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k500 wrote:也許我沒有講清楚,S...(恕刪) 三、適當補償本人tomtom mini SD 被拒保固維修期間,必需要另外購置 相容之 mini SD 才能使用P535 GPS導航所造成之額外支出及不便, 並公開致歉。補償我覺得可行但「公開致歉」那就甭想了如果這樣各車廠不就每天登報致歉
聲援一下,小弟的mini卡在購買後一個月導航時就突然讀不到任何資料,保持原狀拿去維修,工程師說要重新format看看,format後又可以灌資料,小弟說這不成了不定時炸彈隨時可能掛掉,才買一個月,工程師一擺手現在這機子才剛上市一個月,沒有mini卡的備料,就暫時先用好了。哇!那完全掛掉豈不是沒的用了。只好乾脆買片新的省事算了。
說真的為了一張價值不到千元的卡我很佩服版主的毅力也覺得他該主張他的權益不過這東西既然被定位是贈品我想您申訴的成功機會就不高況且當初商品的售價,並不是組合價比如說:機器18000+TOMTOM 3200+記憶卡500....=21700反而是一個總價,其他都是內含或贈品若要以價值來做出發點可能不容易成功換個例子說版主認為電池配件僅保固半年,合理嗎?或是機器保固2年,但電池配件僅1年,合理嗎?如果以您的論述電池是包含在機器的購買行為內,且是有價值的但現在因為電池故障,也不保固了,導致我無法使用機器所以原廠要負責修復!!好像也說不通吧!小弟淺見供您參考,而您把遭遇讓大家知道,也造福很多人了,就息息怒了吧,如果求償不成也別太生氣了!對了,小弟對倚天死忠,就是這一點他們不會很硬以前用X500電池過6個月保固有問題去新竹門市,也是爽快的換給我這一次買X800也是跟版大一樣有記憶卡的問題也是溝通一下就換給我,還頻頻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