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我對HTC產品印象不錯,但因為覺得比其它品牌的貴,所以第一支pda手機買的是ETEN X500,用了兩年多也極滿意它的功能及品質,可惜三月份時在游泳過後大意的遺忘置於櫃台卻被別人取走,遍尋不著情況下,不得已只好另購新機,本想再買ETEN的產品,但因 ETEN 把 PDA 手機部門賣給了ACER,生產線不明情況下市場也有些缺貨,只好再蒐尋其它品牌。
後來想說htc應該不錯,且在價格上也可以接受的情況下,選用了3702的勝利機,誰知用了沒兩天當機頻乃…到後來甚至無法開機…, 我心想怎麼這麼不幸買到的有瑕疵的機器…。
送去聯強處理,起初還不錯,至少他們願意當新機瑕疵換新手機的方式處理,這個事件原本應該就此落幕,只是萬萬沒想到,接獲客服電話告知因此機缺貨,所以要等,這一等從上月中等到5月初,一個半月過去了,去電查詢,只得了一個「正在理中」的回覆,不管你怎麼抱怨都沒用。
在事件中,我個人認為︰就服務的角度,你賣了一個有瑕疵的商品鈶客戶,已經造成購買商的客戶極大的困擾了,經銷保固的廠商應該懷著12萬分的抱歉,用最快的速度給客戶一個滿意而合理的處理(至於水果藍就免了),怎能以缺貨的理由來應付?而且一拖就是半個多月還無結果。
也許我這樣的狀況是個案,但我認為即使是「個案」仍然是個值得參考的消費指南吧?!讓市場機制的壓力,強迫這些廠商企業改善售後服務的態度及精神,恐怕也是唯一的方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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