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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沒有好聚好散這種事呢?

我跟我男友在一起五年多,我們彼此很相愛過,互相對對方都有無悔的付出。
我覺得互不相欠,但是在第三年尾對他越來越淡,不過他對我還是很愛所以希望我留下,
那麼多年的相處我當然也不捨,但是情況只是越來越糟,到第四年尾我根本不讓他碰我牽手也不要,
最後當然講了很多次的分手,但是他始終不願意,因為生活圈實在太近,真的完全分手也很難,
但是就是有名無實,不會約會講電話不會牽手,只是還沒分手。
到五年的後來幾個月,我認識很多男生朋友,我真的無法保證我會做出什麼,所以在我什麼都沒做
沒有動心沒有劈腿之下,我堅持分手。一開始我覺得我們分的很好,沒有互相對不起對方,是和平的成熟的分手。
這個月我交了新男友他抓狂了!先告訴所有的人我劈腿在先,然後讓大家誤會我,再回頭求我跟他複合,
說他會寬恕我,不計較過去求我回來,我真的覺得很煩很煩,而且他怎麼會認為他這樣詆毀我之後
我還會回去跟他複合呢?當初沒有第三者的時候分不掉,有了新男友被灌上劈腿罪名還是不願意分,
請問大家我要怎麼樣解決呢??
2013-12-16 5:55 發佈
就只能忍受一段時間吧,相信你曾經很愛他過,他現在的舉動也是因為失去你而失去理志。

清楚說明後(但不要有情緒字眼或口出惡言),讓時間沖淡吧,而且讓時間來證明,之後對方

若瞭解了、成熟了,會釋懷、會感謝的,不過..............

下次建議最好果決一些,若是三年就分手,我想痛也不會這麼深。每一段戀情都會有濃有淡的時候,

而且很多時候都會覺得好像淡了,沒有愛、沒有感覺了,我想這個也是一個問題,讓自已保持清醒,也讓自已

清楚知道,這就是感情,濃、淡、濃、淡,你有找到所謂的真愛嗎?。

另外一個問題,可能要小心自身安全,很多時候,感情這種東西是不理智的,可以跟他談,但要注意人身

安全,選擇的地點、時間與情境要挑選過,心理要有一點防備,但也不要作的太明顯,不要帶著友人一起,

那太傷人,也很容易激努對方(但要讓友人知道你當天的行程與行蹤)。



我也曾遇過(拋棄或被拋棄,無論是感情或是友情都是一樣的),但是我都選擇不口出惡言、保持沈默,不去散

播、不去喧鬧,因為這樣對誰都沒有好處,而且傷害更大。因為感情、情感變了就跟翻書一書,無論你對對方

多麼的好,當下對方就是討厭你、不喜歡你,心中有成見,那也只能隨他去,時間終將沖淡或是時間總是會往

前進,回頭看看,才發現釋懷了。感情、情感都沒有誰對誰錯,若其中有誤會,那時間會為你平反,若是單純

的分開,時間就為你沖淡,加油囉!

既然已經講明了,那就當成空氣愛講讓他去講,妳若真的不愛了是不會在意的,朋友聽久了也看得出來誰有問題,打嘴砲而已不是嗎? 相信妳的心智年齡夠成熟,
如果這樣還不行,遠離他能接觸到的圈子吧,這樣是最不刺激對方的方式,如果妳覺得這樣很麻煩、要放棄一些東西,那就是當初妳自己挑中這個人之後要付出的代價。

但如果出現進一步的誹謗、恐嚇、騷擾或肢體攻擊,請立刻報警不要姑息養奸。
應該是有吧!只是版主處理的似乎不是很好,而版主男朋友也似乎並未成長無法接受。建議版主應該持續溝通。
如如1280 wrote:
我跟我男友在一起五年...(恕刪)


很多社會案件就是這樣產生的

回家請新男友陪同吧 身上帶點武器以防萬一
這根本恐怖情人....
我覺得清者自清
不要太在意了
一開始他就吃定你不會離開他
等你有對象他就惱羞再裝可憐
會相信你的人就會相信你的
之前也有跟你遇到差不多的狀況

我的處理方式就是完全不理對方、冷處理、切斷一切連絡管道(包括電話加入黑名單之類)
只有這種方式才能免去後面很多對方的不理性跟情緒化
個人認為對方不理性是很可怕的 因為你完全不知道他會做出什麼(恐怖的)事情

如如1280 wrote:
我跟我男友在一起五年...(恕刪)

注意自身的安全,讓時間慢慢沖淡一切吧。
我是女生,遇到妳這種女生,我也沒辦法好聚好散

第三年尾,甚至到第四年尾,沒感覺時為何不果決的分一分?
等到第五年,妳有認識較多的男的朋友時,才下決心要分,騎驢找馬?浪費男生時間?
不是說如終分不掉嗎?怎麼認識很多男生朋友後就分得掉

看到文章標題,我想的是有人修養就是不好,才無法好聚好散
不過看到內容,我覺得男方會有這樣反應是正常的
我倒覺得要看你們相處的狀況。

不能單聽某一方的說詞~~

或許交往過程男方無怨的付出、女方無理的冷淡但,卻又一直不斷接受男方的好(金錢、心力、時間)

但上述這點我們看不到~~所以無法評論,只能假設。

我想說的是,不要拿別人的真心當玩笑、愛的時候就是寶貝你好疼我喔,不愛的時候就是好煩好煩

如果你真的不愛,本來就早就應該斷了不是嗎??

假設:
1.樓主是那種吃人夠夠,才再怪男友好煩、恐怖情人,我只能說被砍真的是剛好而已...
2.如果樓主是個明事理、不亂接受不喜歡人的好~那你遇到恐怖情人,就報警阿??
甚至有證據還能告他名譽損害、誹謗之類的,這網友更幫不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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