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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對GSmart提出鄭重道歉啟示(已重新改過!有任何不當之處請網友指教!)

重點是天草弟有沒有搞懂...
萬一沒搞懂, 用這樣的態度去面對, 這樣更不好吧...
當我們沒有東西可以失去的時候,我們贏的最多。
芯唯 wrote:
小姐,真想幫他的話,...(恕刪)

芯唯,你就不用白忙了
在最前頁,我就有回了一篇文章,關於他老爸的事情
因為他是在知識+問的,我想應該是真有此事
但大家好像都聽不進去
加上你又是第一天註冊(啥!你問我註冊多久~@@也沒多久啦
所以要眾網友相信你,也不太可能
你不用擔心集嘉(技嘉)那方面會提告啦
他們有權保留追訴權,只要天草先生,去跟集嘉(技嘉)道歉
我想他們都會原諒他的
彎道無限,傾角有限,機車有價,生命無價
總覺得修改過後的道歉啟事
並不是很正式

連我看了都不會接受
更何況是大公司的法務部門
還有總經理這種常看公文的人士

發文還是要三思阿
不然會有副作用的
即使是看似簡單的道歉文
也是有細節要注意的

EDC79 wrote:
日後記得向獄方申請會客就可以了。

哎呦EDC兄,沒那麼嚴重啦,小天天以前沒有犯罪記錄,頂多只是判個緩刑,
不過民事上就比較麻煩了。
原來,當錯過了結婚的衝動,結婚就變得遙遙無期~ 除非搞出了一條人命~
show07300430



你去查吧
芯唯 wrote:
他只是個高中生而已請...(恕刪)


本人對GSmart提出鄭重道歉啟示(已重新改過!有任何不當之處請網友指教!)

上面那句 是天草自己輸入的...

除了01版外 若有在其它站 PO出類似的文章 請主動 出面澄清道歉...

另外 個人十分覺得 芯唯 今天註冊的 實在無法不聯想到 你只是另一個分身 或是朋友,同學...

不論你是否為分身 或過路人...你的發言 似乎 只是在火上加油...
芯唯 wrote:
小姐,真想幫他的話,...(恕刪)

你想哭,那何不想想如果你是一家公司的負責人,好不容易有新產品上市

就被人這樣搞,那不是更想哭嗎

重點在於犯錯後的態度,請看請楚"態度"兩個字

加上你今天剛註冊,就一面倒的支持他,這樣不是反而害他嗎
唉..

看樣子

我到底還要不要支持

年輕人被不被告 ?

希望別被告..

又被我抓包小技倆

人真的難當..
有一些字還是拿掉比較適當
例如死一死....或是嗚...這些不穩重的字眼
小小的建議
當我們沒有東西可以失去的時候,我們贏的最多。
芯唯網友,我認為若你想幫天草網友,你還是不要再發言的好
01不是個小站,蓋高樓討論是屬實,媒體說不定就來了 !
就靜待網友自己冷卻,也靜待集嘉公司的反應!
給你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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