、低價數位相機(小面板)、必須提供又賣不出去的展示機、贈品用機..ect,
相信絕對有空間處理與調配商品的品管定位,
而品管疏失所造成的商譽受損與彌補,應該是每間製造廠都要做的吧。
唉,謝謝大大的支持,我會努力的,看後續如何再上來補充囉

請問,這個真的在ISO裡面有規定嗎?
應該是你自己推論的吧..

還有PPC的廠商,有說他的螢幕有過ISO嗎?..@@?

有一個不成立,你應該拿他沒輒吧

不然當初$ony的PSP不是螢幕良率不高,常常有亮點
那$ony應該會被消費者煩死吧...

Kennath wrote:
同理,
3.5吋LCD在ISO所規定的可容許瑕疵為:
容許亮點不超過百萬分之2(0.000002*76,800=0.1536個)。
容許暗點不超過百萬分之2(0.1536個)。
容許紅、綠或藍色色點不超過百萬分之5(0.384個)。
得ISO規範下的3.5吋螢幕最多允許:0.1536+0.1536+0.384=0.6912,總共0.7個有問題的畫素。

Kennath wrote:
那既然不可能,不良的面板呢?丟了嗎?沒這麼好野吧
我是認為應該轉成小面板(使損失降到最小片的成本)
或將品質較差的面板搭配在不需LCD太清楚的商品上,EX:MP3、低價數位相機(小面板)、必須提供又賣不出去的展示機、贈品用機..ect,
相信絕對有空間處理與調配商品的品管定位,


這完全是一廂情願的推論, LCD面板就像切蛋糕啊? 大尺寸切完了旁邊的邊邊角角拿去做小尺寸?
解析度完全不同怎麼切啊?

有生產大尺寸面板的廠商不見得有生產小尺寸, 就算都有生產, 也不是在同一條生產線上...

要無亮點保證可以啊, 就是把有亮點平均成本加到無亮點的面板上, 但是產品單價就此提高, 誰買?


matika wrote:
原來PPC的主機板/CPU./RAM/Flash/OS 都不該有成本啊?
如此推論正確, 一台PPC不該賣超過3,000元!


不好意思,小弟表達能力不好,讓大大誤解意思了,
(1)首先就產品定位而言
小弟是認為PPC是中高水準的產品,零組件皆應有較高品質水準,
(2)就面板成本來說
3.5吋面板成本遠不如17吋面板的成本,
而17吋做到無亮點保固多收的錢並不多,
就相同的條件下「含3.5吋面板的PPC要做到無亮點保要增加的費用應該會比17吋少了」,
(3)保固條件
無法保固面板的原因應有1.成本不符2.不良率過高...etc,
本想從商品定位引出LCD成本出來進而比較保固條件,卻因愚拙不知該如何清楚表達,
或許正如大大所說,那無法保固面板的原因可能就是因為"成本不符",
但這依然不是消費者的問題,可提高定價或對上游要求來轉嫁成本,
簡言之小弟覺得PPC、NB、桌上型的LCD都是拿來"專注"看的,
因此這些產品的LCD是否該有著相同程度的品質水準?
所以此處著重的點還是在於「商品本身的定位」進而延伸「廠商對於某零件(LCD)保固的水準」
小弟才疏學淺,以上有誤之處,還請各位大大多多指教。
Kennath wrote:
還請大大明示如何寫個存證信函給店家或是廠商?
第一次遇到這種狀況,不太會處理...(恕刪)


說真的,消費者保護法中的條文,可以參考看看~~
第二條
八 郵購買賣:指企業經營者以廣播、電視、電話、傳真、型錄、
報紙、雜誌、網際網路、傳單或其他類似之方法,使消費者未能檢視
商品而與企業經營者所為之買賣。
九 訪問買賣:指企業經營者未經邀約而在消費者之住居所或其他
場所從事銷售,所為之買賣。

第 三 節 特種買賣
第十九條
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 內,退回商
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郵購或訪問買賣違反前項規定所為之約定無效。

基本上,由於您不是使用特種買賣管道取得商品,所以第19條應該不適用,
也就是說......存證信函能夠達到的效果就是....告訴商家 " 我是認真的 "
並且當做你在短期內積極處理的證據!!
(Copy了一堆沒用的條文.....不要打我)

但是,您還是可以提出申訴,(搜尋消費者保護法,第五章).....就看廠商的良心嚕~~

以上純屬個人觀點,希望有法律實務經驗的大大們,給Kennath大大多點建議~~


是說
聯強都直接跟客戶說了不給換
那 要是店家去跟聯強盧
聯強會怎麼做?
當然還是不給換....
店家能拿聯強怎麼辦?
抵制聯強?
不進貨?
聯強又不差你一間經銷商....
豈會為了這種事情妥協....

聯強為什麼這樣? 因為原廠也是這樣對聯強,你不代理、別人搶著要啦

原廠為什麼這樣?因為對LCD製造廠來說 亮點 不是瑕疵....

要是你不高興 去找別人做阿...無亮點的報價絕對比我高...

matika wrote:
這完全是一廂情願的推論, LCD面板就像切蛋糕啊? 大尺寸切完了旁邊的邊邊角角拿去做小尺寸?
解析度完全不同怎麼切啊?

有生產大尺寸面板的廠商不見得有生產小尺寸, 就算都有生產, 也不是在同一條生產線上...


這是製程上的部分了,小弟對LCD產業了解有限,思考上或許是錯誤的,還請大大詳細說明製造程序,好釐清錯誤觀念。

matika wrote:
要無亮點保證可以啊, 就是把有亮點平均成本加到無亮點的面板上, 但是產品單價就此提高, 誰買?


恩,不好意思,小弟會買,能做到市場區隔的產品就一定會有固定購買的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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