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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寶戰鬥事件簿

如果是辦威寶門號搭威寶的配合3G手機
或許可以從契約審閱期方面著手

但是樓主並沒搭3G手機
那就門號歸門號
而手機則是合意購買
要退也蠻難的
既然是 合意
手機本身也沒有瑕疵
那也不適用 瑕疵擔保
實體店面也沒有所謂的七天鑑賞期
實體店面的七天充其量也只是瑕疵擔保的一部分吧

不然去辦個華信3G門號搭3G手機
然後華信門號跟i300自己用
3G手機配威寶給夫人或女友用

^^
我也覺得樓主是自己本身的問題

因為樓主說:
在威寶那邊的申請過程很明快,我也沒問太多,但是我都很仔細的看他給我看的
資料單張跟門號合約書
,在沒看到什麼特別讓我卻步的條件之下,我就很快的付
錢了。


但是事實上樓主申辦門號時應該填寫過 行動電話服務申請書
也"很仔細看過" 申請書背面威寶電信 門號合約書
但是合約書裡裡面

威寶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代行動通信業務服務契約
奉交通部電信總局九十四年八月一日電信公字第09405057210號函核准

立契約書人: 威寶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申請用戶本人 (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電信服務事宜,雙方同意訂立本契約書,並經雙方合意訂定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章 服務範圍arrow
第一條 甲方營業種類係提供第三代行動通信業務。
第二條 本業務專供乙方作正常合法通信之用。
第三條 本業務之營業區域由交通部核定為全國。

並不是想挑樓主毛病但是
合約書已經寫明,樓主也說仔細閱讀過了,這實在站不住腳阿
我覺得店長也滿無辜的啦, 版大說威寶應該對消費者盡到告知的義務. 但那支不是威寶專案搭配的手機, 他沒有義務去瞭解那隻手機的規格. 爾且他也真的不知道版大會要用哪一隻手機去配威寶門號. 要是一個對這行業更瞭解的人 (像通訊行), 或許會意識到這樣配起來有問題, 但他只要對他自己負責的業務瞭解 (畢竟市面上手機那麼多, 他不可能每支都瞭解的清清楚楚的), 我們也就不能說他錯啦.

而且要退, 說真的, 店長當初也是盡他的努力去滿足你的要求. 這點他也做到了. 一支用過的手機要退, 他又是威寶門市的, 要銷這種貨的門路應該不多, 爾且賣二手機是比賣新的麻煩多了.

雖然版大也滿無辜的, 但是竟然不想用商家幫您配好的方案, 那真的自己的功課要做得充足一些, 版大既然知道要去研究手機, 怎麼沒想到去研究研究威寶呢? 研究他的服務, 收訊等, 多看些文章時, 應該就會耳聞到威寶是只有3G的. 威寶從來就沒有刻意隱瞞這個事實的.

這東西怎麼說都是樓主理虧阿
威寶之所以會有自己搭配的手機
當然就有他的用意
更何況合約上面也清楚載明是3G系統

今天樓主講到說要換CHT9100
但要清楚的是你的i300一開封一落地
二手價就不是那樣算的了

所以最快的方式就是您直接把i300拿去賣掉
再買一支CHT9100

因為一開始是您要求要搭配i300這支不在威寶搭配範圍內的手機
就當作是該店長不專業不知道i300不能用3G好了
他當然也不會告知您i300跟威寶的衝突性在哪

店長後來給您的條件在我看來是相當好而且相當退讓了
因為怎麼看,這整件事都不是他的問題
yamatai wrote:
我並沒有要求退費解約...(恕刪)


當然有問題,那你那隻GSMART的手機怎麼辦?
被當成瑕疵品回收還是當成二手機或新機賣?

威寶已經有提供方案給你,只是你不接受。
你的方案如果威寶接受了,那原來那隻手機怎麼辦?
接下來買到人了若是不知情,豈不是很倒楣?
那那隻被你用過的手機要賣給誰?

現在也有商家是賣門號配PSP的喔,所以賣門號跟搭的機器是不是能夠match,兩者沒有直接的關係喔!
甚至在更早一點,也有賣門號配CD音響的,這也不是沒聽說過.

所以,消費者對於自己要買的機子和門號能不能搭配,自己也該負些責任.

店家既已退讓,你也接受了第一次退讓的條件.那店家已算相當夠意思了.

怎麼發文者倒是一再的要求更改買賣協定,這反而說不太通.

況且,契約書您也簽了,不是嗎?怎麼可以說不了解就不用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呢?

我也認為既然是買賣雙方的買賣行為..自然是買賣雙方都有責任..賣電腦的人本來就沒有義務教電腦教到會..
顧客指定要那種型號店家也很盡責的幫你找來了,最多也只能說店家沒有熱心的告知你兩者無法合用,畢竟各式各樣的使用者很多,多的是那種想站威寶便宜,把開喜專案跟手機分開使用的人,如果當初是店家勸導引誘你買i300或是無法使用3g的手機,那當然是店家的問題,畢竟雙方是有簽訂合約的,簽訂合約的意思不就是說,雙方都已經了解合約的內容規範,並且同意嗎?
我想樓主也跟威寶談過多次,他們也並不是一口咬定你自己的問題,也都有想看看其他解決辦法了,樓主難道不能也想想自己也沒有注意i300的限制,而主動要求店家調貨媽?
當你不願吃虧的同時也替別人想一想,店家幫你調貨,錢都已經付給別人了,他還要回收你的手機,賣給誰呢,會不會賠錢呢,
事情發生了,誰都不願意,各退一步,才是解決之道

祝福樓主的事情能夠圓滿的落幕....
看到這篇文,我真的很佩服可以扯三拉四說一堆大道理來說明威寶不給你換手機。
我想說明的是,這只是很單純的發文者搞了個大烏龍,
卻要在網路上要人聲援,證明你是對的。
說到底 終究是道理上說不過去。
我認為通訊行應盡到告知的責任
買手機綁門號 誰會知道會不能接收到訊號
有問題通知行應該要告知才是
這才叫服務吧

消費者又不是靠這行吃飯的
何況有時隔行如隔山

我認為樓主要求換補差價機子是合理的
才買沒幾天 也沒有使用到
to:樓主其實我認為呀~商家沒有盡到告知者i300不能搭配威寶3g系統使用是商家的錯誤~
為了做生意在產品作組合促銷但是沒有標示跟告知清楚.令人質疑##但是本身樓主在購買和簽訂門號契約時有充裕的時間跟商家作諮詢跟互動,但卻沒問清楚且本身更何況對手機有做過研究..真另本人訝異~建議拍嚕他(i300)
自認疏失買個經驗畢竟沒人強迫你買!!以下小妹淺見多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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