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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發生家暴..我被我爸毆打..(10/21更新)

謝謝很多人的鼓勵
我看了心情都會比較好些

文章裡面有提到2X歲..
所以我沒有未成年..
TO Gin鏡大
看完這一整串,我忍不住得講幾點,
1.完全沒必要去理會p大的言論,表面上它講了很多法令,提供了很多假設的狀況,點出很多家暴案件處遇中會遇到的各式狀況,但我可以很明確地告訴你,很多都是東拚西湊,講的跟真的一樣,一個接觸過受暴者不下千人的專業人員,是不可能會講那些話的.

2.保護令幾乎<不可能>有下禮拜就會寄給你這件事,除非你是申請緊急保護令,這一種由警員或社工員主動提出申請,最快四小時就可以由法官核發,即使你申請到這一種(小弟認為你的狀況和年齡都不太合乎常態),之後你還是得進行一般保護令的申請,因為保護令的最主要功能,是<禁絕暴力的再次發生>,所以法官還是得針對你的申請進行各式資料及證詞的查證,包括你老爸也會出庭這事,這些都是需要時間及法院的多次開庭審理,這也是避免像P大講的什麼濫發或者有目地的利用保護令.所以在準備開庭這段期間,桃園的社工應該會先和你聯繫,了解一下你的狀況是否需要什麼幫助,不過不要太把社工當神,因為他們真的是人,只是多一個人,就多一個腦袋想應對的方式,也算是會支持到你.

3.在台灣保護令的核發只有二種,<核發與不核發>,完全沒有濫發這種事.案情離奇,好笑兼無知,這是一回事,什麼<夾到對方的手>,也要報家暴及申請保護令,這也是一回事.但回歸到保護令的核發,都是要雙方提出許多證據的,並經過法官的審核.不是走進銀行,隨便填個單子,就可以領個100萬出來的,且在台灣在現況,只要有看過法院的判決通知書就知道,保護令的核發還真不容易.因為上法庭,往往是雙方講法天差地別,所以法官只能相信人證與物證齊全的那一方.所以家暴的通報與報案才那麼重要,這些都是留下證據的方式.當然這更會引發一個問題,是不是要很多張驗傷單才能申請到保護令?

4.其實家暴防治法中就載明了18 歲以上遭受家庭內成員『四等親以內』之肢體虐待、精神虐待、性虐待、疏忽、遺棄等暴力傷害都算家暴。四等親包括:
配偶或前配偶
現有或曾有事實上之同居關係、家長家屬或家屬間關係者
現為或曾為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
現為或曾為四親等以內之旁系血親或旁系姻親
但是,大多數的家暴受害者都只以為是肢體,且通常都是被無數次肢體暴力後,覺得<忍不住了,受不了了,孩子大了>,才進行第一次通報,但之前所受的傷害,因舉證力薄弱,故無從比對,所以法官要相信誰呢,收集驗傷單就變成一個消極的方式.

4.保護令的申請並不是什麼拆散家庭,干預家務事,造成家族分爭,它的功能就是告訴對方,<我有權力拒絕任何施加在我身上的暴力行為>,並不是申請了就不能再繼續孝順,或者不能再當夫妻,別以為法官,警察,社工員每天閒閒沒事做都在拆散別人的家庭,會講這類型話的人,很多都是加害人.因為以上人員的出現,瓦解了加害人長期以來錯誤的價值感和權力施展.

5.其實從保護令的內容就可以知道,它不是用來處罰加害人,而是讓對方知道,不能再用暴力去對待別人,加害人必須去改變以往不自覺以暴力去建立權威或解決爭端的舊思維.所以你也不要自覺是害了老爸,因為你不是在處罰她,而是將自已不想被任何暴力對待的權力講出來,並要求老爸做到而已

6.讀任何學科的用意,是在了解這個專業知識背後所反應出的問題及想出改善的方式,而讀犯罪學後所學到的,絕對不會是合理化犯罪者的犯罪模式及時間性,更應該是創進出一個不利犯罪者養成的環境才是.

7.老實說,家暴一直是長久以來的問題,只是一直不被正視,而造成這樣的原因並不是因為大家認同暴力,而是找不到一個發聲的管道與支持系統,所以你也遇到了像親人,親友選邊佔的問題,這時候更會遇到像P大一樣親屬,透過各式的情勢及道德情感<通常心裡會芥蒂>,<成員的紛爭><離婚率高><情緒上的一時失控><你真的贏了?><被害人的態度也要負起責任><被害者並不知道自己也有錯>,甚至在一些父親性侵害女兒的案子中,也是出現一些<事情傳出去家就毀了><爸爸並不是故意的,你要原諒她><是你自已不檢點,才會被這樣子>,<共犯集團>啊!這就是人的社會,但也因為這些怪事,讓我們從中學習到更多.




