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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婦女沒有工作權???

他們負責面試的人是眼睛瞎了喔?!!

有設定應徵條件,不會先把人家的網路履歷表看清楚嗎?!!

這樣讓人白白來回奔波!!支持樓主投訴他們!!

yukory35 wrote:
我好生氣..網路上所...(恕刪)


另外奉勸樓主 , 隨身攜帶履歷表是基本的 , 我曾經跟面試人約晚上七點半面試 , 如果面試人也這樣搞 , 你認為幫你面試的人心裡做何感想
1,隨身帶履歷是基本的,最好有附大頭照那種

2,面試時錄音,除了幫你記住公司開出哪些薪資及福利之外,碰到任何狀況你都可以舉證,保護自己
通常已婚不好找工作是因為不能配合常加班或是輪班(因為接送小孩)
或是怕懷孕要付$又擔誤工作⋯但是很少這麼直白講出來的,
感覺很差!
法規是死的,但老闆是活的

老闆要未婚的不能寫出來,但可以偷偷做

反正要不要錄取是很自主判斷的


不過有些人喜歡請未婚的

也有些人喜歡請已婚的(才不會為了結婚離職)

再找找吧
我覺的政府定的政策,也有不好之處
有些特殊行業需要的是男性
但卻礙於法規不能寫。
我就曾經問過就業服務站的人
你看我這工作要男的,又不能寫。
來女的,你認為能勝任嗎?

就業服務站的人只回我說,法規規定,來應徵的人,就回對方不適任就好了。

其實企業也想要寫清楚徵求條件,不浪費彼雙方時間。
但卻礙於法規規定

所以現在很多企業都是要先看過履歷,選一下適合的對象再面識。
也造成浪費眾多求職者的求職信。





良禽擇木而居,鳥比樹美是常規,啄木鳥也是有選擇的....
1515151511555
重覆發文,自刪
良禽擇木而居,鳥比樹美是常規,啄木鳥也是有選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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