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的手機24號晚上約6點到10點在店裡被偷了~
大約知道嫌疑是誰~
因為沒有裝監視器~
去報案警察說不知道是誰偷的~
竟然給我老婆的單子上寫遺失~
因該不是3聯單~
手機又不是常手腳自己跑了~
一定是有人偷走的~
但是不知道誰偷的~這樣不然報竊盜嗎???
因為我想去更改為<竊盜>
手機的身分證也都給警察了~
但是我想報遺失的話~
找回的機率應該是0吧~
報失竊因該是刑案~多少給員警一點壓力吧???
不然裡面客戶資料和小孩的照片~都回不來了~
想到就很心酸><
除了靠警察自己能有什麼辦法嗎?
那根嫌疑犯有留客戶資料~
不知道有沒有幫助~
那就是遇到 警局吃案的一貫走法
遺失單不是正式單據 沒有任何效力
唬人用的 假裝有在受理你的案子
jay251270 wrote:
去報案警察說不知道是誰偷的~
竟然給我老婆的單子上寫遺失~
因該不是3聯單~
風調雨順 國泰民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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