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我覺得去公證是最方便又省錢的,前題是雙方家長(指父母,尤其是女方的父母)能夠接受,公證完,再請觀禮的至親好友到五星級飯店開個幾桌,是最為省錢又省時的。至於其他的所謂的古禮,嫁妝,聘金,等等等的規矩,其實都是做給外人看的。當年,我和我家夫人就是這樣子結婚的,一切的一切都是我們自己張羅的,從提親之後,決定日子,挑選禮餅,拍婚紗,挑相片,找飯店....都是我們一手包辦,然後,在雙方親友裡面各找一位當作媒人,也充作證婚人,在法院公證完之後,就在飯店裡吃飯,吃完飯後,拍拍屁股,分作3路各自回家。呵呵.....
聘金及嫁妝喔...雙方橋好就好了啦,也不一定誰的習俗就對,聘金,可能就是看一下男方的財力,做一下考驗吧?嫁妝,那該就是希望讓女方過去後,能過好點的日子,畢竟不比在家中了.總而言之,人家把女兒辛苦養大送你,那當然要好好照顧人家囉....聽說台南的習俗女方是要"配房子"當嫁妝....才夠體面....至於男方喔...在結婚前,不論是拍婚紗,一直到結婚,最好有當"玩偶"的準備啦....結婚典禮 = 真心大考驗?
紅塵 wrote:嗯.....我覺得去...(恕刪) 我個人也是先去公證哦...不過是妻為了先請假一起去辦的 , 但我們都覺得結婚紀念是該日 ....隔了三個月才請客 ..個人覺得嫁娶是兒女的事 , 明理的雙方父母不應視做"賺錢"的工具 , 如果愛兒女應該支持他們(不管精神與物質上) , 有幸我與妻的雙親都很明理 , 我父母給聘金 , 我岳父母收下則立即回給我們做嫁妝 , 我們則還給我父母 (我父母出了一些婚禮與部分房子的錢etc) . 雙方面子與裡子兼顧 , 新人要結婚也許可以參考這種作法 ...
BRANDS wrote:"本以為都是自己掌控...(恕刪) 去年,我也是新娘但我也是掌握棋盤的那個人娘家爸媽全權交給我處理老公也是以我為主公婆認為我開心就好聘金、嫁妝一律不收取因為拿來拿去不都去雙方父母的錢嗎?買房子也是兩夫妻自己想辦法雖然雙方父母希望能幫忙但老公希望我能當個沒有壓力的快樂女主人不拿一分一毫房事才能全權依照自己想要的方式進行很幸運,擁有一場很滿意的婚禮以及一個愛我疼我的老公
換個角度來看,還好沒有結婚之後才發現不合,只花婚紗照的錢而已,算幸運了!同意前面網友的看法,如果可以的話,公證就好,不然只是讓三姑六婆過過當編劇和導演的癮而已,結婚的繁文褥節通常新人是沒有什麼權利決定的。weny chiu wrote:還有啦!!!聽說結婚...(恕刪)
這個問題讓我想起老人家說:生女兒就是賠錢,因為拉拔她長大,栽培她念書,最後嫁去別人家,怕人家說是賣女兒,聘金不敢拿,怕男方欺負她,瞧不起她,所以要幫她準備嫁妝,讓她很風光嫁人,我想起我媽媽說:還好她只生我一個女兒,把我嫁掉,她就沒煩惱了.........我舅舅總共生五個女兒,難怪他煩惱到頭髮都灰白了~~嫁女兒時笑的燦爛,但是心底是很痛苦的,五個女兒他要花多少錢栽培,才能讓她們唸到大學畢業,賺錢也沒拿回家裡,全部都給女兒自己處理,聘金也都沒收,說真的那幾十萬的聘金,永遠也比不上人家父母疼女兒的心!!所以,各位娶到老婆的,要珍惜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