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kory35 wrote:我好生氣..網路上所...(恕刪) 另外奉勸樓主 , 隨身攜帶履歷表是基本的 , 我曾經跟面試人約晚上七點半面試 , 如果面試人也這樣搞 , 你認為幫你面試的人心裡做何感想
我覺的政府定的政策,也有不好之處有些特殊行業需要的是男性但卻礙於法規不能寫。我就曾經問過就業服務站的人你看我這工作要男的,又不能寫。來女的,你認為能勝任嗎?就業服務站的人只回我說,法規規定,來應徵的人,就回對方不適任就好了。其實企業也想要寫清楚徵求條件,不浪費彼雙方時間。但卻礙於法規規定所以現在很多企業都是要先看過履歷,選一下適合的對象再面識。也造成浪費眾多求職者的求職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