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了咖啡的山羊 wrote:
ADSL吵一吵就有得降價了,為什麼這個案例不行,我沒有說系統商欺騙,只是覺得費用不合理,消費者意識要抬頭,吵贏了不僅自己得利也造福群眾。
上上個月的帳單使用HINET WLAN八百多秒花了14元,使用GPRS也八百多秒卻花了兩百元,試想這樣收費合理嗎?有些人真的是身邊沒有其他可用網路不得以使用慢速的GPRS呀!
兩種計價基準不同,怎麼比較?
GPRS是算封包量的,不是算Air Time的!!
如果沒流量,連八百多秒可能一塊錢都不用!!
HINET WLAN,連八百多秒沒傳任何東西也還是那個死豬價!!
嘿~~~我也知道計價表準不同阿~~只是隨便舉個例,gprs貴是不爭的事實,誰敢說他不貴的?
另外~~~好像也沒人說是電信業者在詐騙吧,怎麼嫌貴也不行嗎!嫌貴跟直接盜用是兩回事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