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下為目前所擬申訴內容,請版上大大再給點意見。

申訴(抱怨)內容(例如消費問題發生之事實過程、爭議點等)﹕
與華碩台南皇家俱樂部發生爭議發生過程:
一、華碩 P535 為內建GPS導航功能之PDA手機,其內建之
GPS導航軟體名稱為tomtom。
二、tomtom因軟體及圖資檔案過大,無法安裝至華碩 P535
內建之記憶體中。若要安裝tomtom,必需要另外插上一
片mini SD記憶卡。故華碩在銷售P535時,特別於產品外
盒上註明內含1GB mini SD卡,且在該mini SD上明顯標
記tomtom及ASUS(華碩之英文商標名稱)字樣。
三、華碩台南皇家俱樂部為華碩設於台南市之維修服務中心。
本人於民國95年12月19日所購買之P535目前仍在華碩
原廠二年保固期內,民國97年3月15日因P535無法讀取
mini SD卡,導致導航功能失效而送至華碩台南皇家俱樂
部維修。民國97年3月16日接到通知,至華碩台南皇家俱
樂部取回未完成維修之P535。
四、在取件時,詢問服務人員為何未完成維修?服務人員回答:
經工程師判定,故障原因為該tomtom mini SD卡故障,依
據華碩公司內部規定,該mini SD卡為贈品,保固期限只有
三個月,故不予維修。本人覺得此規定不合理,當場向服務
人員反應。服務人員以假日主管不在,無法進一步協助處理
為由,請本人先取回未維修完成之P535,再由華碩主管主
動與本人連絡。
對於以上華碩台南皇家俱樂部處理方式,本人覺得不合理,原因如下:
一、tomtom並非免費軟體,本人購買華碩P535時,購買費用
內含tomtom軟體版權。
二、tomtom『必需』要安裝在mini SD卡內,無法安裝在華碩
P535內建之記憶體內,若無mini SD卡,則『無法使用』
P535之『GPS導航功能』。
三、華碩在銷售P535時,明確於外盒註明『內建GPS、專業圖資』,
此『專業圖資』必需要安裝在mini SD卡中。再加上華碩也在
P535外盒明確註明『含1GB mini SD卡』而非『贈1GB mini
SD卡』,故本人在購買當時之認知為,該mini SD卡為內建及
內含之主要配備而非附贈配備。
四、本人曾致電華碩服務中心,反應上述狀況,客服張小姐表示,
『對於tomtom mini SD贈品之定義及其保固期限只有三個月』
為其公司內部規定,基於機密,無法對外提供相關書面文件供本
人參閱。本人此攸關消費者重要權益之規定居然不明確公佈,反
而被視為『公司機密』而刻意保密,感到不可思議。
五、華碩以內部規定為依據,視該mini SD為『贈品』,使得本人購
買之P535因該『贈品』故障無法使用導航功能,且不提供保固
維修,實為不合理。
認為合理解決方式 (請提出或具體解決方式賠償金額):
一、立即提供本人故障之mini SD卡保固維修服務,並修改不合理之
相關保固條款。
二、補償本人因再次至華碩台南皇家俱樂部維修tomtom mini SD,
所附加之車資及工時損失。
三、適當補償本人tomtom mini SD 被拒保固維修期間,必需要另
外購置相容之 mini SD 才能使用P535 GPS導航所造成之額外
支出及不便,並公開致歉。
四、立即明確公佈所有華碩產品所附週邊用品之分項保固條款,在消
費者購買時未明確公佈保固期限之週邊用品,以主機保固期限為
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