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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發生家暴..我被我爸毆打..(10/21更新)

事情發生在9/24晚間十點左右

晚上我爸原本要去朋友家喝酒

我媽不讓他去

我爸心情就變不好(表現的超明顯)

我傍晚上去龍潭

九點多回到家在房間裡面

然後出來房間拿個東西

此時我爸把我叫住

問我桌上有一瓶水是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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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我的

爸:是你的

我:不是我的...

爸:明明就是你的

我:為什麼一定要問我? 為什麼不問弟弟?

爸:就是你的!!

我:你為什麼自己心情不好!! 要把我當出氣筒?

爸:我哪有心情不好!!! (這句之後他講話就變大聲了)

我:就不是我的美!! (然後我就開始生氣加哭..走回房間,我爸就跟著走進來)

爸:你還說不是你的!! (此時我媽從房間出來)

媽:怎麼了??幹嘛要吵架

我:爸爸一直說桌上那瓶水是我的,我就說過不是我的了啊!

爸:我是不爽你的態度!! (我媽根本不知道事情的經過,就還跟著我爸指責我)

媽:對啊!!你這是什麼態度?你難道不會好好的講嗎?

我:我一開始就好好的講不是我的了!是爸爸一直說是我的!!幹嘛一直誣賴我??

媽:你總是以為我們在偏袒弟弟,其實我們根本就沒有

我:那為什麼也不問弟弟?

媽:那就不是弟弟的啊!

爸:我就是誣賴你啦!!!怎樣!!

(然後一拳就直打過來!然後我已經倒地,我爸又再踹我一腳,接著把抽完的菸,一直丟我)

(此時我媽的反應更是讓我難過到想死..)

媽:還說你沒抽菸!!(指著我)

爸:那是我的啦!!

(然後我媽無言,就帶著我爸出房間,樂樂剛好在門口,我爸就直接罵樂樂髒話直接踹樂樂

我看了好難過..還說不會偏袒弟弟..看到菸蒂第一句話竟然是那樣,不偏袒的話應該會問

這是誰的吧..一句就直接開口咬定是我抽的..而且還不會安慰我..這是什麼父母?然後我

弟看到還裝沒事..)

我爸以前就會毆打我媽了..

去年才說會改..現在竟然換打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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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我男友關起門

我就開始大哭..一直哽咽

我男友拿相機幫我拍傷口

然後我超想離開這個家

我男友就開始打包行李

打給他朋友開貨車過來

然後我叫男友先把可樂放出來

就看到樂樂一直在發抖

不敢出來籠子

後來出來就一直依慰在我身上

我好難過..

我是無辜的..但是樂樂不會講話,更無辜...

要離開時我留張紙條在房間

主要是敘述這整件事情的過程

一直說"是你的"跟小朋友一樣

而且只是一瓶水..我一開始說不是我的的時候

大可把那瓶水給倒掉

幹嘛還要一直說"是你的"

根本就是找碴故意要惹事情..

對外人就算了,我是女兒...

約半夜一點到朋友家

男友與他朋友們開始搬東西

而我是打電話給小阿姨

想跟她哭訴

結果小阿姨的重點是

他們畢竟還是你爸媽..

這實在是讓我太灰心了..這只是掛名的父母親吧..

我身心受創,快到天亮才睡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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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男友為了我請半天假

我們直接去警局詢問(I DO旁邊的)

後來那邊警察說我家是青溪派出所管轄

然後我們就先回朋友家(我們已經寄住在這了,以下稱的家都是我朋友家了)

接著我男友就去上班

我就去找阿潘訴苦

下午時我男友剛好出差洽公

利用時間替我去派出所諮詢

警察大人很客觀的給的答案與我男友整理結論

第一,這已經是不正當的管教,當下被打應該就要立即報警,以現行犯逮捕

第二,父母身本就有責任與義務撫養子女,母親更是講出那種不是事實的話

第三,父親沒喝酒就可以這樣末須有的打你,那喝醉根本連講都不用講就一直打了

況且以前就有毆打母親的紀錄了,這不是"家"該有的因素

第四,去醫院驗傷可以立即去法院申請保護令

第五,拿著驗傷單直接提告父親傷害罪



接著我男友與阿潘就帶我去敏盛直接驗傷了

敏盛很好心的直接通知家暴管制中心的社工

前來關心與紀錄

雖然這些傷,跟那些能夠上新聞報導的比起來是小傷

但是保護令能預防勝於治療

難道要我被打到躺在加護病房在申請?

