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29 wrote:
請大家給我意見我的...(恕刪)
我是男生,以男生的角度來看:
1.
如果嫖妓是有證據的,那樓主可以試著打離婚官司。
只是這個纏訟會很久,有可能最後樓主連最初的倆千萬都沒有。
建議,樓主先找法律諮詢,問清楚怎麼做最好。
當兩個人沒有愛的時候,錢,是唯一能講清楚的東西。
2.
法律上來說,你老公離婚後,如果擁有監護權,仍然不能不讓你探視小孩。我記得是違法。
不過爬文看起來,貌似漏洞很多。
這個跟第一點一樣,樓主也可以透過法律爭監護權,但是最好先問清楚相關法條。
以1跟2來說,樓主完全可以自己爭取更多的權益。
只是這很累,然後壓力也會很大。
如果樓主能夠化現在的被貶低折磨為力量。支撐你一定要爭取到自己覺得甘心的賠償。
那是可以打離婚官司的。
至於你老公說什麼,只要你沒有點頭簽字,就沒有什麼法律效益。
網路上關於夫妻離婚財產分配&小孩監護權爭取的文章還不少,樓主也可以先爬文研究,然後做足功課,找免費的法扶或者區公所的免費律師一次問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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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如果樓主能接受閒言閒語,那繼續在婚姻中也是可以。只是那個苦,樓主現在清楚知道,有哪些。
我們可以想像一下,再來個10年,老公不愛妳,夫家的親戚又閒言閒語傷害妳。
這樣樓主能忍受嘛?
忍受得了這些,那樓主可以陪小孩成長。可能也不用負擔太多小孩的教育費用,反正夫家會出。
但是夫妻間的所有扶持,這些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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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選的話,我會選1跟2。我寧願當個戰士,爭取該爭取的東西。既然沒有愛了,那該要的,我要拿到手。
可是我不是樓主。
在台灣,離婚不是那麼容易的。如果有一方不願意,或者有爭議,完全是可以直接打官司的。
樓主不用去管老公那邊說什麼。
既然老公不愛了,夫家的親戚又是如此對待你,那麼樓主願意多花點時間,爭取自己可以爭取的東西?
或者繼續逆來順受,雖然不甘,但是接受夫家的強勢,自己認賠殺出呢?
我不建議選3
因為那樣的話,以後你痛苦,你的小孩也痛苦。
他們之後或許會清楚知道,家裡的問題。同時也有可能不諒解你,或者過份仇視生父。
我的父親,自從疑似外遇後,母親就不讓父親碰,這也衍生出很多問題,也家庭革命了幾次,但都只是意氣用事的互相傷害而已。
我的父母不夠成熟,所以作為小孩,經常被迫選邊站。
作為小孩,很多時候沒有辦法理解,那不是小孩的問題。我們很想幫忙,但是越幫越忙。
如果樓主跟老公有足夠的高度,可以不讓小孩去審判你們的婚姻,那不離婚繼續待著,是可以的。
如果樓主沒有這個自信,那建議,要嘛聽話忍著拿兩千萬,然後協議離婚的條款把小孩的探視權寫清楚。
寫清楚不代表你以後不能爭撫養權。
或者樓主自己研究法條,爭取婚姻財產分配,以及小孩監護權的部份。
(通常如果你們結婚沒有特別聲明,那財產分配是可以的。但是通常有錢人家的小孩,不會有什麼財產,財產都在父母手上,所以可能也分不到什麼。)
關於法律有一句至理名言:『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的。』

至於有沒有第四?報復對方?
我覺得人要活在一個高度上,就是對方選擇自己不喜歡的方式經營婚姻,對方的家族也是那樣的在糟蹋自己守護的婚姻。
我們可以選擇降低自己的高度,也可提昇自己的高度,完全不照他們的節奏走。
報復,除了暢快之外,沒有其他的建樹可言。報復只會帶來相互的傷害而已。所以我沒有列舉這個選項。也不建議樓主創造這個選項。假若真的要報復,請活的比現在更好。做一個更有魅力更吸引人的女性,讓那個使妳傷心的人,後悔。
我比較相信,路是自己走出來的,而不是別人幫妳修好的。
你可以選擇自己修路,也可以選擇走別人幫妳鋪好的路,或者也可以選擇請求他人陪妳一起修路,走出自己想走得路。
或者還有很多我沒有講出來的選擇,樓主已經自己想到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