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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邀請閃光住我家

她說的應該是向父母謝罪吧
別亂開炮朋友

呆欽 wrote:
我要去謝罪了不過還...(恕刪)





我笑了......

你成功了
不回應底下小留言、廢文及討戰文
我只想進來留言

「讓樓主生~~讓樓主生~~」
勸妳小心的與她分手,
這種就是社會新聞裡常講的,
分手給你一刀那種,
如果連到人家家裡都不聽從人家的安排,
這種人的想就是天大地大我最大,

人家的房子大可不讓你睡!!!
讓你睡書房怎麼了嗎?
人家女兒願意給你交往就偷笑了,
還GGXX的...

但請千萬小心不要直接分手,
最好說你家XX,你身體有X,
怕拖累他等等,
讓他走,
千萬不要自己為誠實就玩什麼老實講我們個性不合那招,
不然引發這種給三寸釘就蓋起房子來,
給染料就開起染房來的人...
如果是我,我有書房睡我就很開心了
話說我跟我老婆當年剛開始交往時, 我第一次去她家作客, 我就堅持自己在附近找旅館過夜,
即使她認為住她家客房沒關係, 但我還是堅持不留宿
畢竟才交往沒多久, 前去打擾已經很冒昧, 豈敢留宿呢?
後來交往一段時間了才開始偶爾在他家過夜, 但我也一定是主動睡客房, 決不會妄想跟人家女兒睡一間,
這對我來說不過就是基本的尊重對方家庭而已,
妳男友太沉不住氣了, 一個大好的表現機會就因為他的任性不懂事給糟蹋了,
就一晚睡客房是有什麼委屈的, 如果連這都不能接受還需要規劃未來嗎?
妳男友這次獲邀還能過夜已經是極大的幸運, 卻被他的心態不成熟及目光短淺給毀了,
現在這樣就算去烤肉兩人心裡也不自在了吧! 唉...年輕人終究是年輕人
剛剛看到樓主以前PO的另一篇文章
這位"閃光"似乎甚麼事都先顧慮到自己的感受,不滿意就生氣...
我這樣很自私嗎?
也難怪今天會發出這樣的怨言啦....
「如果對喜歡的事情,沒有辦法放棄,那就要更努力地,讓別人看到自己的存在。」- 逆光飛翔
馬拉松事件就看得出這傢伙多不懂得體諒對方了
放吧
他年紀還太小不適合跟姊姊交往
『時時勤嘴砲,勿使惹塵埃 』
你去跟閃光一起睡書房啊.....這還要問
呆欽 wrote:
我該阻止記者了,請...(恕刪)
房間是妳的 妳有權拒絕他睡妳房間 若是連這種小事也學不會尊重 以後結婚後可能就把妳吃死死的了 現在講的是男女互相尊重平等 好好溝通 若還是講不通要考慮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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