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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現在結婚要花多少錢?


大鍋大 wrote:
只知道現在朋友許多...(恕刪)

沒錢就帶去登記就好了.
破爛習俗就讓新的一代來終結吧~
hungfuhsu wrote:
現在婚姻已從以前儀...(恕刪)


現在不用帶證人去戶政事務所登記好嘛!又不是以前的規定結婚需要有公開儀式,

想省錢所以去法院公證的那種,才需要帶證人去。

tmat wrote:
結婚不是花100元就好了嗎,身分證一張50 兩張100
如果要結婚證書一張100元,花100~200塊就可以完成結婚了XDD


身分證一張50? 你為了結婚登記要先去辦新身分證??不用吧!

結婚證書到網路上找範例檔案,電腦打一打印出來就好了,哪需要$100。

REALITYandDREAM wrote:
小弟身邊也有朋友省到不行, 把結婚的錢要挪作他用 (買房子等等)
僅去辦理登記 ... 基本規費 幾百元就結了


只需要帶著兩個人的身分證及結婚證書到戶政事務所辦理解婚登記是最省錢的方式。

還只需要一個人去就好了。如果需要辦理戶籍遷入,那記得還要帶雙方的戶口名簿。
小弟我自認為也算省錢一族了。

金飾(跟認識的金店借,沒跟我拿錢,但是有包紅包謝謝他)
囍餅約3萬
婚紗約3萬
聘金16萬,女方沒收
(小倆口拿去做蜜月基金)

西裝、六禮、結婚迎娶車子.........跟一些必備的紅包
大約10萬內吧


宴席基本上看你辦在哪,我是辦在餐廳(小賺個8萬)
辦在飯店的有時候可能會賠,自己拿捏吧!!

現在的人紅包給的都不大,除了死黨、親戚這種會比較大
結婚花不了多少錢的,主要是後來的生活,懷孕、小孩的保姆、教育費...幾百萬跑不掉吧,萬一還買房、買車的話

省錢方式:登記結婚(身份證換發一張50*2=100元)...結束

花錢方式:訂婚、結婚、喜酒、戒指、婚紗、大聘、小聘...十多萬跑不掉吧,如果有收禮金也許有機會打平
我跟我女友在雙方父母的支持下
也是決定今年登計結婚不宴客
一些習俗如聘金,黃金..等都免了
目前我是買了10W的求婚戒送女友
婚紗考慮國外自助預算8萬
結婚戒預算大約6W,想登記完再去挑
另外花5W訂個餅給女方親友
另外準備20W年底蜜月
以上都沒有讓女方出,都用自己的存款
最後感謝我媽贊助50W給我女友將來做月子中心的錢和其它開銷
不用宴客真的輕鬆很多(除非辦流水席,要不然辦飯店應該都賠XD)


jimnan2 wrote:
不過話再講回來
若男方已在社會打拼了幾年
連數拾萬的積蓄都沒有

將心比心, 若以後你有女兒要嫁, 你會安心把人交給他嗎...
除非你能說服對方家長
你是支績優股/腳踏實地的好青年



話講回來..
若女方已在社會打拼多年
連數拾萬的積蓄都沒有

將心比心, 若以後你有兒子要娶, 你會安心要兒子把她娶回家嗎...




以過來人經驗

請GOOGLE 結婚花費表

下以一銀做的為例
第一銀行結婚花費表

每一項至少請花一天做功課,一天討論(可能再加意見不合吵架時間),三天執行

個人認為一銀做的大致符合行情,像我蜜月是到它的頂標

請自行參考以及計算(大聘行情36W,小聘12W)

另外,很多人會在回文中提到二個人好就好,登記也是能結婚!(我也想說...沒車沒房沒婚禮沒蜜月也是能結)

花費也可以從100W 變成60(好像是二個人戶政登記換身份證的手續費)

我個人也是非常贊成,唯注意三點

0.你跟對象都要打從心裡同意登記就好.

1.你和你對象一定要是耳根子很硬的人,絕對要封閉任何三姑六婆的評比 ex:結得那麼隨便/是嫁得很差吧/一定搞出人命了/家境一定不好/跟朋友的比較/一直參加別人的婚禮,自己都沒有


2.你的家庭和對方家庭一定也要同意你們精簡的結,不要只是小倆口自己一意孤行,登記是一個小時的事,但事後換來的是二方家庭長年的不諒解

其實還想講很多點的,不過一句話

結婚過程也是對你們感情的考驗,從夢想到規劃一直到實行,每一步需二個人的配合才可完成

若無法走完結婚,是代表真的不合,請多加考慮



大鍋大 wrote:
只知道現在朋友許多...(恕刪)
前陣子,阿姨結婚
除了請雙方父母吃飯,租婚紗當天穿
花費在10w以下吧!
全部的傳統習俗都沒有
說得非常好~我認同
大鍋大 wrote:
只知道現在朋友許多...(恕刪)
公證結婚預約程序
一、舉行結婚書面公證及儀式的日期及場次:
1、週一至週五之一般上班日:上午十時及下午二時各一場。
2、經排定之一部分例假日:上午十時、十一時各一場。

二、預約登記日期應在您選定結婚日子之前五工作日(如結婚日為好日子,須更提早)以上,由一人攜帶資料前來填寫公証請求書辦理預約登記。

三、攜帶男女雙方及二位證人之國民身份證正本(並備影本附卷)及印章,結婚人及證人皆須年滿二十歲,並於結婚日親自到場。

四、結婚人若是外國人或華僑,除護照正本(並備影本附卷)外,應攜帶該外國或僑居地政府機關三個月內所出具之單身證明書,該單身證明書應經我外交部駐外單位驗證後,再送中華民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覆驗。(如單身證明書係外文者,其中文譯本,亦須同上驗證。)

五、結婚人若是男年滿十八歲,女年滿十六歲但未滿二十歲之未成年人,須加帶父母雙方之國民身分證正本(並備影本附卷)及印章。結婚日父母亦須親自到場。

六、公證結婚費用一千元,經排定於假日舉行者,費用一千五百元。

七、公證結婚當日注意事項:

結婚人(未成年人,並包括其法定代理人父母雙方)及證人均應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印章親自到場。
結婚人是否穿著禮服皆可,但應服裝整齊。參加婚禮人員亦應服裝整齊。
於所訂結婚時間前三十分鐘辦理報到。
結婚儀式完畢,交付結婚公證書三份,其中一份儘速帶至戶政事務所供辦結婚登記。
八、未備事項,依最新相關法令辦理。

資料來自:臺灣新北地方法院網頁
敗家是無止盡的!何時能停止?想,永遠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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