那還來的及嗎?

接著男友就趕回去了

我跟阿潘就去法院申請保護令

一切的費用將是父親負責

保護令預計下禮拜會寄來

接著就回家了

現在感慨的是

到現在26號家人與小阿姨

連一通電話一封簡訊都沒有慰問我..

打兒子還不會這麼難聽

竟然還打女兒,忍的下心?

而且以前又有毆打母親的紀錄

(抓頭去撞牆,直接踹下樓梯滾..等等)

原本是要離婚,只是母親剛好也是偏差觀念的人所以不了了之

現在打我一次,之後就會有二三次..

而且搞不好還想起以前打母親的FU..

弟弟更是不理不睬

搞不好還跟自己女友講增加話題

我對這個"家"已經充滿了失落感與恐懼..

我現在只想安安靜靜的過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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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6 20:00更新

因為我知道我弟弟會上即時通

所以我剛剛就上即時通

看見他在線上

於是敲了他..

我弟說當下他不知所措

而且也跟我道歉了

我想就算了

反而我弟還說父母親還在看電視..

好像沒發生過事情一樣

我弟只說暴力家庭,不要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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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8 22:12

昨晚十點半聯絡弟弟幫我拿剩餘的東西

約在地下室見面

我弟說爸媽還是跟平常一樣..

我還蠻難過的

然後又看到我媽的機車停在兩個機車格的正中間

而且還停很正

以前媽從不喬正過,都馬亂停

頭有進去就好,屁股歪歪的也沒在理

這回第一次停在中間又喬正

似乎是在警告我別回來,也沒你的位子

看了好無言,真不知我是不是他親生的?

當下沒帶相機,用手機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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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法院通知單寄來了..

11/3開庭

好想哭,好無奈,好恐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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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我已經寫狀紙了..
我不想見到名義上的"家人"了

據弟弟轉述家裡會換門鎖
爸媽依然沒有關心,甚至請弟弟代關心也沒有
我已經絕望了

我把我的KIWI賣給中古車商
在外租屋了

我要半工半讀慢慢打拼
自己立足了

自給自足還蠻快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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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事情即將過一個月
我也去戶政改名
也遷戶籍
重新開始了

據弟弟轉述家裡依然平常
掛名的父母對我改名&遷戶
也沒有異議

我也沒在難過了
只希望明年順利畢業

謝謝網友們的鼓勵與意見



圖片皆在我的部落格
2009-09-26 14:33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家暴 10/21
Gin鏡 wrote:
事情發生在9/24晚...(恕刪)

做的好
避免將來等妳獨立了, 再回頭要求"撫養父母義務", 不過此法連影都還沒有. 當真要翻臉, 就當作寄望未來了

Gin鏡 wrote:
第二,父母身本就有責任與義務把子女撫養到出嫁,母親更是講出那種不是事實的話

這點妳就不對了, 民法規定:父母對於未成年之子女有扶養義務。養到出嫁? 沒欠妳這麼多啦
20歳就可以把你請走

Gin鏡 wrote:
弟弟更是不理不睬
搞不好還跟自己女友講增加話題

如果 資產>負債
少一個人來分不好嗎?

