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看過一齣短劇,男女主角也都是中年離婚狀態,男人久久才來一次見女人。女的想結婚男的不願娶,每次談到結婚話題就吵架不歡而散。後來女人居然有一次在街上見到她的男人和別的女人約會,她看傻了眼,男人從未如此體貼溫柔的對過她。反正現實生活也是,不想結婚就是不夠愛,男的想騎驢找馬而已。你是她解決無聊的伴,可以不用負擔的對你,關係是暫時或永久端看男的心情。而結婚是承諾,你若沒有足夠的價值(就是有錢),他是不會跳下去的。有些男性網友講得很直白卻很中肯,你參考看看。
既然他不是有錢有財產,結婚對妳並沒有任何好處只有壞處,傻子才結婚會變心的人如果會因為有結婚就不變心,那世界上也不會那麼多人離婚包二奶了,到底你的邏輯是什麼?要他結婚證明他愛你嗎?他真的好愛你好想跟你結婚的話,不需要你逼婚他就會趕緊做了,他都沒那麼愛你了,你巴巴的要跟他結婚幹嘛?要我就騎驢找馬,下一個更好
不結婚喔我想到的問題是如果另一半在醫院需要急救而你跟他在一起多年也很相愛但這時才發現你居然沒資格幫對方簽名那時應該感觸很多另外是結婚有法律效力既然有法律效力那麼還是很多東西會有基本法律保障繳稅也繳得較少沒辦法這社會有一定的單身歧視
周濟民 wrote:不結婚喔我想到的問...(恕刪) 沒資格簽就沒資格簽,簽那種東西來證明自己的身分地位真的沒必要還有你根本不了解我們國家關於稅金的制度,特別是在房地產方面都是對單身比較有利,對夫妻才不友善,不要誤人視聽夫妻合併報所得稅沒有比較有利,反而分開報比較好房地產也是,沒結婚的自用住宅可以一人有一間,如果要賣屋,夫妻一人各有一屋就不能享一生一屋優惠稅率,沒結婚的話就可以過去的奢侈稅也是,夫妻一人有一屋的話就不符合賣自用住宅的條件,還很多人為了避稅先離婚,你沒聽說過嗎?雖然現在沒奢侈稅了,但如果要申請青年首購也是同樣的,沒結婚的話,一人可以申請一間,結了婚,夫妻就只能有一間,現在未婚媽媽都開始可以同享育兒津貼了,真的沒必要結婚,這麼愛簽手術同意書,我上網印一疊讓你回家簽個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