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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C 2010 Q1 好像很倒楣阿~ 真有趣的官司

youtubestar wrote:
我只能說你真的想太多了
如果當初發明手機的MOTO去註冊一個可移動的行動電話
現在MOTO可能躺著都能賺了

另外.wifi,bluetooth最多的都不是Nokia專利
如Bluetooth.....Ericsson就佔1/3強


所以呢? Ericsson也到處跟人要專利使用費啊? Nokia也告蘋果啊? 如果HTC真的侵權,那蘋果為啥不能告HTC?
youtubestar wrote:
我只能說你真的想太多...(恕刪)


你可能沒有聽懂我的意思
重點不在於哪家公司擁有這些專利多
而是在於..我們習以為常的藍芽,3G,WIFI
都是被持有專利權的裝置...任何要使用這些功能的廠商
都必須對持有專利的公司付出權利金...

藍芽,3G,WIFI這些功能出現在我們手上使用的東西..不是再簡單不過嗎?
但他就是一個受到專利保護的東西
如果沒有這些專利權,那開發的公司為什麼要平白無故分享出來讓別人使用?

既然如此 , APPLE 既然是多點觸控及他自己洋洋灑灑的20條專利的持有者
要使用的人的確就是要付錢 .. 法律就是法律

飛利浦有許多重要的專利發明,包括CD、DVD、JPEG、MPEG(數位視訊)、氙氣車燈、投影機 的UHP氣體放電燈以及GSM語音編碼。這些東西都是我們常用的東西..
但他的專利權都在飛利浦手上?依照板上這些為反對而反對的人的論調
飛利浦該稱為萬惡的飛利浦嘛
sansan2 wrote:
板上太多人在爭論這些條款有沒有變成專利的必要
請有本事先當到審核專利的人再去論定這些巴...(恕刪)


我覺得 mobile 01 的可貴與存在的價值在於辯證,像你這樣的論點,一個被告都不用講話了?你只要回他一句話就好了!『有本事先當到法官,再來論定我的判決有沒有問題。』

這樣的思考對嗎?

滑動解鎖只是一個創意,但並不到一個專利的程度。當然我們也知道它『已經』是一個專利,而且我們也知道 Apple 用這個”專利”來告人。

如果今天 Apple 在報上登 HTC 在滑動解鎖這個介面上抄襲,大罵 HTC 很無恥,我不會覺得這是一個過份的事,相反的我覺得很OK,本來就是抄沒錯啊,這是事實。但是不代表這個是可以拿來”告”的等級!

也有一些手機有手寫撥號,手寫去辨視做哪些事(呼叫程式),這些創造這些程式的人或公司有去請專利嗎?
對,你有可能說,這是這些人笨,不知道去申請專利,可是你捫心自問,你不也是同時間正不自覺的正在享受著這些發明嗎?

按照你的論點,如果有一間公司發明的手寫(手勢)執行了哪些程式,一一的鎖死把一些常用動作(甚至字母)都註冊起來(Ex 畫一個L字,就是Lock手機,畫C字就是找聯絡人),日後觸控手機如果有用到這些功能雷同的,都要被罰嘍?

覺得扯嗎?如果是扯的話,那麼為何 Apple 畫一橫呼叫鎖手機 function 的這個專利不扯?在程式設計師的眼中,這個專利跟把大便塗在紙上一樣沒價值與沒意義。或許你也會嘲諷說,怎樣,人家 Apple 就是想到並去申請到專利了勒~

我不知道當初是誰先定義長按手機1的按鈕,可以進去語音信箱的,但是如果去註冊,後來推出的各公司手機都不可以有長按功能嘍?(事實上是後來幾乎每隻手機上長按1都可以進入語音信箱)
如果長按1進入語音信箱是專利,那長按2進電話簿算不算是可以申請專利?那麼長按N進入快速撥號(或其它功能)算不算是專利?”長按手機的按鍵”去做某事,這個想法會不會很難被"想"(好啦,你要說發明就發明吧)到?

當然這些都是實體按鍵時代的事了,嗯,但請再想想,當手機進入觸控時,能不能跟上面有一樣的想法與推論呢?

