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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邀請閃光住我家


robin0124 wrote:
我覺得樓主的男友不...(恕刪)


24歲真的不小了吧?
(還是真的改這樣長不大嗎??)
15歲還是18歲什麼的就算了
都成年幾年了 不過就是圖個方便睡一覺嗎
誠實的跟父母說:上賓館住兩天,方便又安心,要做什麼還不會被父母偷看
結婚是一輩子的事,這種男友還是趕快放生吧!
入境問俗,這點基本道理應該懂吧?

再者,身份還是爸媽的女兒,不是某人的老婆。
男方就這麼趕著宣告主權,有些誇張了。

最後,真有氣魄,不爽對方的安排,
乾脆點,婉拒對方邀請不要去。

剪你低小雞雞 wrote:
順便閹了他來烤小鳥給狗吃!


烤小鳥餵狗+1
閃光來閃光去~~~

樓主難不成是眼睛有閃光才誤把男友當閃光?

正確應該是我那不成材的男友
以前我去前前女友的老爸家
她老爸還把房間讓出來給我跟我女友睡
揪甘心(不過我當然沒這麼白目作%%的行為)

她老媽也很好~常常下班就去她家吃飯
吃完再一起看職棒~
有時候時間太晚~她老媽就叫我別回家了~直接睡覺~早上再回家~

現任這個的父母反對跟我在一起~光是踏進她家門口
大概會被掃把打出來吧

呆欽 wrote:
跟閃光交往半年多,...(恕刪)
給個書房已經很好了,還要求睡房間地板,沒要他在外面住已經很好了,如果這樣也生氣,說真的!還真不配當你男朋友,放生吧,什麼叫尊重,如果以後你的女兒的男朋友不尊重你給個書房,你覺得這種人會尊重你這個父母嗎
呆欽 wrote:
跟閃光交往半年多,...(恕刪)
steve17 wrote:
半年而已 管你們到幾...(恕刪)


同意,這麼不會替妳想,只在乎自己的男生
可以換掉了,是我女兒的男友了話,馬上要她
換一個!
這男的應該還很小吧
很幼稚的反應
如果你把他的反應跟你父母講
我猜你父母一定會要求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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