01的 正義魔人真多

君不見一個19歲的小女孩 被正拳打肚子 又被踢一腳嗎

男人拳腳加諸女人 就是不對

版主 加油
q893056 wrote:
01的 正義魔人真多...(恕刪)

19?那動作要快
滿20前好像有條法令是保護16歲以上未滿20的
去法律扶助基金會 會是家扶中心
樓主說自己已經滿二十歲了。

huskyos2網友說的道理淺顯易懂, 論理有據,個人從中獲益不少,也導正了自己一些不正確的觀念,多謝多謝。

每個人都有情緒,況且是遭誣賴的時候,怎能要求她要態度和善、良好?
樓主遭暴力毆打是事實,錯的本就是動手的父親,
保護令不過是禁止父親以後再動手,
做錯事的人不反省,更沒道理要被害人一味忍讓。

記得從小就常遭父親毆打,賴床常常是一腳踹過來,
印象中最深刻的是,只因看錄影帶的時候,講了一句不好看
父親竟然無預驚的從旁邊一腳踹過來。
雖然沒因此恨過他,畢竟父親也有很多待我好的時候,
可是心理深處總會記得這些事。

人與人相處要靠智慧,可是不能只要求單方面才對,
尤其打人的,實在不要幫他找什麼有暴力傾向的藉口,
那只有在野生動物園,下車去拍獅子的時候,
我才能接受是被咬的人不對。
依你的年紀我叫妳小妹應該不為過
若妳執意搬出去
真心希望妳
不要學壞.不要自暴自棄
別去不該去的地方
也別帶著球回家
更別碰不該碰的東西

出門在外一定要保護好自己
不然你家人又會有話題
到時會發生甚麼事
真的沒人幫的了妳

謹記~

加油~
.....
我在想....為什麼我們社會這種事情非常之多?
我曾經跟我同學談到這種事.....他很理所當然的說 那沒什麼 我爸也常常那樣做 我媽也沒離家出走阿(當時我媽離家出走)....爆出來的很多 沒爆出來的更多.... 想要維護自己的權益還會被用親情倫理束縛... 台灣的家庭社會很奇怪~"~
唉....
我是三個小孩的父親,我沒什麼好建議的,
但是千萬不要因為搬出去而太早定下你的終身大事,切記


那如果沒驗傷單的呢??(就是無外傷)

之前因為一個問題跟我媽吵架,吵到最後她情緒失控出手打我的臉(無外傷)
當下扯我頭髮,因為我剛好背靠著牆她就邊扯邊撞
我姐和我弟都嚇呆了(我媽第一次這樣),他們都站在一旁看
只有我媽朋友(她剛好來家裡聊天順便調庭...)夾在中間阻止我媽繼續扯頭毛

後來把我們倆分開...我媽才冷靜下來

可是其實我很受不了她這種很容易情緒失控的行為
又不知道怎樣做才不會傷害到她...

曾經試圖要搬出去,結果她又失控...(言語威脅沒有動手)

我現在也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溝通到最後好一點是吵架收尾,壞一點就是樓上那樣)
加上已經知道我媽做了一個"全天下男人都會犯的錯"那種錯~~
所以也不曉得該怎麼解決......

PS:我2X歲,單親
妹妹
你要加油

看了你的文章有些話想要跟你說
1.我很欣賞你男朋友 ,冷靜沉著的應變 ,沒有什麼廢話 ,他作的事情都是對的事 ,祝福你們兩個人在未來的日子裡可以互相扶持 ,白頭到老
2.請不要對你弟弟懷著怒氣 ,我想那個當下他也很害怕 ,害怕到不知道怎麼辦 ,從他接下來的反應可以知道他是支持你的 ,我覺得這樣就夠了
3.人生本來就是不公平的 ,比如說你男友長的很帥 ( 不要跟我說哪有這一類的屁話 ... 明明就很帥 ) ,有些人有幸福的家庭 ,有些人有帥氣的男友 ,不管你覺得自己有多悲哀 ,相信我 ,還是有人羨慕你所擁有的
4.其實我覺得你爸爸很幼稚 ,保護令申請好之後就不要跟他計較太多了 ,不過話說回來 ,我不覺得你跟爸爸的對話裡面你沒有錯 ,不過我想年輕就是有犯錯的權利 ,你以後也要記得 ,不要跟喝酒的人吵 ,不要跟愛面子的人說他說錯作錯
5.你的人生還很長 ,機會還很多 ,不要因為家庭的因素把你給限制住了 ,畢業以後好好找一個工作 ,現在看起來很恐怖的事情也許三年之後也已經傷害不了幸福的你了 ,妹妹 ,加油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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