呆欽 wrote:記者大大放過小女子筆下留情,我中秋節還想好好過節XDD跟閃光交往半年多,我家老媽邀請閃光中秋節烤肉睡我家我媽就安排閃光睡我家書房 噗 妳男友如果看到這一篇還是他朋友告訴他蠻好笑的= =哈哈他如果要跟你吵架 千萬不要跟他道歉 就說你只是隨便問問 誰知道記者這麼無聊叫他無聊自己上網看可是他如果看到你之前發的文章可能會大吵一下架
呆欽 wrote:我該阻止記者了,請...(恕刪) 恩~這問題,你可以跟你閃光說,去問一下他的父母,如果他女兒的男友去他家過夜,可以跟他女兒一起睡嗎?為人父母,不管是自己的,還是別人家的孩子,都應該保護的。
感覺樓主也有點問題動不動就跟男友道歉(馬拉松事件)會寵壞他的凡事要溝通啊~站在父母親的立場想一想為何會這樣安排?將來如果有女兒也可以接受男友第一次進家門就住女兒房間嗎??ps.如果真是被你寵壞的就別放出來害人自己留著用吧!
LOHASCC wrote:噗 妳男友如果看到這一篇還是他朋友告訴他蠻好笑的= =哈哈他如果要跟你吵架 千萬不要跟他道歉 就說你只是隨便問問 誰知道記者這麼無聊叫他無聊自己上網看可是他如果看到你之前發的文章可能會大吵一下架...(恕刪) 感謝樓主想到方法 拯救小女子
樓主把妳的閃光直接放生吧~~~為了這種小事跟妳吵架~~~~~~~~太好笑了~~~~~將來比這種事大的一堆~~~那你們不就成天吵架就好了~~睡書房就睡書房啊~~~~ 一點問題都沒有~~~~書房至少也還是個房~~若是客廳~~我就會婉拒了~~~因為本人嬌生慣養~~~我會直接選擇去找motel住~~~~~床才是王道啊~~~XDDD24歲~~有工作~~不會連3~4千元(這還高估了~~)的住宿費都繳不起吧??想睡妳房間地板?!算了吧~~~少來這套~~~明擺著就是想上妳~~~~~的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