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們家老爺交往快五個月...於今天達成分手的協議....當然原因有很多...因為再一起的時候有許多共同的回憶...有些東西雖然不是他送我的.但是是一起去逛街買的..都會讓我不爭氣的流下眼淚...我好想他喔....有機會在挽回嗎?(這些東西我不可能丟掉.因為每天都會用到...例如:車子)
先想想~~妳為什麼和他分手?現在又為了什麼要跟他在一起?那就算妳跟他又在一起了~~會不會就這樣一直循環下去!?如果只是因為看到東西會想到他~~那不如不要了吧!車子什麼的~~都是可以處理的~~沒有什麼不能處理!!所以現在先想好妳的心態吧~~為了什麼而分手!!??又為了什麼想要再一次的在一起?
分開..一定有原因...而且才會有協議...當原因消失或能被解決時...才有意義再挽回...不然..只是拖彼此的時間!!或許這樣很殘酷...但對彼此都好....畢竟仙女棒點到最後...只是灰燼...沒有一直閃亮的仙女棒!!加油喔...想清楚..好好跟老爺溝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