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 wrote:
婆婆分家產,老公是獨子,老家和田地和他姐姐共同持有,我心裡很不能接受,是怕被媳婦佔走嗎?
財產均分,但什麼事好像都要靠獨子,田裡的粗活他姐也不可能去做,拜拜他姐也不想用,我也不想用,
老公說別人說這是媳婦的工作,我說我又沒分到什麼,看房子誰的名字誰去用,娘家沒分到,婆家也有分等於沒分,
自己去外面買一間房子,貸了幾百萬自己背,誰會願意房子和人共有?
內心的OS:早知道獨子連基本房子都共有,誰要嫁?
財產分得倒公平,但什麼事都要靠兒子,看病吃東西借錢都找兒子,出去玩也要跟,
老公沒什麼怨言,但我對婆婆很感冒,基本上已沒什麼在講話了,
我總覺得,祖產姐弟聯名,怕以後落入我手中吧,嫁他家兒子不如娶他家女兒,兩頭分!
內心的怨恨值已到頂了,工作不喜歡也不敢換工作,
老公也沒什麼存款可以幫繳,頓時覺得真的好命苦
夫留下來的財產,妻依民法1030條之1夫妻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可以先主張夫妻財產差額分配,拿走夫妻財產差額的一半,剩下的遺產妻才和子女平分。
但看起來樓主的婆婆並沒有這麼做,而是把財產全都給了子女,以致於還要向兒子借錢。自己手邊沒有留點錢,反倒落個讓人嫌的境地。
法律上兒子和女兒的繼承權利是一樣的,媳婦本來就沒有繼承權,樓主婆婆的做法非但沒有不對,反而是個慈母的做法(全都給了子女),樓主在法律上也並沒有吃虧啊,實在不懂內心到頂的怨恨值從何而來?況且,分給樓主先生的財產,樓主都不會享用到嗎?時間早晚而已吧!
再來婆婆辛苦把子女撫養長大,老了依靠子女,子女也孝順,不是符合倫常嗎?樓主可以不去孝順婆婆,但不能阻止先生孝順他的母親。
簡單分享個小故事:
有個老太太年紀大了,飯碗經常不小心就打破。媳婦抱怨:「常常把碗打破,哪有這麼多錢買碗給你用呢?」就去找來了一個木碗,盛飯給老太太吃。
有一天,老太太的小孫子在院子裡玩耍,弄了個木頭在那裡刻刻挖挖的。媳婦問兒子緣由,小孩子回「我在刻一個木頭的碗,等你老了,我拿木碗盛飯給你吃,你就不會把碗打破了呀!」媳婦給兒子這麼一說,慚愧得無地自容,驚覺自己怎麼對待老人家,小孩都是看在眼裡,記在心裡的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