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前幾乎每個結過婚的女性朋友都告訴我,千萬不要買鑽戒,以後根本不會戴,因為上面那顆鑽石容易割壞家具及很多東西,戴了工作很不方便,建議我買金戒指就好了,所以就沒有買鑽戒了。
這樣就結婚了,不拍婚紗,不請客,後來生了第一個小孩後,在朋友的要求下請吃滿月酒,之前有收結婚禮金,就回送一些金飾給小朋友,就算是打平了。
我的理念是,結個婚為什麼要給那麼多人賺錢呀?拍婚紗?去問一下有誰結完婚還拿出來看的?婚紗公司還會送一張大張的照片還加框,結完婚後要掛著沒地方放,不然就佔位置,丟掉又可惜,只好找地方收,久了就忘了,還不如錢省下來去旅遊。
台灣習俗年齡(虛歲)尾數逢9就是一個關卡,要小心,很多事都不要做的好。不過我結婚是挑農曆的7月去法院公證的,現場只有二、三對公證,整個儀式很快就完成了,輕鬆又省錢。如果是按一般習俗結婚的,大都被超的很累,婚禮辦完,兩個新人大慨就累倒了。
我的做法是因為我父母都是不重視習俗的人,如果父母是很重視習俗的,那就沒辦法這麼做了,尤其是家中有長輩是做生意或有名旺的,晚輩的婚禮,通常是他們交際應酬的場合,省不得的。
小弟預計明年初結婚...(其實計畫很久了..老婆大人答應後剛好又遇到父親過世.所以再延!)
因為計畫很久..很多東西都慢慢準備..壓力就小很多
車子→本來是要買來當自己的禮車...結果當了很多次別人的禮車(2005年初)...被女友說..應該是自己想要買的吧!
房子→為了結婚離娘家近買的...現在變度假用(因小弟不在台灣工作)(2006年底)..
鑽戒→1克拉...也是在父親過世前就買好(2006年初);買完被女友念..說用不到..說不如請他吃一碗牛肉麵
金飾→一整套...(2006年初)
這些小弟都先準備好起來放著
婚紗→不拍..因為小弟的老婆不喜歡拍
聘金→不收
喜餅→應該會便宜..預計不超過100盒
喜宴→這個應該會回收..所以不列入計算
蜜月→沒時間去..如果去大概也只是去東南亞度假(女友不喜歡飛機坐太久)
其餘雜項..應該就不會花太多錢...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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