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近腳趾頭的中間部分位
長了一個疣俗稱雞眼
這幾天走路會*掂掂*又痛
有點給它受不了
去了外科診所
醫生看診完要我簽同意書
我聽到時嚇一跳

同意書??
接著我問是哪種診療方式
醫生:開刀
我說不是有像用噴的那種(正確名稱我不曉得)
醫生:這裡沒有這種診療方式
醫生:你要不要去皮膚科
我就問醫生那邊有皮膚科
醫生很有耐心和氣的說
結果我去了那家皮膚科
真的不誇張
人滿為患
又因為流感我不敢在那等

請問~
哪種診療方式較好......
皮膚科??
外科診所開刀??
保險可以申請理賠~
如果復發再診療還可以在申請理賠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