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非常糟糕的禮服購買經驗

我要分享一件在新北市南勢角販售禮服樣衣的tammy(陳小姐)所做的一件非常糟糕的事

讓人很不開心很不被尊重的事



今年初結婚時的禮服是去年下半年就跟她買的

結果婚禮前"幾天"才收到(當時藉口是助理忘記)

收到之後更發現預定要送客的那件紅色斜肩禮服

整條寬版的鑽飾肩帶掉鑽的狀況很嚴重(當時掉了1/3以上了)



因為距離婚禮的時間只剩幾天

無法充裕到讓我們先送回去修復禮服肩帶

才約定好婚宴結束後再寄回請她修復掉鑽的問題



想不到禮服1月下旬寄出

中間催促詢問了數次直到上個月底(7/28)才終於拿回來

(沒錯~修個肩帶修了半年多~催了好多次都沒下文)



昨天(8/14)更是誇張的收到一位自稱在tammy經營的elana studio租禮服的新娘來信

她指出tammy在修復那件紅色禮服的期間所給我的那兩張照片是她的婚紗照

但是根據tammy當時的說詞(我事先完全不知道自己禮服被拿去拍照)

是剛好我的禮服在那修復所以才順便請攝影師連同elana studio的樣品照一起拍

而攝影師更是深受信賴且長期與她配合拍攝樣品照

model則是請他的攝影助裡所擔任

當時甚至很惋惜的說model身高不夠禮服撐不起來拍不出垂墜美感



想不到根據那位自稱是女主角的新娘說詞完全不同

那位新娘表示3月初(3/8)從elana studio租到那件禮服到攝影工作室(PURE)拍婚紗

而tammy事後以希望她提供照片做為禮服下一位新娘的造型範本為藉口跟她要照片



這讓我非常的生氣

也深深感覺到不被尊重

我的權益嚴重的受到侵害

送回去修復瑕疵的禮服是早已付清的~禮服的所有權絕對無庸置疑

可是tammy卻背地裡擅自的將我的私人禮服拿到elana studio進行出租營利的行為

這完全失去了買賣雙方的誠信



事情爆發之後的表現是裝成完全不知情的說要先去了解狀況才能跟我談

偏偏那位租到我的禮服的新娘也在信件中提到

承租時是由tammy服務而且跟她索討照片的也是tammy



今天花了這麼多錢買的晚禮服

在完全不被知會完全未經所有權人同意與授權就擅自處分出租牟利

讓人對tammy的做人原則與生意誠信非常非常的失望



也請考慮要去那邊買婚紗租婚紗的朋友三思一下

當我們把婚宴後的禮服送回去修復或是修改成小禮服時

甚至是我們買定付清在修改還沒拿回來之前

真的不知道被tammy偷偷拿去出租的戲碼是不是會一再的上演一再的有人受害



現在覺得自己真的好蠢

爆發這件事情之前還以為tammy是人很好的大姐姐

甚至傻楞楞的很認真在考慮tammy提議的~在台中開一間elana的分點

幸好沒有要跟tammy合作

不然依照這種做生意的誠信狀況

大概是被賣了還要乖乖在那邊幫人家數錢吧!
2011-08-15 9:32 發佈
文章關鍵字 經驗 禮服
缺德~~~買賣商品最重要的就是誠信!!!
現在好生氣~

剛剛在VW有水水寄私信給我

她表示她1月底租到的疑似也是我的那件禮服

狀況一樣

目前在核對資料

想不到1/15結婚

前一年7-8月就買的禮服1/12才寄到就夠慘了

1/18寄回修復

遲至7/28才終於在不斷催促中討回來



先爆發3/8被偷偷租出去

再來是1/29也疑似被偷偷租出去

中間或許還有很多的未爆彈.....

怎麼有生意人可以這麼無恥啊!
最好還是親自送到然後約時間去拿

不然花那麼多錢還租給別人

萬一有皮膚病被傳染找誰拿損失?

租金有沒有算還給妳呀?
那位陳小姐眼裡只有錢,這種行為太可恥了!!
她當初賣的時候說只有那一件

現在出這個問題之後堅持後來又有一件一樣的

然後堅持那些水水租的都只是那一件後來的

並表示那件再租給那些水水之前也被國外客人買下現在已經被帶去國外


這個說詞我們真的非常存疑

若真的有第二件的存在

1.那位購買後要帶去國外的水水,她肚量怎麼可能這麼大?
自己買斷付清的禮服都還沒穿過亮相,就先放到elana studio供她出租牟利?

2.若那位水水度量真的這麼大,那1/29要租的水水怎麼會來不及修改更換肩帶?
一個隨時可能會出租的商品,保持好它的最佳狀態不是一般店家的最基本要求嗎?

姑且不論第二件存在的真偽

1.為什麼只是換個肩帶的排鑽(那種原料是現成品,是一整條寬帶的排鑽,只需要稍微縫合的小工程)
可以足足換了6個月又10天才願意交還?

2.為何期間我不斷催促還我送修的禮服,不是不予回應就是敷衍的說好之後再也沒下文,
這樣不都讓人懷疑,是因為租出去沒辦法及時還我,而且好租,貪念使然捨不得還我?

而說詞中那第二件禮服已經被遠遠的賣到國外去了,完全呈現一種死無對證的狀態,

唉!這種說詞真的能夠說服誰呢?



再說到那位3/8租去拍婚紗的水水,她又何必要欺騙我,要寄照片前才說,

說成剛好禮服在那,請對方攝影助理當model拍攝兩張給我看?

若真的有第二件存在,大大方方說那是另一件出租的,新娘提供的分享照片,

不這樣作偏偏要遮遮掩掩的裝成是好心順便幫我拍,真的會像她說的這樣說會比較單純嗎?



而在那邊口口聲聲的說著"我們都認識這麼多年了,難道妳會不相信我?"

其實,從第一次見到她起算,我知道她這個人都只能說知道一年左右,

真的要談到稍有交情起算,絕對一年不到吧!

哪來的認識這麼多年呢?而且這麼多無法掩蓋的疑問,又怎麼讓人相信呢?

mearcho wrote:
我要分享一件在新北市...(恕刪)

如果真的火大
就報到蘋果集團去
GOGO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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