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你的狀況應該是比較偏向.....就是當成四人合租公寓的概念伙食費算一人一餐250元*(6餐*4周)=6000元加上水電網路瓦斯費用1000元加上租金24000/4=6000元還有一些生活用品如洗碗精/洗衣精/衛生紙等算個1000元總共14000樓主的生活費給15000是不會差太多但是既然婆婆都說話了,可以再多給個幾千畢竟幫忙買菜煮菜採買用品,這些也當人工費用算進去我個人是覺得多個幾千是都算合理範圍不過我以上的前提都是15000是負擔你個人費用的話就是把你當成一個合租房客,那是足夠的但若是15000是當成4人或是你跟妳老公兩人的費用就不夠
何患無 wrote:房租以社會住宅為標準就可。 名義上終究不同,而且很多人忽略了,你們都是用租一整間房子的方式去計算,但實際上共住的情況下,他們等於是一間房間與其他共用空間的『雅房模式』。當然,這種事情很難算,所以我的重點是,都以孝親費為名目了,那就不是媳婦該插手,最多就是要丈夫自己出錢,或是丈夫自己拿捏該如何與他的父母談。
Bucasper wrote:台北市房子,每個月一萬五的孝親費,婆婆說不夠。想請問各位,四個大人,若只論 水電/瓦斯/日用品/伙食費共食一週約6餐(正常用餐無大魚大肉),大約一個月需要多少錢呢? 這房租算上的話,是我一個月會拿6萬才免強說的過去,我沒住家裡,沒用家裡任何資源,一個月也是給6萬孝親費
生活費當孝親費還真敢講啊還是你住在裡面狀態來算這個我覺得你多兩個人開銷 一個人一萬都還不太夠好嗎還有年度繳稅什麼的 兩人20000-25000 還差不多不然你就照樣付15000 把水電瓦斯稅金雜費那些費用都自己出 保證比1萬還要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