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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對GSmart提出鄭重道歉啟示(已重新改過!有任何不當之處請網友指教!)

支持你
對於曾經犯錯,而想改過的人
自己要有很大的勇氣外
也很需要別人的支持及鼓勵

EDC79 wrote:
有本事你反駁吧!

同意。

柚子并不是要落井下石,只不過以一個今天注冊的帳號出來站臺,
不得不讓人懷疑是不是又另一個分身帳號上來消毒。

如果真的是分身帳號的話,那【道歉的誠意】應該也只是另一個笑話而已吧。
原來,當錯過了結婚的衝動,結婚就變得遙遙無期~ 除非搞出了一條人命~
就要考大學卻因為自己的一些慾望而犯下大錯



上面那一句我想了很久,想不出個所以然,怪怪~
該不會是散佈不實消息然後造成手機價格大崩盤就可以撿到便宜貨吧?
建議把事情完全交代清楚啦,不然就直接找當事人處理,談完再依照他的要求
看要登報或各大網站發文道歉,如果你真心悔過,大公司還要捏死你,我也不贊成這種作法
當然前提是你自己要真的想過,知道自己錯在哪裡,不然神仙也幫不了你~

至於死一死這種言論,不要拿來隨便亂講,沒事新聞少看~
大人的世界很複雜的,說要死的通常都最怕死,相信我~
S.T wrote:
另外 個人認為 你只有在01版上 po文嗎?? 恕刪)


知識+就有一篇..
那記錄應該是不能改的吧?
雖然那只具參考價值,但對集嘉仍會造成傷害。

好好想想那篇該怎麼補救吧?

jwsf wrote:
為什麼大家都叫他小孩...(恕刪)

因為他確實是高中生,大家就別懷疑了,
他在2006年就說過他是高中生了.
如果是假的,這梗也埋太深了點吧?
已經刪除

對不起


我的發言是在火上加油


幫不上忙我真的很遺憾
芯唯 wrote:
http://www...(恕刪)


如果這個真的跟天草弟有關係...那就告吧~~ 沒得原諒了
當我們沒有東西可以失去的時候,我們贏的最多。
老弟

我只能說
"來不及了"

因為我從你的道歉文中
看不到你有任何的懺悔

有的只是
1. X...我怎麼這麼"雖"...被人"定"到....
2. X...好漢做事好漢當...你們那些 XXX 的幹麻把我家裡人拖下水...
3. X...趕快道歉...看能不能閃得掉喔...

基本上
我不認為集嘉大老闆大度量會真的會採取甚麼行動來對付你
因為沒這個必要
你也賠不起

讓你跑跑法院
做做義工
登登報
罰個象徵性一塊錢台幣的民事求償
都夠你和你的家人受的

重點就像你所關心的

對不起
你週遭的親人朋友學校就已經被牽連下來了
(更何況你自己還把自己老爸拿來當擋箭牌)

這就是網路
你所崇拜的力量

身段放軟一點
看看那些把你資料貼出來的大大們
肯不肯"幫你"修改或刪除過去貼出來資訊
你以為烙狠話就會有用嗎
不怕引起那些嗜血的媒體嗎
(搖頭ing)
唉!一錯再錯的年輕人!似乎又被網友抓包!

建議站方嚴加處置此類事件。
(這是否為一場鬧劇,首次看到可能涉及刑責的當事人,同類型網路行為者三番兩次利用網路來挑起爭端)

就網友所能搜集到樓主的消費習慣、記錄,以及生活行為和言談記事,甚至是樓主充滿自信氣勢的自我描述、影片和流行穿著,顯示家境不錯,生活自在優渥...................

就事論事吧!把家庭家人拖下水的應該是樓主!

沒救!讓業者依法處置是唯一之道!
芯唯 wrote:
他只是個高中生而已請...

........
........



技嘉都沒回應了


你們憑什麼覺得他誠意不夠?


放過他吧!就當是做善事
............
.............

希望聰明人懂得我的意思


(恕刪)


我實在不夠聰明,所以不懂您的意思。


以我等這種愚昧的智慧看來,
講這種話實在幫不了樓主的

依我看,應該是幫了倒忙。


只能說現在的學生都過得太好了,手機用的一隻比一隻好

如果這樣還算是窮學生,那上班族都要去跳樓了,不是嗎

這個案例也警惕每個人,包括我自己

網路世界的發言是要對自己的言論負責的

還有那個新帳號,希望不是你自己再去搞出來辯護的

網路能人很多,如果你還是不相信,就繼續玩兩手策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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