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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565上IE網.上了2萬3千多元...........................

重要的事....打個電話就好了

要上網滿街都是網咖,速度快到不行,又可以點飲料~

真有必要屈就龜到不行的無線網路嗎?

小朋友夠多的話就讓電信公司去搶吧~

更何況電信公司又沒強迫消費者上網,推出的費率價格太高,消費者也是可以抵制的
五味雜陳的人參
剛才在Yahhoo新聞看到這則報導.
明年就有Intel 的Wifi手機可以用了耶~
甚至以後會有Wimax可以遠到50公里
Wimax
遠傳的GPRS月租費400型內含25MB流量喔,
也就是說每個月花400元可以連25MB,
相較於其他系統業者算是最便宜的選擇了,
小弟去年辦門號時就是看上這點而選遠傳,
使用一年多下來,發現其實每個月要用到25MB也不太容易,
所以對節省荷包來說,是一個滿不錯的考慮喔
儲值卡背面就有註明 是6個月
有時開車到麥當勞門口,不下車也可接收email
wifi真是方便



bondhsueh wrote:
這麼說曜正的計時卡使用期限是半年而不是網站上寫的二個月而已囉
被搞混了…
還有點廣告就可再享60分鐘,是點哪邊呢?
oldk wrote:


dada2003dada wrote:
我9月15換565.有時上IE網.有時上WAP.10月份帳單來了.2萬3千多元.傻眼.後來才知道.用GPRS上IE網.一定要選有月租費的.像我是0月租費GPRS.就會這麼多.......


先去系統商申訴一下....看能不能有所減免.
一般系統商的計費基準對消費者來說本來就有衡量困難.....不知情消費者猶如肥羊待宰.
這情形..系統商應該有義務幫客戶計算合理流量來計費...而不是要到錢就好了.

若無效的話...可以致電蘋果日報....相信全台灣的受害者應該不勝枚舉.


例如進去餐廳吃了一堆後, 才發現這麼貴, 到以時說不知情為由這不太合理吧...

除非廠商惡意欺騙或隱瞞 , 否則消費者應自行弄清處相關費用及規定 .


RD研發人 wrote:
申訴消基會我看很難吧,系統商也沒欺騙,
不管合不合理收費高是早就明訂出來的,
而且也沒強迫大家去用,也非必要一定要用


ADSL吵一吵就有得降價了,為什麼這個案例不行,我沒有說系統商欺騙,只是覺得費用不合理,消費者意識要抬頭,吵贏了不僅自己得利也造福群眾。

上上個月的帳單使用HINET WLAN八百多秒花了14元,使用GPRS也八百多秒卻花了兩百元,試想這樣收費合理嗎?有些人真的是身邊沒有其他可用網路不得以使用慢速的GPRS呀!
GPRS具友anytime anywhere的優勢,雖然慢但是使用限制少,現在的手機幾乎都有GPRS功能,WIFI的話在戶外大都沒有coverage,即使有也要臨時花錢去買點數使用,再者手機大都沒有WIFI功能,要用WIFI只能用PDA NB (PDA也很少有WIFI)NB沒人會隨身攜帶滿街跑,PDA有的人也不多,故在方便上GPRS又慢又貴,可是方便性很狠打死WIFI。
再見至成本上來看基地站台一個就要700萬,一個業者全台灣少說也有4000個戰台,一個基地台的成本WIFI可以建1000個,這還不包括後端的GGSN/SGSN的費用,建製費用上GPRS遠遠超過WIFI,要GPRS的價錢down到可以跟WIFI比是不可能的。

結論,不要嫌GPRS又慢又貴,GPRS的目的在方便即時,再傳重要的資料上是很方便的,例如車隊管理,或者是行動刷卡機,銀行業務用PDA在馬路邊就可以幫客戶馬上申請開卡等,不適合給一般消費者像固網一樣的使用

以上
J2939
J2720


記得以前聽過光華商場一個買PDA的阿桑跟店員在聊PDA中文系統軟體,
掌龍中文的收費問題, 大至如下:

阿桑: 阿你們就幫我找一下破解的檔案就好啦, 我幹麻買啊?
店員: 可是這是人家的智慧材產, 我們不能給它這樣破解啦, 人家寫軟體
也是很辛苦的.
阿桑: 什麼辛苦啊, 偶開公司也很辛苦啦, 他寫了這套軟體, 拷貝一套就
多賺一次, 阿也不用背庫存, 也不必進口原料, 穩賺的啦!!
店員:......

消費者顯然沒有想到, 軟體開發者背後所付出的心力, 更別提公司營運所
需的成本.

電信業者表面看起來很賺錢, 基地臺/機房的先期投資, 人員的訓練, 公司
整體的固定開銷, 行銷成本, 都需要所謂的帳單收入來打平.

做生意不是慈善事業, 相信電信業者也想好好衝GPRS的用戶數, 無奈目前
需攤提的成本仍高.

我們可以允許某個鄉下或山上沒wifi 訊號, 但是手機沒訊號一定被罵到
臭頭, 所以基地台的建設需要多廣, 可想而知.

最重要的一點, 當你簽下門號申請書時, 上面的費率可是白紙黑字寫的十分
清楚, 同意所開通的費率才簽名申辦的, 又不是詐騙集團.

難道你明知道現金卡借款的費率高達20%, 卻依然借款, 隔月帳單來時,
再來喊銀行搶錢嗎? 申請書上也都寫得很清楚.

需要的人就會用, 沒有誰強迫誰, 當然也沒有誰騙誰的行為.





唉~~

我店內 PS2 部門就是被這樣搞垮的~~
大部分的客人說法就跟 matika 大說的一樣....

我是覺得 GPRS 價格貴是值得討論的~~

但既然決定用了,就只能認了~~

另外,像之前 ADSL 在吵貴,後來就降價,
吵的人大多是重度用者,

像我這種只有收 e-mail 及 上網的人,
根本不需要寬頻,只要夠便宜....

輕度用者應該是決大部分吧~~
同理 GPRS 現階段應該不是讓人重度使用的吧~~

等等 3G 或是 WLAN 吧~~

為誰辛苦,為誰忙~~
ADSL吵一吵就有得降價了,為什麼這個案例不行,我沒有說系統商欺騙,只是覺得費用不合理,消費者意識要抬頭,吵贏了不僅自己得利也造福群眾。

上上個月的帳單使用HINET WLAN八百多秒花了14元,使用GPRS也八百多秒卻花了兩百元,試想這樣收費合理嗎?有些人真的是身邊沒有其他可用網路不得以使用慢速的GPRS呀!

兩種計價基準不同,怎麼比較?

GPRS是算封包量的,不是算Air Time的!!
如果沒流量,連八百多秒可能一塊錢都不用!!

HINET WLAN,連八百多秒沒傳任何東西也還是那個死豬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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