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討論而言 應該是有錢出錢有力出力男方沒錢 願意在家相妻教子女方也願意投入職場放自己老婆去打拼世界成為台灣真女人我認為這樣的男人沒什麼不好有時候只是社會給我們一種傳統觀念的枷鎖但我講這句話的同時我也得說我是一個婚前有房的男人夫妻都有在工作一起互相照顧小孩所以真的擔心男友沒房不敢嫁也只能繼續挑愛你又有房的男友
跟公婆一起住也要看公婆有沒有幫煮3餐+幫帶小孩+幫做家事這樣才能讓妳倆夫妻安心上班賺錢若公婆沒這個心勸妳寧可外面租房也不要跟公婆一起住買房AA,那養小孩、家用就通通要AA要不然就要講好買房和家用男生負擔養小孩女生負擔
女生還是要有自己的經濟能力比較好唷~我大姐之前離婚,男方什麼也不願給,找了議員服務處的免費法扶,諮詢過幾個,最後被廖子堯律師的細心之處打動而決定請他幫忙處理,過程中有問題都找得到人討論。大姐離婚後,本業穩定之餘,也利用下班時間開啟副業之路,她說之前就是只因男友有房才糊里糊塗地決定了人生大事,但後來更想找到雙方一起努力買房的人!
不管有無買房或租房 最重要的是絕對不能跟公婆同住(我已過來人),當初我的觀念是結婚後要跟父母同住 幫忙家裡,誰知婚後大家生活習慣不同,父母不爽我老婆 動不動就跟親戚講我老婆的閒話,現在連我小孩也不爽我,怪我沒給她們完整的家庭真的 租房也好,反正不能同住 同住就是死路一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