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蒸發一次就會蒸發第二次,如果一個連分手不敢說出來的男人,不是太懦弱就是太自私(也許被其他異性給吸引),食之無味,棄之可惜,跟新獵物玩完再回頭找舊愛。到時候的藉口肯定很瞎。如果你可以接受他高興回來就回來,想消失就消失,你的內心不會受很大傷害那你就考慮復合吧。但這種連分手都不肯說就消失的人聽說越來越多,有時真無法理解這些人的心態,曾經相愛一場,一定要用這種方式處理感情問題嗎?成熟的男女分手的處理方式絕對不是這樣,不懂換位思考的人,真得沒什麼好留戀的,連分手問題都不肯面對處理的人,請問他在其他做人處事方面會有多成熟,多有guts? 多有擔當嗎?真的很難吧? 對於這種感情不負責任的人,我個人覺得非常沒禮貌。簡直汙衊了你們曾有過的這段感情。但也往往沒有禮貌,自私不負責任的人才會出現消失蒸發的行為。 BarbieKK wrote:去年底,在一起半年的...(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