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一下之前自己的鬼遮眼經驗 和前男友交往了5年,這中間我們分分合合約略4次。每一次分手他都會交新女友,而他和新女友分手後都會回來找我復合。復合後,他又愛跟前女友們連絡搞曖昧之類的鬼事。最後我終於醒了(也太久)我想告訴原po,如果有一次真的會有第二次,對方若真的那麼珍惜你,他不會輕易的提分手或和別人搞曖昧傷害你。而且你們復合之後,可能又要擔心他會不會再犯,這樣會搞得你很累。當下做決定會很難很痛苦,但眼光放遠就會發現分開決定是對的!因為與其奢望別人改變,自己改變顯然比較簡單。你值得更好的人,千萬別讓自己陷入鬼打牆的泥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