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a熊 wrote:你朋友真的辛苦了...
是啊⋯覺得租房的搞的(恕刪)
Jia熊 wrote:
唉⋯快解脫了!...(恕刪)
過去在北部工作時,為期大於十年餘,在這期間約換了五間套房,其中有一戶是委託仲介做房屋管理事務等,其中的業務項目概括:收房租,房屋修繕事務,環境整潔清理,客戶事宜糾紛等,帶客戶看套房簽約等等。
其中有兩項特別印象深刻,第一則:為偷竊事宜,非為財務而是有多起租戶反應(包含本人),偷竊室外鞋櫃鞋子,公共晾衣處衣物失竊等多起案件,後經由各租戶與仲介房管協調同意,每樓層加裝監視器以防偷竊並杜絕死角,一樓層約為四戶,出電梯約為三座監視器,雖然有隱私疑慮卻也杜絕偷竊的事情發生。
二則為:某樓層住戶被多數反應有吸食毒品的事件,後來不知是租戶舉報還是房管在租戶的反應壓力之下,透過轄區員警盤查,最後被解約離開。
以上兩件案例讓我深刻學習到一件事情,有時花點小錢(租金上的委外酬/抽庸),可以避免很多事情,如與租戶的金錢糾紛,直接的衝突等(現代社會案件層出不窮,壞年冬厚瘋人,為了一件小事或是小財小利,發生喋血事件絕對不划算),讓專業的管理者有發揮的空間,同時省下的時間可以拓展其他事務等,至少也省心省事,給樓主做為一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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