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齡結婚+兩人月收入20萬/月(年收入240萬?)這樣條件算好過了還要被父母情緒/孝道勒索嗎?不如找個朋友當見證人簽名去登記,然後再跟父母説。他40還好找對象,但樓主35了,妳要坦好自己爸媽吧,他的經濟能力跟個性都是適合妳的人嗎?若是,妳要自己硬起來,條件自己去談,都要生活在一起了還有什麼好怕的,不然,錯過這個村可沒下個店了。明知道妳存款不多,提一堆結婚條件連女方桌錢都叫妳自己付,紅包誰收?日後陪對是誰付?妳的爸媽有真心愛妳嗎?**結婚傳統都是做表面(要給誰看?),清爽結婚很好,日後雙方長輩各自坦沒負擔。
謎樣的狐狸 wrote:其實我覺得...能不辦就不辦。辦婚禮整個就是浪費錢…想拍婚紗還是可以拍。婚宴之後用補請的名義就好了…父母要求要走習俗辦婚禮,那最好是他們能幫忙出錢。沒有,就登記...想拍婚紗就拍,想宴請就用補請…跳過那繁雜的習俗。 如果不是什麼大戶人家,也不是什麼絕世美女,就一切從簡又不是人肉市場,講那麼多還不是繞著錢打轉35歲已經走下降軌道,40就跌停了2020年了,一人出一樣,雙人一起爽!還是只有男方爽?都約炮年代了,還聘金啥?賣肉秤斤?
我是大叔想當初....結婚時我30歲,口袋空空.....女友也是口袋空空......我自己去提親,直接跟岳父岳母說...我口袋空空沒錢.....岳母說:要12盒喜餅.....不用聘金.....結婚也有請客,只是為了收禮金去度蜜月....感覺好像很輕鬆對不.....呵呵......結婚前一年.....岳母有五十肩.....聽說泡溫泉會改善....我下班後....每兩天開車載岳父岳母去泡溫泉.....風雨無阻....岳父喜歡釣魚.....我每週陪岳父去釣魚.......有時去夜釣.....一直到女友翻臉...說我都陪岳父岳母....不陪她....所以婚事都好談....一切以我為主....雖然我沒錢.....................15年後......經濟變好了,卻也離婚了......回復單身.....最想念的卻是那段沒錢夫妻共同打拼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