以上是最差狀況的結果, 但一定要走到這個地步嗎?
有些動作一做, 覆水難收

我是路過的
來龍去脈,只有你們當事人才會清楚明白,我們不便給什麼意見

人多少都會有情緒,只是其他人會不會知道而已
情緒一來,平常時候講的理智,早就不知道跑哪去了

這時候,不要一下子就隨著周遭環境與氣氛,跟著情緒也飆上去

其實當你年紀已經滿18-20歲以後,除了要對自己負責任之外,也要學著去體會理解身邊人之所以情緒失控的源由,更有甚者是要學著留一些餘地與空間給對方

最忌諱的,便是「脫口而出」的悔恨...包括試圖透過法律有限的條文,去解決親情糾葛之下的衝突。其結果可想而知

暫時搬出去,不失為一種讓大家暫時冷靜的方法...事緩則圓

至於啟動司法程序,不需要我們外人多說,當事人自己冷靜想一想,就知道
別難過了...你還有男友惜惜咧...我都沒有...

我是這樣的...
爸:你貓砂要不要去給我清好...
我:你先把丟掉的貓找回來給我...

爸:你要不要去給我清好...
我:你先把丟掉的貓找回來給我...

爸:再問你一次...你要不要馬上去給我清好...
我:...

爸:馬上去給我清好...
我:...

突然就被揮了兩拳...加上一句"臭機X"....


在這的前一天...我也被二哥打...而且是被打完才知道發生什麼事了...
故事是這樣的...
我媽覺得我不清貓砂是故意讓她生氣...但沒跟我講,而我本身習慣那味道了...覺得沒什麼...
那天晚上聽到我媽打電話跟我大哥哭訴我的不對...又講到我大哥工作到快死,錢卻賺得少,又要買房子很辛苦...越哭越大聲...<應該是不捨兒子的辛苦,才越哭越大聲>
後來,住附近的二哥衝回來...劈頭就問我:妳現在是在不爽什麼...
然後我就被揍了....被揍的時候....爸媽站旁邊看,連拉他兒子一下都沒有...

我隔天就申請公司宿舍...搬到宿舍去了...也賭氣去買了一間小套房...現在變小小包租婆了...

希望版大在難過之餘...也要想辦法獨立...醬才能永絕後患...
Mr.2630 wrote:
民法規定:父母對於未成年之子女有扶養義務。


謝謝更正

Mr.2630 wrote:
20歳就可以把你請走


我了解他那天行為是在趕我走了..

到現在連我弟都還沒關心我..
danieliememe wrote:
我是路過的來龍去脈,...(恕刪)

抱歉無法認同這篇
原po的安全已經受到父親威脅了
為什麼還要因為"家人"這兩個字而做退讓?
如果原po父親真是個講理的人
就不會一直打老婆也打女兒了
有時候血緣是不能夠切斷..人也無法選擇自己的父母
但是當家人威脅到自己的安全的時候
走上法律有時也是必要的
不然設家暴法的目的是什麼?
還是說真的要原po被打到躺在醫院了才能選擇走法律嗎?

支持原po.加油

(補充一句:天下真的有不是的父母,不是每個父母都是慈愛可親)
好口憐喔...我想應該很痛吧..摸摸頭...

看了樓主的文和照片很同情呀....

不過我弱弱的問一句:我看這照片就一個納悶在......(沒別的意思,不要誤會呦).
danieliememe wrote:
我是路過的來龍去脈,...(恕刪)


不能認同+1, 暴力和因酒(後)的偏差行為, 我從不認為拿因為不清楚自己的行為而為之, 為保護色
放縱自己明知可能失控而為之, 最近就有一名人, 已不是一次兩次了,...
不要老是拿要自己理解家人的理由而去忍讓.
尊敬, 不代表要忍受傷害

常跟朋友說, 有能力保護好自己, 再去想其它的, 愚孝..不是孝.
嚴鄭譴責暴力行為. 不是男人的行為, 更不配為人父
一直在懷疑..我的貓其實是....NARUTO
閃得正確閃得好
等到命都沒了才想閃就來不及了
不能認同+2,
我生在健全美滿家庭,因此完全無法理解你父母那種做法,但是...
絕對!不能!軟弱的原諒任何的暴力,無論是文字言語的刻薄諷刺,或是肢體的威脅
寬恕他人=原諒自己
愛才是一切...時間會淡化一切
建議別用暴力處理回去,那只會讓你變成他們那種人
你現在,只能戰鬥,努力把自己人生過更好,給他們下馬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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