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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悶耶]奇摩購物中心出包,我該理他嗎?

raytracy wrote:
您應該要換, 不是基於良心, 而是基於法律.....
1. 不換, 可能會犯侵占罪, 就好像提款機多吐了鈔出來, 如果不還給銀行, 會被告侵占
2. 送來的貨品有誤, 代表買賣契約行為沒有完成, 對方可依民法主張履行原本的契約內容
3. 如果堅持不換, 對方可以補刷差價, 如果您不同意補刷, 則可能被認定有「不當得利」的意圖


鬼扯....這是網路律師嗎?
1.法律只訂定業者最少需確保廣告義務之真實(不虛偽誇大)。
2.樓主付款後廠商供貨,簽收後雙方買賣契約即完成,樓主取得該物品之完整物權,何來「侵占」、「不當得利」?
3.樓主當然可以不還。
免責聲明: 以上言論為玩笑話,本文所載資料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投資建議,亦不代表本人真實意圖,本人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小弟所學並非法學相關,以下是小弟自身常識判斷,有誤的話歡迎討論

鴨唬雞摸爛到爆 wrote:
簽收後雙方買賣契約即完成,樓主取得該物品之完整物權,何來「侵占」、「不當得利」?(恕刪)

買賣契約成立,但是你收到物品並非契約中的物品,不論價位高低理當自動主張更換回契約中的物品,並要求因賣方導致延遲收貨並賠償等價損失

鴨唬雞摸爛到爆 wrote:
3.樓主當然可以不還。(恕刪)

應該比較適當的說法是不主動還,但是賣方發現交貨物品有誤的話還是有權要求依照訂單重新出貨
延遲方面的賠償說實在的應該由賣方主動提出,不然的話,"社會觀感"不好


另一種情形想跟各位討論看看
如果同樣狀況,買方已經簽收x800,但是簽收單上是x600
當賣方提出出貨有誤時,買方去買新的x600來辯稱是他收到的物品
這樣的話不知道賣方會如何處理呢?
不是自己的就該還回去,不然用起來也不安心的。

不過要求補償就是真的了,因為送錯了不但讓你多花時間跟客服確認來確認去的。

而且還讓你原本應該就能有新手機的使用時間又往後拖了。這些都是該跟他要求補償的。

至於補償內容,就看樓主嚕,是一句道歉還是送個小禮物給你,端看個人接受範圍嚕。
鴨唬雞摸爛到爆 wrote:
鬼扯....樓主當然可以不還。...(恕刪)
買賣契約有三個要件:
1. 標的物
2. 價金
3. 雙方合意
三者成立, 契約才有效力.

此案的標的物是: X600, 價金: $13000 (假設), 雙方透過網路平台進行合意.

但賣方交付的是 X800, 並非 X600, 故原契約當然尚未完成交付 (X800 又不是標的物!). 此時有幾種可能:

1. 買賣雙方重新對 X800 與價金進行合意, 如果完成, 則實際上是以新契約履行, 原契約形同廢除
2. 買賣某方對 X800 vs. 價金拒絕合意, 則雙方繼續履行原契約

此案, 因賣方已經打電話來, 買方也已知道對方不願合意新契約, 所以新契約不成立, 仍應繼續履行原契約.
但, 對於 X800 的處置方式, 雙方可以另行協商. 買方可以要求不損及本身利益的方式, 或要求延遲交付的賠償.

不過此時, X800 的物權仍屬於賣方. (因為沒有一個契約提到把 X800 賣掉, 也就是物權並未轉移)
除非, 買賣雙方在協商 X800 的處置時, 同意讓買方留下, 這樣物權才會轉移給買方.

~~ 新願資本-臺醫壹號創投基金-普通合夥人 ~~
建議樓主去把手機鑲鑽一棵就好~在最顯眼的地方

一粒永流傳~

作業疏失,嫁到消費者身上,
消費者等待時間怎麼算,說難聽一點,
如果樓主住在冰島,我不相信YAHOO還會打電話給你。更不會找UPS去收你的X800。
跟他說你買來就送給住在冰島的朋友了。

跟他索償送錯貨對你造成的不便。

什麼包裝完整,只有台灣適用,美國不適用。法律有時並不是保護消費者的。樓主要仔細思考一下。



lin123321 wrote:
什麼好康都是購物中心...(恕刪)


奇摩只是提供廠商一個平台而已

真正送貨都是合作廠商來做的

所以要怪要怪他的廠商為什麼沒貨還把商品刊在上面

並不是奇摩的問題喔.

(我之前也受害過...買了東西跟我講沒貨...從下訂到到貨花了三個禮拜...)
建議樓主還是還給Yahoo拍賣,並要求重新出貨原本購買的機型,至於換貨等往來的費用........就不要理Yahoo了,消費者花錢買東西,還要充當Yahoo的倉管?幫他們點貨?有點說不太過去。

該有的權益不要放棄,不該拿的東西就不要拿,至於賠償.........一定要的拉。
聽的懂人話的主管才是好主管!!
這就是大家都把消保法過度解讀 過度上綱的後果.....
對就是對 錯就是錯
送錯就還人家 沒有啥好討論
一個服務不好的公司 自然會被市場機制淘汰
又何需去凹小贈品?
no offense...
不過您分不出x800 & x600的外包裝嗎!?應該在拆封前就先打電話跟客服確認吧!?
我也遇過這種狀況...
既然人家來討了就還他吧...
不過既然是他們自己的錯...請他們自己來回收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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