這個話題我覺得再討論已經無意義了,我沒有偏袒 Apple 或 HTC 哪一邊,相對的我個人也很不滿 HTC 的一些政策或服務行為,但是這不會影響我討論這個專利是否被濫申請與濫用的判斷。

我並沒有想要去討論人類是否應在專利上無私的貢獻...等態度(那是另外一回事),我想討論的是專利的審核機制,專利應該是偉大的,而不是瑣碎的殘渣,APPLE這個滑動解鎖的專利在我的眼裡跟網路蟑螂先去拿DomainName一樣的無聊與無恥。

我最終想討論的是『精神』,僅以這句話來當作這篇討論的最末,我不會再發言了。反正最終大家都知道,Apple只是要拿這個來打商業戰而已。

P.S
覺得專利並不足以用偉大來形容的人,建議可以從Shannon這個人開始來看訊息壓縮,縱觀一下壓縮演算的演進史(LZx, gZIP, RAR....等),你會發現一路走來,世界上的壓縮演算是走的多麼的可憐與驚險,至今我們無所不在享受到的 zip 是多麼的可貴。而且,我敢保證全世界的數學家不會去對這些演算專利說:『吶!這個東西這麼簡單,我也會,我隨便想也想的到,這個也可以變成專利喔?!』這些話。當然,這件事也只是專利故事上的小小事件罷了。
slash_tsai wrote:
我覺得 mobile...(恕刪)


有什麼辦法人家白底黑字
就是申請到專利了
解鎖方法千百種
你要畫個O打個X 來解鎖都可以
偏偏你要學人家iPhone用滑動解鎖
小辮子被人抓到
只能摸摸鼻子 乖乖認錯了

板友的論點好像有點邏輯不通
上訴依照的是證據

專利是對發明物件的判決
只要存在就可以有辦法合理化
而你舉例的法官需要釐清案件的不明
只能靠證據去試圖還原真相
除非你拿出專利已被註冊或是相近的論點
否則你再法庭上隨便抗告也是不會有人理會你的

用你的舉例來質疑專利的存在好像不太合理優!
當然 人人都可以上訴 但是人人也都有雪亮的眼看事情
我想您一定很了解專利的法則
懂得尊重專業

PS: 專利是有持有期限的,很多現在看似理所當然的東西
,在若干年前可能都是某單位的專利
以我所看到的那些apple專利的感覺就是:又一個專利蟑螂...
其他公司隨便喝口水也會踩到雷
其實也不必妄自菲薄,趕緊請幾個想法天馬行空的人天天想專利,攅在手上的專利越多就越有保障
要發明東西不難,報紙上常常有高中生發明了什麼新東西
要取得專利權也不難,基本價幾萬元。但取得了專利,不代表你專利要件完全無懈可擊

要靠專利賺錢,就不是件容易的事!
我想去美國申請呼吸空氣的專利....
以後只要用鼻子呼吸空氣都得給我權利金....嘿嘿...
我只能說終於走到這一步了....
htc用過他一兩隻手機之後我就對他很感冒...

網友atlaswu 觀念很正確

我看很多網友對於專利根本不瞭解...
那種東西不是隨便申請就會過得.
就算過了 也不是確保你的專利能賣錢
能賺到錢...

專利這種東西不是這麼好搞


不過我說真的 我是挺蘋果的....
半桶水 響叮噹呢~
「專利阻礙科技的進步」?
若是沒有專利制度,我們的科技大概會落後三十年
因為花錢在研發「具有競爭性」的技術的廠商是自討苦吃
你花一億元創造出來的,別人一個月後就模仿出來,還賣的比你便宜
不具技術性的改良很容易被模仿
要拉抬自有技術又很花錢

研發也需要花腦筋
就像老闆也想請有大腦的員工
創新是一種「值錢的」技能,你想出來的行銷創意或產品隨便就被同事或主管嫖竊、佔據
你也會不爽,因為這關係到你在公司內的價值
就好比專利也影響產品在市場中的價格一樣


現在的局勢是
爛點子也要搶著註冊專利
不是因為要告別人謀利
而是怕哪天這個點子你先發明,但沒註冊
一但被別人註冊之後,反而回頭來告你用了他的專利

Apple的滑桿解鎖是我個人推崇的good idea
雖然說推滑桿這個動作是屬於「習知經驗」
但用在虛擬的螢幕上的確是獨有的「創見」
我也認為這個專利有滿大的機會會成立
之後使用此技術的人除非自行研發其他的技術來避免
不然肯定要付錢給Apple

拿到專利證書不代表你已經十拿九穩
專利有沒有效,真的得等到「法庭上見」
Apple的這個動作只是在「確立」他擁有的專利是否有效而已
同時也在昭告天下踩線的範圍

===
台灣一天到晚想提昇國際競爭力
想要更多的國民所得
可是不少人只想用「民粹」的方式來應對
真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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